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26 10:22:06 点击: 次 来源:旗帜中流 作者:浩正刘臻 - 小 + 大
为啥有些东西不“接轨”,有些东西猛“接轨”? “改开”后的中国,叫得贼响的一句口号,就是“与国际接轨”,这也成了改开推行种种改革措施的一个借口。可就在改开者大力、不断、恶狠狠地实施各种“与国际接轨”的措施时,老百姓渐渐从自身的痛苦中,对这个“与国际接轨”越品越不是个滋味,越看越不是个东西,越琢磨越感到蹊跷。 咋回事?“与国际接轨”的,都是野蛮剥夺老百姓的;而能给老百姓带来好处的,咋都不“接轨”? 一、油价咋不“与世界接轨”? 2014 年上半年原油每桶100美元,现在跌到40多美元,发改委才羞羞答答地把油价降了几毛钱,可财政部紧接着在半个多月里,就两次上调1元消费税!这样,一年就可多收1000多亿。连央视都问:美国油价仅相当于每升3.61元人民币,并还将降低23%,消费者可省下1000亿美元。而中国的财政部上调消费税的理由,竟是与发达国家收消费税接轨,可发达国家是在低油价的绝对前提下收高消费税! 2014年12月,中国的油价是美国的1.84倍。或者说,美国增加了高税收仍然是低油价。那么,低油价咋不与发达国家接轨?而且,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为什么收税不与发展中国家接轨?世界低油价,中国高油价,这无疑是抢劫百姓;高油价又高税收,这不是二次抢劫吗?! 二、“四大福利”咋不“与世界接轨”? 医疗、教育、住房、失业保险这“四大福利”,俄罗斯搞私有化一度物价上涨2900倍,国民经济全面崩溃,社会制度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也没取消。某些发达国家实行福利政策,从“摇篮到坟墓”几乎无所不包。瑞典失业者领的失业津贴,相当本人原工资90%。咱中国穷,中国的老百姓都是懂事的孩子,体谅国家困难,不奢求“高福利”,只希望能有基本的“四大福利”。毛泽东时代就实行的“四大福利”,改开竟然作为改革的伟大成果,将“四大福利”改没了,全推进市场了! 三、就业保障咋不“与世界接轨”? 现在全世界用工的“国际惯例”,都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为主,仅日本2002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占89%,因各国对雇主解雇工人都作了严格限制,雇主随意解雇员工的国家并不多见。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类似我国毛泽东时代的“铁饭碗”,是为保障工人的就业权。在毛泽东时代,无数工人以主人翁的责任心,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在勒紧裤带的坚忍中,在自力更生、奋发图强下,全力投入到建设新中国,他们托举起新中国那一轮朝阳初升。可“改开”一面砸碎了“铁饭碗”,将7000万工人赶出工厂;一面对实行终身雇佣制的“国际惯例”视而不见,工人随意被解雇! 四、土地收入咋不“与世界接轨”? 以征收不动产保有税作为地方政府主要税源,这是现代发达国家的通例。可中国的改开以廉价出卖土地的方式,催肥了无数富豪。1998 年国家启动住房商品化改革以后,土地开发市场化,房地产开发商各显神通拿地。那时开发商只要一手拿到工厂单位或城郊集体出让的土地, 一手公关取得城市规划部门许可,只支付极少土地出让金,就可拿到土地开发证。这种关系拿地、官商勾结、囤地暴富的现象,严重到相当程度。 为改变廉价攫取土地、财富流入个人的状况,国家2004 年出台了开发土地出让政策,一律要由政府收储,实行土地招、拍、挂的政策。可土地收入是全民的,不是政府的收入,政府不能支配,这是国际惯例。而中国土地拍卖的收益,都进了地方政府的腰包,从而形成了政府日益膨胀的土地财政。2009年中国的土地财政1.59万亿,2010年土地财政2.9万亿。 五、向富人高征税咋不“与世界接轨”? 在国外,向富人征收财产税和遗产税,30%高收入群体缴纳的个税,要占75%的税收比例,这是“国际惯例”。对个人全部财产课税,美国:对拥有2500万美元以上财产,遗产税税率50%,遗产额在60万美元以下者免征遗产税。日本:最高税率70%。继承税税率分13档。德国: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7%到50%不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遗产税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注意保护穷人的遗产不征或少征税。 改开以来的中国税收,一面挖空心思、变着法、创造性地向百姓巧立名目收税,每年70%的个税都是中低收入群体所交;一面不知是遗忘,还是有意保护富人,只征房产税和契税,竟不征财产税和遗产税。富豪们不管财产如何增加,除房产税和契税外,一概不做征收。而房产税和契税,也基本是向中低收入者征税。中国大富豪的财产增加,极少与房产税和契税有关。不征富人的财产税和遗产税也罢,可自改开以来,各级政府又五花八门地为富人出台了多少优惠税收政策、免税政策、补贴政策?中国的税收只注重保护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造就出世界第一多的富豪,也造就了中国贫富差距世界第一。这是社会主义应有的税收政策吗?这连资本主义的税收政策都不如! 六、“阳光法”咋不“与世界接轨”? 世界通行的“阳光财政预算”,对政府的开支,细化到买个茶杯都要列支。中国的预算则是个“暗箱预算”,这是造成大面积腐败的重要原因,领导肆意挥霍公款,盲目决策造成惊天浪费。在国外,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现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入法。要求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这是社会长久的呼吁。可自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至今20年未见动真格的。可见其阻力极大,利益集团的反对力量极大,“阳光法”为什么不“与世界接轨”? 七、社保缴费率咋不“与世界接轨”? 缴纳低社保、获高社会福利是世界惯例。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缴纳社保费之高,在全球181个国家排名第一!根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保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40%,有的地区达50%;我国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排名第一,约为“金砖五国”其他四国平均水平的2倍、北欧五国的3 倍、G7国家的2.8倍、东亚邻国的4.6倍。 且缴费基数还在涨!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 14058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上调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根据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福建、江西、广西、湖北等地社保缴费基数年年上浮。以致新华社发文三问:为何缴费率偏高,缴费基数还在涨?涨了之后负担是不是更重?是不是普遍上涨?(2015年1月7日新华网) 更可恶的是,英媒报道:中国地方政府纵容外资不给工人缴保险。1997年,中国开始实行全国性的养老金制度,公司应根据薪酬总额缴纳养老金,但许多公司以不包括加班工资为计算基数。工人通过加班得到的收入是基本工资的几倍。对此,政府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它不希望给工厂太大的负担,因政府需要外资。(见2014年 5月8日《参考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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