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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致死二人未拘,刑不上县长司机?

时间:2020-05-12 16:15:36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风中劲草 - 小 + 大

古云“刑不上大夫”,今有“刑不上县长车夫”。

据新京报报道,河南西华县3月8日发生了一起肇事逃逸事件,一对姐妹被撞身亡。事发前23岁的姐姐在上大学,正准备考研,妹妹19岁,即将参加高考。

据死者家属介绍,在事发当晚,两姐妹在自家牛棚干完活之后,骑同一辆电动车回家,不料途中被石某齐开车撞到路边沟里。

事发以后,石某齐并没有及时施救,而是选择了逃逸。当路人发现报警时,两姐妹已经死亡。

案发次日,肇事逃逸的石某齐投案自首。死者家属前往交警部门打听,被办案民警告知“这个人你惹不起,是给县长开车的”。

后来经过证实,石某齐在西华县政府行政科工作,是一名女副县长张翠霞的驾驶员。

据了解,石某齐投案以后,一直未被刑拘,事故责任认定书一个多月了还没出具,两姐妹也至今没有下葬。

死者母亲周玉霞哭诉:“她们俩是俺的希望啊,俺全家的希望都在俺俩闺女身上呢。俺两个都不想活了,它对俺是致命的打击。”

至于石某齐为何没被刑拘,办案民警称因疫情原因才没执行,又称石某齐已经取保候审,车上乘坐人员不方便透露。

《刑法修正案(十)》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取保的前提是罪行较轻,石某齐肇事逃逸致两人死亡,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至于民警称因疫情原因所致,姑且认同。但你再品品他之前对死者家属所说的“这个人你惹不起,是给县长开车的”,我就呵呵了。

截止目前,河南周口市已经84天无新增病例,也就是说从2月中旬开始就没有新增,你说因为疫情原因而未执行刑拘?

副县长张翠霞回应称,事发时自己未乘坐该车,曾劝告司机投案,督促依法公正处理,绝不袒护。

交警称“车上乘坐人员不方便透露”,张副县长说事发时没乘坐该车,不知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不得不相信了。

石某齐第二天才去投案自首,那么前一晚是否有饮酒情节存在?交警有没有对其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测试?我估计不会做,你们猜呢?

停于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的肇事车辆,安全气囊处于打开状态,前引擎盖受撞后几乎对折,车辆牌照已被摘除。

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称:“这辆车是交警拖过来的,拖来以后我们就没动过。”

也就是说,肇事车辆在被交警拖来之前已摘下牌照,谁摘的?为什么要摘?这里边有什么猫腻?

还有,连交警都对车上人员讳莫如深,肇事当时的驾驶员是否为石某齐?是否存在他冒名顶替,代人受过的情形?

一个副县长,在古代也就相当于正八品的县丞一般,不过芝麻绿豆大点的官。

当然,以国人眼中村长也是个大干部的尿性,副县长那也是跺一下脚,整个县城震三震的“大人物”。

不知道,张副县长在这场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有多大份量,希望她能如自己所说,“依法公正处理,绝不袒护”。

但想一想,张副县长的车夫,都能让交警部门的人惊呼“惹不起”,这事就没那么简单,或许也会落得石某齐多赔几个钱,死者家属息事宁人的结局。

张副县长,请你自重。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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