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3 18:03:11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闲言 - 小 + 大
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安顺公安”,7月12日发布了“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警情通报。 7月7日发生的事件,经过了5天的深入侦查和调查,才有了此结论,应该是正确的。该起蓄意报复社会的极端事件,如今已经明确,是司机张某钢因生活不如意和对拆迁不满,酒后蓄意报复社会造成的。 生活不如意。按照警方的调查,张某钢2016年离婚,有一子,25岁。如今,他一个人租住在姐姐女儿名下的房子里,有一女友。邻居或者同事对媒体说的是,其性格很好。而出事后,从张某钢的抖音视频中,可以看出应该是对生活有热情的人,喜欢唱歌,很自恋的。 尽管张某钢离婚了,但是要说生活不如意,似乎有点勉强。毕竟,当下离婚的人很多,租住房子的也不少,甚至单身的也有,而如张某钢样能够有女友的并不多。起码,从抖音视频内容和邻居同事言说中,张某钢生活不算太差。 当然了,对拆迁不满,这是肯定的。他有套40平方米的自管公房,拆迁也签订了协议,只是因为“未按规定注销水电户头,未去领取补助款”。补助款7.2万多。而张某钢申请公租房,不知啥原因没有获批。 若是从这些通报内容来看,张某钢应该对拆迁是满意的。否则的话,咋会签订协议呢? 2020年6月8日,张某钢与西秀区住建局签订《自管公房搬迁补助协议》。但是,到7月7日,该自管公房拆迁,他咋不知道呢?尤其是,7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张某钢来到他所承租的公房处,看到该公房将被拆除。按照媒体的报道,他看到了床、沙发、家具等还在里面。难道说,拆迁之前不能让住户将东西搬出来吗? 起码,从这些信息可以看出,对拆迁或者补偿,张某钢是不满意的。为此,按照通报的说法,(7月7日)8时38分,张某钢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对申请公租房未获得且所承租公房被拆除表示不满。 显而易见,若是这“政务服务热线”能够解决张某钢的问题,咋会有随后发生的悲剧呢? 张某钢对拆迁不满,估计主要是认为拆迁补偿太低。贵州安顺的房价,按照安居客的报价,目前是5200元每平方米。也就是说,这种自管公房,本来可以是拥有永久居住权的40平方米的房子,被拆迁后,张某钢只能得到“补助自建房补助款及附属设施补助、二次装修补助、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及签约奖励等共计72542.94元”。如此低的补偿款,要是公租房再被拒绝的话,张某钢有意见是正常的。 通报中,没有说张某钢对拆迁不满,是否寻求过行政部门解决,是否找过拆迁办,是否考虑过走司法程序?同时,既然对拆迁不满,那张某钢为啥要签订协议呢?签订协议就意味着认可补偿方案嘛。总之这个通报自相矛盾。看来,这拆迁方面,还需要更多的信息。 若是张某钢对拆迁不满,找行政部门没有结果,走司法程序难度大,或许,他就只能寻求“政务服务热线”了。不过,可以理解的是,张某钢在拆迁现场打“政务服务热线”,恐怕就是病急乱投医了。指望着一个电话,就想解决自己拆迁中的“问题”,张某钢显然是走投无路了。 到此,我以为,无论再走投无路,这张某钢“针对不特定人群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犯罪”,绝对是应该痛加鞭挞的。不说冤有头债有主吧,起码这种针对不特定人群,搞无差别“报复”的行为,绝对是懦夫,是应该被唾弃的。 生活不如意十有八九,这谁都无法避免。可是,拆迁的不公平,或者说因拆迁产生的现实悲剧,这已经并不少见。对此,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呢?有没有独立的第三方来让拆迁户和拆迁者进行公平的博弈呢?不至于,在现实中,拆迁户只能被动的接受,或者就是“鱼死网破”。 总之,我以为,当下社会应该完善救济渠道,让如张某钢样的人,有个必要的反映问题、解决不满的合法方式。不至于,遇到生活不如意和对拆迁不满时,只能打“政务服务热线”。毕竟,这样的方式,要能解决问题也好,可惜的是,更多的就是形式上的。 不管是给行政部门投诉反映,或者走司法程序,起码要让张某钢样的人,能够看到公平的“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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