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6 16:21:45 点击: 次 来源:兵叔评说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女子自曝遭“奸杀”,醒来报警后嫌犯被取保,警方劝导赔钱私了! 1 我叫李朦朦,今年28岁,江苏徐州人。2015年12月,一个叫丁聪聪的男子以找工作为名,将我骗到他朋友租住的房间里实施了强奸,我趁他不注意跑到阳台呼救,结果被丁聪聪拉了回来。他对我掐脖子、胶带封口、撕扯衣服,对我实施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强奸犯罪行为。后来他用胳膊压着我的喉咙,导致我窒息。丁聪聪以为我被他掐死了,他逃跑了!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我活下来了!当年我报警后,派出所民警不愿意立刑事案件,要求调解,让对方给我钱。我不愿意要钱,他们还找了我家里人,逼我拿钱,我也没有妥协!当年丁聪聪的父亲、媳妇给我跪下我都没有妥协和原谅!没想到,案发12天后,丁聪聪就被取保候审...... 上面这段自诉,是李朦朦在4月26日发在微博里求助信中的一个片段。 根据李朦朦的自诉,为了让她答应赔钱私了,派出所还有警官打电话给她,说她脑子有毛病!让她拿钱去旅游忘记这个事,说她辛苦一年才能挣几个钱? 但无一例外的被李朦朦拒绝了。 李朦朦想不明白,难道在警方的眼中,这种涉嫌强奸和杀人未遂的恶性案件,是能用赔钱这种方式处理的? 2 因为警方不立案侦查,李朦朦又不答应接受丁聪聪的赔偿私了,数年来,李朦朦一直奔走于有关部门之间举报鸣冤。 但她遭遇的,是被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去找市公安局,让她找分局; 去找分局,分局让她找派出所; 去找派出所,派出所说案子很多,得慢慢来处理; 再去找派出所,派出所称这个事已经结案了,是检察院不收; 去找检察院,检察院说派出所压根就没送过; 去找法院,法院说不清楚这事儿! 李朦朦案子的转机,源自于2020年6月份的媒体曝光。 之前,李朦朦也曾求助过媒体,无果。 无奈之下,李朦朦开始自救。她学会了使用抖音,快手、微博等社交软件,并将自己的遭遇在这些平台上曝光了出来。 曝光的效果是明显的,很快,李朦朦的遭遇就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评论和转发,引发了一定的社会关注。 但很快,李朦朦的帐号就被限制了,她又不能发声了。 但即便这样,迫于舆论压力,派出所终于对该起案件重启调查。 李朦朦从自己的遭遇里发现了一个令人悲催的事实,侦办机构的错误要由受害人来买单,难道社会已经到了无媒体无公平的地步? 3 但派出所的做法,更让李朦朦愤怒。 2020年6月的某一天,李朦朦应要求来到派出所在笔录上签字。 李朦朦接过笔录一看才发现,笔录的内容和当初自己的叙述完全不一样,内容已经被篡改得面目全非了,根本不是自己意愿的表达。 违背事实的笔录,李朦朦本能的拒绝签字。但派出所威胁她,“不签字,这案子就办不了,不签字,你就走不出派出所。” 最终,李朦朦被警官强制按着指头捺了手印签了字。 因为错误的笔录,丁聪聪被以“强制猥亵罪”移送到检察院。 2020年4月28日,丁聪聪被监视居住,同年6月8日再一次被取保候审。 4 或许是预感到了自己罪责难逃,为了脱罪,丁聪聪及其家人不断的联系李朦朦,希望赔偿李朦朦一笔钱,让李朦朦出具一份谅解书。 被李朦朦拒绝了。 李朦朦称,“在维权五年多的日子里,我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都不好,我到现在下面那个部位都特别疼,每次来大姨妈更是难受。我真的特别痛苦也特别辛苦!白天努力克制自己让自己看起来正常,晚上极度崩溃!五年来,我边上班边养活自己!我去上访的途中被威胁、警告、甚至打过都没有放弃!因为我坚信世上还有有良心的人!还是那句话,再多的钱我都不要!我只要公平公正!我相信司法机关会给我公平公正处理!” 2020年7月7日,丁聪聪被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决定逮捕,当日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2020年底,李朦朦等来了迟来的正义。 但这份正义,并不是李朦朦满意的正义。 丁聪聪被判强奸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获刑三年。 李朦朦对判决结果不服,并向检方申请抗诉,称丁某某对其实施了性侵,并用胳膊碾压喉咙方式试图杀人灭口,依法应对丁某某从重惩处。 2021年2月24日,徐州经开区检察院负责人回应媒体称,经查,李女士所反映情况与事实证据不符,决定不支持其抗诉请求。 毫无疑问,根据现有的证据和证词,检察院的回应是事实,法院的判决也是公正的。 问题是,导致这一判决结果的原因,是当初办案民警就没有针对该起案件进行刑事立案,导致关键性证据缺失,篡改了笔录而导致的结果。 犯罪的丁聪聪因为办案民警的错误,得以从轻处罚,这个单,谁来买?涉嫌渎职的警察应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这才是李朦朦乃至公众们需要知道的一个答案。 本文为李朦朦实名授权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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