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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背后的黑手

时间:2018-11-05 11:39:0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背后的黑手
 
     2018年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车上15名驾乘人员全部遇难。
      事故原因是因为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径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 “女超人”没有下车。
     在车行驶途中,“女超人”发现公交车已经过了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因附近没有公交车站,驾驶员未停车,于是“女超人”就和驾驶员发生争执,双方互不相让,导致后来“女超人”用手机击打驾驶员,驾驶员还手,行驶中的车辆,有人打驾驶员,可想而知,发生事故是必然的。
      事故发生了,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会有人做,我相信做的人肯定会尽职尽责。                                   
      我想说的是:是什么原因让中国人中出现了这样的“男超人”“女超人”?“超人”们哪来的底气老子爱咋咋的?是谁给了“超人”们唯我独尊的勇气?
     “女超人”拦高铁,罚款两千了事,“男超人”在课堂上贬损开国领袖,鸟事没有,邱少云的弟弟历尽千辛万苦打赢了官司,抹黑英雄的小丑只需要付出人民币一元,任何一个人,只要一句“我是中国公民”“我是纳税人”就可以干预执法,而警察却拿他们没有办法。
      说到这里,我想看客应该知道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背后的黑手是谁了吧?是中国的敌对势力安插在中国的法律党,是“自由”“民主”“人权”的舆论导向。请注意,我这里的“自由”“民主”“人权”是打了双引号的。
      世界上已经发生了的事再怎么假设都无法挽回,但是这里我还真得假设一下。
      假设一;如果公交车坠江后所有人员都没有遇难,相关部门会对“女超人”怎样处理呢?不难想象,一定又是罚款几千元了事,因为事发几小时后就会有数不清的网络大V和法律专家高举“自由”“民主”“人权”的大旗出来给“女超人”洗地。
      假设二、如果在“女超人”抢夺驾驶员方向盘时车上有一个乘客出手制止了“女超人”的“超人”行为,连车带人安然无恙。这个乘客会得到当地政府的褒奖吗?肯定不会,因为现在我们的某些官员怕网络大V,怕法律专家。还因为我们现在的部分官员只要别人抬出“自由”“民主”“人权”的大旗,就同大清帝国末年的官员看到洋大人差不多。
      假设三。如果在“女超人”抢夺驾驶员方向盘时车上有一个乘客出手制止了“女超人”的“超人”行为,但是因为某种原因致使“女超人”受伤或者死亡,可其它乘客和公交车毫发无损。后果肯定是见义勇为的乘客赔钱、坐牢,甚至于枪毙。因为会有许许多多的网络大V和法律专家跳出来指责见义勇为的乘客,他们会拿出千千万万的理由说明这个见义勇为的乘客侵犯了神圣的“自由”“民主”“人权”,结果就是因为我们部分官员在“自由”“民主”“人权”大旗面前就是乖宝宝,所以见义勇为的乘客只能死。
      中国人,醒醒吧,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人世间真有无限制的自由吗?你再民主,再人权也得有规矩。美国有法律,西方世界也有法律。
      法律是用来保护好人的,不是用来为坏人开脱罪责的。
      自由、民主、人权不是说我爱咋咋,是有大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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