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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功死刑:多少罪恶,深不见底……

时间:2021-12-15 19:58:5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张成功死刑:多少罪恶,深不见底……


如果没有网络,很多人如我一般,对张成功一无所知——
这个罪恶累累的恶棍。
这是法院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1985年至1987年期间,张成功利用金钱、物质引诱等手段,先后强奸四名幼女、三名少女;还利诱十四名青少年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经营工程车辆修理中对主要配件以旧充新,牟取利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0年6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流氓罪、投机倒把罪并罚,对其判处死刑。
强奸幼女、强奸少女、诱奸少女……张成功的罪行令人发指,死刑,正是最为恰当的判决。
当然,恶棍可不想死,提起上诉并不令人意外,让人意外的是二审法院的判决——
1991年9月2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缓刑两年?凭什么?
一个祸害了众多姑娘的恶棍、一个在社区上为非作歹的恶棍,不就该依法处死吗?
讽刺的是,二审之后,死刑偏偏变成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从死刑变成死缓,依据的是哪一条法律?我不懂;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奥妙?我猜不透。
更不可思议的是,1998年5月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即使再外行,我们也知道在死缓与有期徒刑十五年之间还有一个无期徒刑。将恶棍的刑期一下子改判为十五年,这当中怎么可能没什么内幕呢?!
只是,外人对此无能为力,受害者对此无能为力。
重重内幕的遮掩,让恶棍活着走出了监狱。
悔过自新是不可能的,继续作恶才是张成功的本性:2017年至2021年期间张成功对七名幼女多次奸淫;此外,还有其它犯罪行为。
张成功的所作所为,分明是对河南省高级人民二审与再审的莫大讽刺!
如果真能恪守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张成功何来苟延残喘的机会?那七名可怜的幼女,又怎会遭遇张成功的毒手?
多行不义必自毙,张成功于2021年10月22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这是公正的判决,可惜迟来了三十一年!
一个本该被处以极刑的罪犯,却一次次逃脱法律的制裁,若说张成功的背后没人胡作非为,鬼都不信;在张成功被重新判处死刑之后,当年那些对张成功网开一面的相关人员,有谁出来谢罪了?
没见到。
这个世界既有罪犯逍遥法外,就有无辜者蒙冤入狱甚至含冤惨死。
想想呼格,那个十九岁的内蒙青年,被当作真凶处决了;
还有聂树斌,那个二十一岁的河北青年,也被当作真凶处决了;
还有念斌,还有张玉环,还有张氏叔侄……他们那么无辜,却被关进大牢,尽管苦苦喊冤,却难以走进自由的天空……
法治如果离开公平公正这一基本原则,就会沦为邪恶的帮凶。建设真正的法治社会,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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