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2 18:29:12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燕梳楼 - 小 + 大
浙大学生努某犯了强奸罪。 然后法院是怎么判的呢?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估计王振华看到这个判决要笑了。 这强奸才判个一年半,还泥玛缓刑,我这猥个亵抱抱亲亲凭什么就判我五年? 不服不服,大写的不服! 我要上诉上诉,坚决的上诉! 太欺负人了! 01 其实这个案子4月17日就判了。 因为强奸案一般都是不公开审理,所以判了也就判了,我们这些草民也不可能知道。 如果不是浙大在内网上按程序公示,决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处分,我们还不知道百年浙大竟然如此明目张胆的“藏污纳垢”。 人们搞不明白,一个强奸犯都不开除,等着他将来为浙大争光吗? 这又让女学生们如何自处,尝试与狼共舞吗?还是希望狼能爱上羊? 关键是,同时上热搜的还有一个大学,哈工大。 同样在今天,哈工大两名大四学生因为作弊被双双开除学籍,从而引发热议。 凡事就怕比较,强奸犯罪的人能继续上课,考试作弊的人却要被开除学籍,这这这,有点让人接受不了啊。 是不是说,强奸罪没啥大不了的,只要不作弊就OK? 强奸属于重罪,留校察看与之相比,明显让人觉得宽严失据,涉嫌包庇。 这是法律的悲哀,还是浙大的耻辱? 02 浙大回应了。 为什么是留校察看而不是直接开除呢? 理由很充分,处理也很慎重: 考虑其系初犯,且有强烈的悔恨意识,来自民族贫困地区,且是今年的毕业生,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的角度出发,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我划个重点,主要有四条: 第一,他毕竟是初犯。 第二,他毕竟是少数民族。 第三,他毕竟来自贫困地区。 第四,他毕竟是个毕业生。 一口气四个毕竟,在这个姓努的面前,这得有多奴性啊? 估计哈工大的两个倒霉蛋要哭了,咱们怎么就没遇到这么宽仁大量的校领导呢? 咱们也是毕业生,咱们也是初犯,说不定咱家也是少数民族的啊。 你看,这都2020了,某些人的特权意识还阴魂不散。少数民族就有特权,就不受法律约束,咱们这些汉人家的女孩,就活该被欺凌? 强奸妇女作为刑事重病,竟然连初犯这样的混蛋理由都编出来了,是不是他要是第一次杀了人也能以初犯原谅算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少数民族不是爷,老黑更不是! 他就一强奸犯,其它屁也不是! 03 浙大其实也感觉挺委屈的。 因为他们这么处理是有依据的。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你看看你看看,对努某的处理有章可依,谈不上什么法外开恩,更不存在什么暗箱操作。 再说,即使从轻处理,那也是为了挽救民族学生,这是民族大义,难道尔等要当破坏民族团结的罪人? 何况,政府对待少数民族一直都有“两少一宽”政策,努某只是强奸未遂而已,教育一下差不多就可以了嘛。 但8年前你们开除那个研究生,剥夺他受教育权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教育教育一下就算了呢? 他不过就一投多投而已,至于赶尽杀绝,直接扫地出门吗?难道他比努某强奸的罪还严重,危害更大? 以前义正辞严的零容忍,现在怎么就凡事好商量了呢? 估计不好自圆其说罢。 04 回头再来说说这案子怎么判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比浙大对努某的处理更重要。 因为,这涉及到法律公平与公正的问题。通常来说,强奸是重罪,怎么会只判一年六个月,而且是缓刑呢? 那么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强奸中止。 而在努某的案子中,法院又是如何认定的?据网传的判决书显示,当事人努某意图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是遭到强烈反抗并声称要报警才被迫中止犯罪的。 不仅强吻强抱,摸了下体,而且非常粗暴。 他是突然良心发现中止犯罪的吗?明显不是。所以这不叫强奸中止,而是强奸未遂。如果是强奸未遂,则至少3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他有什么值得法院轻判的理由?难道真因为“两少一宽“的特殊政策? 据了解,这个80年代末期的政策,早就被扫进历史垃圾堆了吧。2010年的时候,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就联合发文,明确强调: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都要坚决依法处理。” 所以看不懂啊看不懂。 同样在浙江,同样是强奸未遂,温州快递员张勇兵在送快递时见色起意,企图强奸女客户时遭拒,怎么就被判了三年六个月? 法律法规,不能做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啊。 05 继续说说浙大罚酒三杯的理由。 按浙大的说法,努某系初犯,来自贫困地区,并有强烈的悔过意识。所以给予其重新做人完成学业的机会。 那么,我们来看看他是如何贫困的,又是如何强烈悔过的。 被判缓刑后,这位强奸犯似乎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了。10天就晒了21条动态,都是和他博士小女友的游山玩水、花天酒地的幸福生活。 似乎在向那个受到侵害的女孩示威,我就强奸你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不知道校领导是如何看出他的“强烈“悔恨的? 出入一次夜店就好几千,一个相机就好几万,这是哪门子贫困了? 我看说人家少数民族贫困才是民族歧视,你答应铁木真大汗都不答应。 再说系初犯的问题。据浙大多位学生透露,这位努某,玛的也不简称了,他就叫努尔特巴特尔,至少糟蹋过20多个女孩,多数是学妹。 甚至女孩大姨妈来时都不放过,而且稍有反抗就一巴掌打过去。 经常包里装着润滑油,还拿sex tape强迫小学妹发生关系,这是哪门子初犯? 非得把一个惯犯强奸犯说成傻白甜才能保全浙大百年的脸面? 还是觉得放他一马能给学校长脸? 06 这事说到这里,也该收尾了。 再说下去,估计我自己也糊涂了。 昨天看到那个偷几盒外卖,都被刑拘并立案了,估计肠子都该悔青了吧。 对于很多看不懂想不通的事情,咱也罢罢罢,任他去罢。 就如燕梳楼建立的法律公益援助群一样,本意是帮助一些急需法律咨询援助的弱势群体,但你能想到吗? 他们气急了连自己都投诉,然后这个免费了几年的公益群就受到了警告,哪天直接被封了亦未可知。 最后总结一下陈述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治的基础,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在浙大这件事上,责罚相当才符合“罪责均衡“的原则,但从校方处理来看,无疑有宽严失据、包容放纵之嫌。 教育的本质是育人,法律的本质是救人,如果发生了错位与错乱,让人直呼看不懂,不是教育的失败就是法律的倒退。 据说浙大正在开会紧急研究,说明已经关注到了社会舆论并认真进行了反思和审视,相信校方很快就会给出更为详细的回应。 也请浙大的女生们不要害怕,相信这头狼很快就会被清除出去,还你们一个平安校园,青春如歌。 百年浙大,不能毁在一个人渣手里! 法治公平,更不能毁在一个浙大身上! 少数民族要优待, 但不能以践踏法律为代价! |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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