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帖 |  手机版| 登陆 | 注册 | 留言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关注 > 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关注 > 文章

缪可馨一条命,换来袁老师一个警告

时间:2020-07-09 18:33:28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三角君 - 小 + 大

互联网上,时间总是过得飞快。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山东冒名顶替事件接连刷屏好些天,现在大家的注意力都在高考、洪水上。

谁还记得常州小学生缪可馨?

2020年6月4日,缪可馨上完语文课后翻越四层栏杆坠楼身亡。缪可馨的家长在网上公开了女儿坠楼前作文被批评一事,并怀疑女儿坠楼与语文老师袁灯美教学方式不当有关。

6月17日,事发近两周之后,我发了一篇文章《缪可馨失去的只是一条命,可别让班主任受委屈》,质疑事件发生后当地的种种诡异表现。我当时说:等了这么多天,每天等来的却不是对缪可馨之死的严肃权威调查,而是花样百出的“未发现辱骂、殴打”“她作文是抄的”“修改符号是学生自己划的”“袁老师非常优秀”。

我这才意识到是自己太天真了。我想象中的严肃权威、为生命负责的调查,或许压根就不曾存在。

从那之后又过了十几天,今天,7月8日,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官网悄然发布一份通报。袁灯美老师终于得到了处分。

通报连标题带正文抄录于下。

《关于对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调查处理的通报》:

针对家长和网友的反映,经查,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袁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给予袁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教育部门将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对教师的教育管理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全过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金坛区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这份通报太讲究了,充分演绎了公文写作的技艺。

全文不见缪可馨三字,袁灯美的名字都打了马赛克,只说“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

我多嘴问一下,一个被处分的老师,为什么还要如此精心地保护?

处罚缘由写得也很暧昧。“家长和网友的反映”,“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哪些家长反映的?肯定不是当初排队给袁老师点赞的那些。

哪些违纪违规行为?不告诉你。

我们知道,此前袁灯美被爆出来过打骂学生、违规办补习班、收受家长红包。通报大概指的就是这些,而不是谬可馨之死。但是行文如此简略,根本不知道哪些爆料被证实哪些被否认了。

实质处罚又是什么呢?

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就这。服不服?不服憋着。

这是一篇惜字如金的通报。刨除各种文件名,剩下的内容不足一百字,包括落款。

“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责任”,“师德师风建设”,“人民满意”……话都是好话。可是连前因后果都不交代清楚,处罚如此轻飘飘,谁敢相信这些表态是真诚的?!

我真的已经不太想诉说可馨的不幸遭遇和可馨家人的惨痛心路历程。我觉得这么多天来,舆论已经成了祥林嫂,可馨成了我们嘴里的阿毛。

可是我们都知道,夺走可馨生命的不是狼,悲剧发生的地方也不是自己家里,而是学校。

退一万步来讲,即便不提可馨坠楼,袁灯美打骂学生、办补习班、收红包那些恶劣的行径,就只配得到这样轻松的处罚和这样“简练”的通报吗?

事件影响如此恶劣,舆论关注如此强烈,敢不敢把通报多写俩字?

不把违规违纪行为讲清楚,如何反思,如何汲取教训?

六月的常州没有飘雪,但可馨死后当地的种种反应,真的让人觉得寒冷。

事已至此,很多人肯定都在纳闷,袁灯美到底有多大的能量?但最恐怖的不是她有背景有关系,而是她没有背景没有关系,却都能得到如此自动自发、无微不至的保护。因为这说明,在有些人看来,可馨之死不算什么,滔天的舆论也不算什么,等一等热点总会过去的。

我仿佛听到一声轻笑从隐秘的角落传出,“理它呢,过会子就好了”。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觉得这个帖子好,那就赞赏鼓励一下小编吧!
赞赏
取消

感谢您对人民之声网的支持!

扫码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赞赏哦

上一篇:缪可馨的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下一篇:上海高考政策性照顾加分中的玄机

发表评论提示:欢迎网友积极发表您的真知灼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用户名密码 匿名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共有 0 条评论
 |   QQ:1195527324  |  QQ群:743026760  |  人民之声网  |  联系电话:13775848088  |  投稿邮箱:11955273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