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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上学应当入刑

时间:2020-06-19 18:50:02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纸上建筑 - 小 + 大

冒名顶替上大学,原以为是罕见个例,没想到居然如此普遍——在2018年至2019年的山东高等学历数据清查工作中,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结果,其中有242人被发现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取得学历。(南方都市报)

冒名上学偷掉的不仅是一个名字、一张通知书,而是受害者的整个人生。

历年曝光的典型案例中,受害者往往来自信息不通畅的农村或小城镇,属于最需要考学来改变命运的底层家庭。他们损失了多少呢?如果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通知书完成大学学业,今天至少可以在企业找一份收入体面的白领工作,或者考取教师资格、公务员等,享有完善的福利保障和相应待遇。然而如果没有这一纸敲门砖,今天他们举步维艰,要么依然在家乡务农,现金收入极低,要么进城市打工,只能从事低门槛工种和朝不保夕的微薄薪水。

即便按三四线城市的普通收入来算,15~20年的黄金劳动生涯里,至少相差百万元以上,对底层人士来说,这是天壤之别。决定他们能否扎根城市,能否进入中产小康,下一代能否拥有较好教育机会……全毁了。

如果一个不法之徒盗窃或抢劫他人百万之巨,属于巨额犯罪,按现行法律他得把牢底坐穿。然而,偷去整个人生的冒名顶替者,目前居然无有条款能直接令其入罪。山东省清查出这几百名冒名顶替者之后,采取的措施也不过注销学历、撤销学位而已。

冒名上学必然采取多种违法犯罪手段,最起码的有:盗窃通知书、伪造户籍身份证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以及过程中的行贿罪等。

中间手段入刑,而最终获益的主犯行为却不入刑,已经很令人尴尬。而实际当中,就连查出的中间行为也很难入罪处理。就拿最近很火的仝卓案来说,帮他伪造身份、学籍、户籍的一干公职人员,居然大都是“严重警告”之类政纪处分,几乎无人被扭送公安部门,连铁饭碗都舍不得砸的。

所以,两方面的因素:一是立法有空白,二是有法也执行不到位,对特定身份的犯罪群体过于纵容。

冒名顶替、招生作弊类犯罪,主客体之间的身份鸿沟泾渭分明,违法者大都属于地方上的权贵阶层,有能力打通所有关节完成全套身份信息的造假替换。而受害人多属于信息闭塞、无权无势的底层家庭,可能压根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也不怕他怎样。既往案例中,很多维权者在找到李鬼之后,依然会遭到对方的打击嘲讽,必须借助舆论的力量才有望扭转,如果停留在地方上申诉,只能被对方羞辱第二次。

因为,过去的权势依然在延续,过去的弱势依然是弱势,关系网下一手遮天,发现真相也无济于事,把人欺负到死……这令人尤为愤怒。

冒名顶替与公职腐败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伤害的不仅仅是受害者的人生,更有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连中国海洋大学这样的重点院校,都有冒名考生,其他还有师范、医学院、广电传媒院校等,这些小偷和强盗不但骗取了学历学位,还凭借文凭跳板成为了教师、医生、工程师、记者……这群骗子将如何继续祸害社会?

这一数量震惊了国人,其它各省也好不到哪去。为什么会如此普遍,就是因为法律的纵容,执法的偏袒。刑法上的诈骗罪、盗窃罪、伪造罪……都是收拾老百姓的么?这些公职人员为所欲为,不用坐牢的么?

冒名顶替几乎已成潜规则,为何多年不立法严惩?真的令人非常失望。今天#山东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话题高居热搜榜,沸腾一整天,这是人民在愤怒。希望能籍这个契机,推动相关法治的力度,法律要为百姓做主!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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