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5 14:22:13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闲言 - 小 + 大
根据《新民晚报》报道,带着女孩为王某某董事长提供淫乐“服务”的是一位周姓女子,她事后得了王某某一万块钱。周姓女子与两个小女孩的母亲是朋友关系,周姓女子谎称带两个小孩子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到了上海,当天周姓女子把12岁的女孩子和9岁的女孩子都带到了酒店,王某某对9岁的女孩子实施了犯罪。 尽管周某被警方列为“涉嫌猥亵犯”,但是此人的身份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任何更多的报道,而从该事件中周某的作用来看,此贼非常的不简单。 一日之内,从江苏带两个小女孩到上海,并带到了距新城控股总部不到1000米的酒店,周某显然就是专门给人渣“提供”小女孩的。她能如此熟练的安排,能够如此目的明确,恐怕周某不会是一个普通犯罪分子。 与两个小女孩的母亲是朋友关系,说明这两个小女孩可能是亲姐妹。一个9岁,一个12岁,孩子们的母亲能完全信任周某,放心大胆的将孩子们交给周某,应该不会是一般的普通朋友吧? 当然了,要是亲戚的话,肯定也不会用朋友来强调了。而周某将朋友的孩子如此“送入火坑”,这里面恐怕不会很单纯,起码还有水分的。 带两个小女孩去迪斯尼玩,周某是“做人情、做好事”吗?毕竟,从江苏带孩子去上海迪斯尼玩,一般来说,费钱费事费力,不知这周某以啥理由,或者说孩子们的母亲咋就能相信呢? 将两个小女孩带到上海住进酒店后,不知周某是咋说服孩子们的?总不会是两个孩子一人一间房吧,周某若带走12岁小女孩,又是咋让9岁小女孩留下来的?9岁小女孩被诱骗着“满足了”王振华的淫欲,孩子总不会一点不懂吧?因为阴道撕裂了,感到疼痛,孩子次日电话告诉母亲,如果不是有撕裂呢? 事后,周某获得了10000元的报酬,看来这价格都是说好的?或者就是,周某说带两个孩子来,由王董事长挑选,说好的“服务”价格是10000元。 强奸或者是猥亵,需要证据;而如此熟练的“流程”,要是说这不是“地下产业链”的话,打死我也不相信。到此,最起码可以判断的是,周某肯定是这产业链中的“执行人”。 可问题是,王振华又是如何得到该类信息的?价位又是如何确定的?周某在该产业链中,仅仅只是一个小角色而已?那么,还有没有其他的上级呢?接下来自然就是,这个“地下产业链”存在多久了?有多大规模? 至少,维持这一“地下产业链”不会只是周某一个人的,而且能够有此恋童癖好的人,恐怕也不仅仅只有王董事长一个人吧。当然了,能够有此特殊癖好,尤其是能够有资格或者说条件实施的,不是大富者,如董事长王振华,那就是大贵者,又会是那些官僚呢? 说实话,6月29日发生,30日报案,7月1日就能刑事拘留王振华,这上海警方的处置是相当的利索。要知道,王振华可是全身笼罩着无数光环的人,代表或者委员,相关的程序得履行。而能够通过媒体曝光,我以为起码能够通过强大的社会舆论,部分减轻有关部门的“压力”。 现实中,国内野蛮生长中发达起来的大资本家各有特点。尤其如王振华这样的房地产商人,要是能够中规中矩地管理经营,肯定是死无葬身之地的。而想法设法绞尽脑汁突破很多的“关隘”,自然少不了邪魔外道。一旦富贵起来,有钱的张狂在众多推手的忽悠下,往往容易迷失。 曾经,在网络上有个段子,是有“高人”专门列举各位场面上资本家的特殊癖好。从如今风光的电商到传统的制造业,从暴利的房地产到风口上的独角兽企业,每一个资本家似乎都有些不为人道的事情。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是某位正红的资本家喜欢“嫖娼”。有钱自然就会有如周某一样的人,围上来提供需要,这倒也不是难事。 总之,我以为只要能够抓住周某,通过对周某的调查与深挖,起码就可以将该产业链上的所有“猫腻”曝光出来。特别是,对如王振华这样的丧尽天良的“恋童癖好”者,要严肃处理。这样的行为绝对是人神共愤的。 当然了,可以想象,有此资格与条件实现此癖好的人渣,或大富或大贵,恐怕真的追查,有关部门的阻力不会小的。当年的一个孙小果,就逼得当地警方请媒体曝光,何况这周某背后那些特殊的“大客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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