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3 00:33:13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篝火 - 小 + 大
慈善捐助是私有制社会的散举
中国重新倒退化公为私,中华大地大小私企之大小老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对于社会弱势,公益事业,多靠私家老板们出手相助,如出资修学校、修桥、老人院老人捐助、救灾、中小学运动会等等社会问题。而对某个人重病巨额医疗费的救助,则多是靠民间普通百姓自发的善举。其实,慷慨解囊助人的美德多存在于贫民百姓中。 中国救助、捐资的事迹不少,毕竟人有正邪两面性,毕竟好人多,无论猫论如何去人性化,正道永存,人的善良一面永存,是它拱托起真善美不灭,总是温暖着人间社会,而拱托者,还是最底层大众百姓。 公有制社会,例如毛泽东时代,公益事业、救灾、扶贫救弱,主要以政府经管出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自有公家、集体给予关顾,亦有雷锋精神蔚然成风,好人好事俯拾皆是。 对于特困户,年年春季政府都下发救济粮、款、衣物等。当然,衣物也有来自较宽裕人家城市居民的捐赠,这是因为还存在城乡差别,但不是主要来源。而且绝对“精准扶贫”到位,何如当今扶助款大都锦上添花,济富而非济贫? 私有制社会,贫富悬殊,且金钱物资属于个人、个体所有,所以对于社会公益事业、救灾、助人等方面,只能靠个人、个体发善心出水。同时,政府把本应该尽的社会责任完全推给了私人老板,倡导老板们作公益、慈善事业,贡献于社会。所以在私有制社会,慈善事业主要靠个人、个体出水了。 这种捐助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办法 但,靠大老板与个人救助、捐资总不是个事。,它随机性强,不稳定,不可靠,没有机制性,没有社会覆盖性、长效性。可以说,对改善社会整体无济于事,至多只能起到个别性修补作用。所以说, 是贫富悬殊下微不足道的填补,是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放弃, 我国政府懒政把这种社会责任交给私家个体发善心,实际上把社会责任押在了公民道德素养底线上,很不可靠很不踏实;实际上是政府在推卸本应负的社会责任,靠发财人与个人救助、捐资的慈善之举,如同城镇化放弃农村一样。虽然政府还是有所表示,例如对民办老年公寓有补贴政策、个体企业公司对老人的捐助,但,与老人则处于间接关系,能否惠及到老人头上,能惠及多少,则取决于老板的良心如何,多只是略为表示一下。 社会慈善事举应该是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方能形成长效性、覆盖性机制。这样才显得踏实。但私有制性质下,这种愿望显得奢侈、勉强。而且,不少大老板搞慈善事并非完全出自慈心,同时也有名利投机目的。就如私营(民营)办老年公寓一样,有几个老板是出自爱心?还不是利润第一,看好老人公寓这一块生意前景,有趁火打劫之嫌,为何如此说呢?因为老龄化严重趋势、无依无靠走势本就是私有化造成的。 只有政治体制性福利行为,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办法。而要作到这一点,必须走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道路,非集体、全民所有制不可。 如果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集体化延续至今,那么贫富悬殊不存在,这种社会慈善事举主要靠大老板与个人救助、捐资施舍现象也就不会存在。出现的将是另一种机制,那就是诸如修学校、修桥、老人院老人捐助、救灾等慈善事举主要是由集体、公家出面,并形成了政府可靠的习惯性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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