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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家统计局的公开信——再谈国内生产总值是错误指标

时间:2020-02-08 16:41:53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刘 晓 铎 - 小 + 大

郭晓雷处长:你好!

我在网上就国内生产总值指标发文问宁吉喆局长以后,你非常认真地给予回复(以下简称《回复》,附录),对此表示敬意和感谢!

由于国内生产总值指标是事关国家经济发展的大问题,有必要对有关《回复》进行再探讨。

一、经济生活与统计概念的关系

第一个问题是有关生产的概念。《回复》说:“在2008年SNA中,明确了生产范围的概念,并根据生产范围界定了什么样的活动属于生产活动,应该被纳入GDP核算。”这里涉及经济生活和统计概念的关系。

我认为生产概念只有符合经济生活的实际,才是科学的,才具有指导意义。

当前我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肆虐,急需防护服口罩等医药用品,只有生产这种医药用品,才能够抑制和防止病菌的扩散。因此,我们就要统计生产了多少口罩、防护服等等;医务人员、病人都需要住房,因此,国家立刻在武汉建设医院,就要统计建设了多少病房等等。可见,统计物质产品的生产,是为了满足和指导生产、消费的。

“……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人们首先必须吃、喝、穿、住,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产……便构成为基础”。(《马恩选集》第三卷   第574页)就是说人们要生存,必须消费物质产品。这里把物质产品的生产与政治、文化等领域区分开来,认为物质产品生产是政治、文化活动的基础。这种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因而是科学的理论。

而《回复》所说的《国民账户体系2008》的生产概念:“生产的范围既包括货物的生产,也包括服务的生产。”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这种所谓的“服务的生产”,把“……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服务业”(《中国统计摘要》2019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第200页)等非物质生产都包括在内,抹杀了社会生活的经济活动与政治、文化之间的界限;也抹杀了经济活动的生产、流通、消费之间的区别,所以,这种物质生产的概念是错误的,由这种生产概念形成的国内生产总值,也是错误的指标。

要富国强军利民就必须发展物质产品的生产。而所谓的第三产业再发达,国内生产总值再大,像现在的美国这样,也可能是一个债务累累、依靠外国商品维持国民生活的“空壳子”。

二、统计指标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回复》论证采用国内生产总值指标的另一个理由是:“为了保证世界各国的数据可比,需遵循统一标准开展国民经济核算。”

我国的统计是为国民经济和为我国人民服务的,至于与世界各国的数据是否可比,不应该在考虑的范围;更何况当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指导经济发展的理论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而我国号称是社会主义国家,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因此,统计指标的内容不可比是正常的,而可比则不正常,说明我们背弃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投降了资产阶级经济学。所以,我认为应该恢复改革开放以前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废除现在的国民账户体系(SNA)。

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事实是,国内生产总值这种指标体系,已经并将进一步把我国的经济引向邪路!这一点我在《一个祸国殃民的经济理论——评所谓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文章已有说明,就不重复。

三、有关马克思的生产概念问题

《回复》还说:“您在文章中指出,生产就是物质产品的生产,不包括流通消费领域的活动,更不包括政治、文化、科学研究领域的活动,这与SNA体系中的生产概念不同。

事实上,马克思对于生产劳动的概念也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发展。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生产模式相对简单的情况下,马克思就认识到了服务活动是生产过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曾三次扩大生产劳动的概念,第一次扩大是把生产性劳动直接从‘生产工人’的劳动扩展为‘总体工人’的劳动。第二次扩大是从使用价值的生产扩展到使用价值的运输,把如今被划归为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业纳入生产劳动中。第三次扩大是把生产劳动从交通运输领域扩展到‘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把商业中的商品包装、运输、仓储、保管等劳动也纳入生产劳动范畴。”

这里要说明的是,物质产品的生产,与生产劳动的概念不是一回事。物质产品的生产,是针对生活、生产消费说的,而生产劳动是对非生产劳动而言,是计算商品价值所必须区分的。生产物质产品、富国强军利民与计算商品价值,是物质生产的不同方面,前者是物质生产的内容,后者是物质生产的社会形式,两者不能混同。

人们要吃饭,就必须生产粮食,要穿衣,就必须生产服装等;而计算商品价值,则需要区别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企业内部的运输等也应该计算在生产劳动内,是符合实际。

至于“他曾三次扩大生产劳动的概念”等等,由于《回复》没有直接引用原文,可以暂时存疑。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探讨。

前面已经指出,任何概念都只有符合实际,才能够正确指导经济健康发展。我们的探讨主要是看国内生产总值指标是否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

综上所述,我认为国内生产总值指标是把经济引上赚钱、发财道路的指标,而不是富国强军利民的科学指标。

以上意见是否符合实际,请批评指正。由于国内生产总值指标体系,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方向性的作用,因此,希望广大群众和理论工作者一起来参加探讨。

 



附录:

刘晓铎先生:

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就国内生产总值指标问宁吉喆局长》一文中对国民经济核算中生产的概念和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是否科学提出了意见,在此特就有关问题向您作一些说明,供参考。

一、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生产的概念

为了保证世界各国的数据可比,需遵循统一标准开展国民经济核算。目前,《国民账户体系2008》(以下简称2008年SNA)是世界各国开展核算的统一标准。我国也遵照此标准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在2008年SNA中,明确了生产范围的概念,并根据生产范围界定了什么样的活动属于生产活动,应该被纳入GDP核算。2008年SNA中,生产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活动: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生产者为了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而进行的知识载体产品的自给性生产,但不包括住户部门所从事的类似的活动;第四,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以及雇佣有酬家庭服务人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的自给性生产。简单来说,在SNA体系中,生产的范围既包括货物的生产,也包括服务的生产。

 GDP是一国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体现为所有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增加值总和。由于GDP是对生产成果的刻画,因此,GDP的核算范围与生产范围保持一致,无论是货物生产还是服务生产都应属于GDP的核算范畴。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生产的概念

三、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情况

您在文章中指出,生产就是物质产品的生产,不包括流通消费领域的活动,更不包括政治、文化、科学研究领域的活动,这与SNA体系中的生产概念不同。

事实上,马克思对于生产劳动的概念也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发展。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生产模式相对简单的情况下,马克思就认识到了服务活动是生产过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曾三次扩大生产劳动的概念,第一次扩大是把生产性劳动直接从“生产工人”的劳动扩展为“总体工人”的劳动。第二次扩大是从使用价值的生产扩展到使用价值的运输,把如今被划归为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业纳入生产劳动中。第三次扩大是把生产劳动从交通运输领域扩展到“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把商业中的商品包装、运输、仓储、保管等劳动也纳入生产劳动范畴。

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曾经先后使用过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和国民账户体系(SNA),经历了由MPS体系向SNA体系逐渐转变的过程。

建国伊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按照MPS开展国民收入核算,对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活动及其使用进行衡量,核算范围是物质生产部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MPS体系转变为SNA体系,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正式建立了GDP核算制度,开始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原则和核算方法开展GDP核算。与此同时,国际上原来实行MPS的国家也都转向SNA体系,按照MPS体系开展国民收入核算已失去国际比较意义。2002年以来,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对SNA体系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国际核算标准(2008年SNA)。我国GDP核算也随着国际标准的变化进行了改进完善,既确保了核算原则、概念、方法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又能充分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状况。

综上,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的生产概念和GDP核算范围都是客观科学的。

再次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注!

国家统计局       

2020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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