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20:29:30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三更听雨zgf - 小 + 大
针对连日来一直备受舆论关注的张玉环案,@央视新闻 8月9日发文表示,对于错案责任追究,有关部门也没有理由不将这项工作进行到底。这既是对张玉环和家人的交代,也是正义的一部分。 如果要在张玉环案中选择一个目前人们最关切、同时也是最迫切希望知道答案的问题,恐怕正是此次@央视新闻提到的“错案责任追究”。 其实,不止媒体、舆论,对于当事人来说,“错案责任追究”同样也是他们最为关切、难以释怀的一个问题。 如日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张玉环前妻宋小女就表示,“我也要追究他们,我的要求过分吗?” 而张玉环本人此前更是对记者强调,“这27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问题。搞得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我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刑讯逼供’人员的刑事责任”。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尽管对于错案追责,无论是媒体舆论,还是案件当事人,都十分关切、也在不断呼吁,但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几乎看不到这方面有什么进展,能看到的只是各种“躲闪、回避”。 如针对追责问题,此前曾有记者给江西省进贤县公安局、宣传部、检察院等多个部门打电话,但得到的都是“闭门羹”,或是强调“不清楚”,或者干脆直接挂电话。 或许应该承认,作为一起已过去27年的陈年旧案,要想启动相关错案责任追究,可能确实存在某些现实难度。如在27年之后,要寻找当年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证据,可能会有不少客观困难; 而且,在经过27年的漫长时间后,当年的办案人员大多实际上也不在原岗位,或者已退休、或者早已升迁,势必同样也会给追责带来不少困难甚至各种阻力。 但所有这些追责难度,显然又决不能成为回避甚至彻底放弃追责的理由。 这不仅是因为,这一追责“既是对张玉环和家人的交代,也是正义的一部分”,而且还在于,这种追责难度,其实也并非不可克服,找不到突破口。 那么,如何更有效找到张玉环案追责的突破口、尽快启动相关追责程序? 日前网上翻出的一些旧闻,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思路。 据去年当地媒体报道,2019年5月8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周卫华(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2019年7月10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再次发布消息:周卫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确认,周卫华“涉嫌受贿犯罪和徇私枉法犯罪”,“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依据公开履历,周卫华在1989年到1998年期间的职务正是:进贤县公安局云桥派出所所长。而据此前媒体报道,在1993年,张玉环称曾遭6天6夜刑讯逼供的审讯地点之一正是云桥派出所; 同时,在张玉环向媒体一一报出的刑讯者名字——“付某文、吴某才、周某、袁某华、周某华,支某华,付某选、胡某芳”,其中就有“周某华”。 这种背景下,曾担任云桥派出所所长、目前已因涉嫌犯罪而被移送检察机关的周某华,当年在张玉环案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张玉环对其的“刑讯逼供”指控是否属实?无疑都非常需要和值得进一步深入调查、全面彻查。 要知道,作为时任审讯地派出所所长,周某华即使并没有参与刑讯逼供,至少也应该是刑讯逼供的知情人。 事实上,在张玉环开列的刑讯者名单中,类似这样已落马的当年办案人员,并不止周某华一人。 据此前媒体梳理:《信息日报》曾报道,2005年进贤县李渡派出所原所长付某文涉嫌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支某华2017年被免去进贤县李渡派出所所长。 很明显,相比刑讯名单中那些仍在政法岗位的其他人员,像周某华这样早已落马的当年办案人员,对其展开相关刑讯逼供调查,无论难度,还是阻力,都应该小得多,更具可操作性。 而通过这样的调查,不仅有利于深挖这些人员的漏罪、尽快还原当年刑讯逼供的真相,事实上也非常适合作为启动张玉环错案追责的一个突破口,以便尽快改变目前相关追责迟迟没有进展的局面,并在此基础上,将所有对张玉环冤狱负有责任的司法人员都一一绳之以法。 毫无疑问,司法案件中的公平正义,不应仅是停留于“冤狱被平反昭雪”层面的公平正义,还应进一步包括对那些制造冤狱者彻查追责,以及尽可能找出案件真凶的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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