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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自行车男子无罪

时间:2018-08-31 12:10:2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付欣宇 - 小 + 大

“杀人犯”自行车男子无罪

最近,昆山砍人事件的视频传遍网络,具体细节一目了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认为宝马纹身男死有余辜。
视频看了好几遍,小编认为自行车男子是正当的防卫。宝马车想抢自行车道行驶,并压白线逼停正常行驶的自行车,自行车被逼到路角。其实他挺无辜的,本来是遵守交通规则在静候红灯,却无来由被宝马车碰了一下,不仅如此还被一顿拳打脚踢!宝马纹身男仍不解气,怒气冲冲地从跑到车上拿刀,追着自行车男子疯砍。结果刀不慎脱手,被害人抢到手里。他又扬言去车里取枪。被害人在生命受到极大威胁的情况下,才挥刀自卫。

兔子急了还咬人,老实人被逼急了,也会愤怒。愤怒的老实人往往用行动表示想法。
宝马纹身男身份逐渐浮出水面,前科累累,恶贯满盈。对此只想说一句:死有余辜。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宝马纹身男还有另一个只有在香港片黑社会看到的身份。他是天安社成员,法号永善。
“杀人犯”自行车男子是华美达酒店的工程维修部电工。而不幸的是,自行车男子的儿子去年患癌症,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屋漏偏逢连夜雨,他的父亲去年也去世了。经济拮据的他一个手机用了四年舍不得换,上下班都是骑自行车。这下又碰上这等倒霉事:不还手吧,被欺负被砍被杀;还手吧,又碰上一伙有组织的。

小编不禁联想起2009年5月邓玉娇一事。在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的梦幻城休闲娱乐中心,21岁修脚女工邓玉娇为守住女性尊严,用自己的劳动工具小小的修脚刀抗暴,战胜欲逼迫其卖淫的三名淫官,战果显赫:一死一伤一惊呆。邓女侠义举,众网友拍手称快。
这个案子曾引发朝野震荡。人们已经不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衡量,而是把它看成是淫官的暴虐和被压迫者的反击。人们把杀人者邓玉娇奉为“烈女”、“英豪”;而把被杀者邓贵大贬为“恶霸”和“淫官”。最后迫于舆论压力,邓女侠最终被判为正当防卫,还被保护起来了。

“杀人犯”自行车男子逃得过和尚,逃得过庙吗?即使那一刻在幸逃脱,难保日后不被“秋后算帐”。“天安社”109名成员,个个左青龙,右白虎,龙头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俨然就是一强悍黑社会。如果不是这次被暴露,谁知道他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出来混的,迟早都是会还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自行车男子不反击立刻死,反击有风险,无论怎么做都将付出代价。也许绝地反击是最佳选择。不仅为民除害,还保自己安全。
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中国最多却是枉道。被打了,被砍被杀,就得使劲逃,于是便“万姓胪欢“了。法律就是告诉人们,不得反击。端起碗来吃饭,快下筷子骂娘也成常态,还好现在没有“诛心之律”,否则人人都有被规则的危险。
如今的法律,总不能保护好人,客观上甚至于偏袒坏人。因为当坏人得志,虐待好人的时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决不听从。一旦好人为悍卫自身安全,坏人死于刀下。于是,真心的公理论者又“快逃呀”、“勿以恶抗恶”大嚷起来。于是坏人得救,无非是占了便宜,何尝改悔。坏人一般善于钻谋,且早已营就三窟,所以不多时,依然声势赫奕,作恶又如先前一样。
总之,“杀人犯”自行车男子是正当防卫,意外造成流氓恶霸的死亡,不应该获罪,也没道理获罪!希望还能像邓玉娇事件一样,让他无罪,还他自由。还要授予表彰、戴红花。如此,才有可能涌现出有大批的正义之士,敢于对黑恶势力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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