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3 09:16:04 点击: 次 来源:旗帜中流 作者:李甲才 - 小 + 大
私营经济应逐渐离场是委婉的正确说法—吴小平此议是无数忍无可忍的哀鸣之声 吴小平发短文《中国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任务,应逐渐离场》,立即遭到各方面的口诛笔伐,气势汹汹的谴责似持尚方宝剑宣读圣旨一样,完全是一副狗撵下坡狼的吠咬架势,激起了网友不平的愤慨。私营经济是协助公有经济发展吗?太客气了!吴小平之言符合《宪法》,但还是被骄横的得势者容不下这一点点不同的声音。多年来,《宪法》这个令箭成了可有可无的鸡毛,违宪行政的权力方总是先把“生米煮成熟饭”,“施工完了有奖励”。2017年7月18日国办发(2017)6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底前”全部改制结束。国资委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国有企业这个概念从此进入历史”。 2018年6月10日公布的国发(2018)1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共23条,具体规定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其中有1条是“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两部门闻风而动。 2018年6月28日,“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令 第18号”宣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7月28日施行。”这就是人们议论不已的22条,其内涵都心知肚明要干什么。《宪法》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何在?批吴的底气由何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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