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05 20:31:26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纸上建筑 - 小 + 大
醉驾入刑已经8年了,然而,因醉驾引发的恶性事故依然此起彼伏,别说我们是个大国,对于大国这数量也够多的。 而且恶性醉驾呈现出明显“高端化”的趋势,犯罪者往往是驾驶高性能豪车的富裕阶层,7月3日晚#河南玛莎拉蒂#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例,嫌犯为20多岁的富二代女子,先醉驾剐蹭多车并逃逸,继而在路口以恐怖的速度撞飞等红灯的轿车,被撞车辆当即爆炸起火,车上2人被活活烧死……极为惨烈,极为恶劣。 你万万想不到放肆横行的凶手,在生活中假装是精致的乖乖女,平时小鸡汤大道理一套一套,不是文盲也不是法盲,为何却对法律视若无物?醉驾入刑都普及8年了,难道法律还不够严厉? 醉驾入刑听上去很猛,但对不同的阶层确实有着不同的震慑。对于平民阶层来说,拘留几天、坐牢几个月、吊销驾照或营业执照……都是严重影响生存的大事,可能因此工作就丢了,有编制的就被开除了,做营运的饭碗就砸了……但是这些后果对于富二代来说都不存在。他们没有生活的压力,甚至早就习惯了无照驾驶,啥吊销不吊销的,哪怕最坏的结果坐牢,也不会影响他们继承家业。哪怕更坏的结果撞死了人,最多赔一百万,人家一部车子就好几百万,兜里的零花钱就够买N条人命。 如何提高对这一群体的震慑,确实是个难题。在没有价值观和信仰约束的社会,没法指望他们自律。然而相对来说,坐牢仍是唯一有效的惩戒,惹一回大事,让尊贵的父母丢一回人,至少得有一顿臭骂吧,甚至断绝经济来源,富二代不怕天不怕地,就怕老爸不给钱。 然而这唯一的震慑也岌岌可危——在老百姓发愁法律不管用的同时,有些执法者却在动相反的脑筋,近年来,各地对醉驾入刑的执行力有松动之势,减轻甚至免于刑罚的案例越来越多。不久前,广州市越秀区甚至开始高调实行所谓“轻微醉驾从宽免刑”的创新,几个月来,已经使48人免去了牢狱之灾。 难道我们的牢房缺这48张床吗?看看在河南街头发生的惨剧,我们缺的是公共安全。 越秀区的举措显然是法外之法。国家法律规定的很明确: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以下就是酒驾,80毫克以上就是醉驾,没有任何过渡地带;酒驾就是违法,醉驾就是犯罪,没有任何模糊空间。这也是无数专家依据生理科学得出的结果,而越秀区又分出来个130毫克以下的“轻微醉驾”,科学依据在哪?法律依据又在哪?国家大法,一个小小的区检察院就给破解了? 法理上不通,情理上更不通。8年前醉驾刚入刑,全国的情况好过一阵,高晓松被树了典型顶格坐牢,功不可没。然而8年之后前功尽弃,酒驾肇事有明显的回升之势,不断酿造惨烈车祸。在这个节骨眼上,老百姓恨不得从严从重修改法律,而有些地方机构居然逆潮流而动,他们究竟在为谁代言? 恶性醉驾中的豪车比例,不是没理由的,其中也不乏官商二代的踪影,在权力链条上,他们显然距离顶端更近。老百姓有想要保护的孩子,某些权贵也有想要庇护的崽子,或许能解释这种与民意逆行的举措。 希望玛莎拉蒂事件能给予当头棒喝,让一些权贵代言人夹起尾巴,不要为了娇惯公子而置百姓安危与不顾。同时建议最高司法机构出面遏制乱象,保证醉驾入刑不折不扣的贯彻到底,不容任何曲解和松动。甚至有必要根据目前的形势来一次类似于“扫黑除恶”的专项运动,顶风违法者一律顶格处罚。 醉驾免刑的结果就是罪犯横行。所谓“轻微醉驾”有机会补救,那些被轻轻抹去的生命有办法补救吗? 醉驾不是疏忽过错,而是故意犯罪,法律已经明确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罪行,哪来的什么“轻微”?醉驾就是谋杀,天下有“轻微谋杀”吗? |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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