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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官员造谣污蔑醴陵——一万个“民谣”也抵不上一个“官谣”的危害

时间:2019-05-28 13:12:35    点击: 次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夜半挑灯看吴钩 - 小 + 大

河南南阳的“水氢汽车”事件正在发酵,市委书记和市长双双“出差”还没有回来,湖南醴陵与江西萍乡就吵起来了。

2019年5月24日,江西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开发文《关于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萍应急字〔2019〕75 号)。该正式文件称,据有关网络披露,2019年5月18日上午9点40分,邻省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

萍乡的通知刚发完的第二天(5月25日),湖南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就发布了《辟谣声明》:近日,江西省部分烟花爆竹微信群、江西省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等,散布“2019 年5 月18 日,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等谣言,严重损害了醴陵形象,并给醴陵烟花爆竹行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大家知道,在中国大陆,红头文件比法律还管用,非常有权威,公众也坚信不疑。可是,谁能想到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一个官方文件,竟公然造湖南醴陵市应急管理局的谣,还被人家抓了个正着,而且醴陵市应急管理局竟采用红头文件的方式来辟谣,这事稀罕吧?

现在,虽然还闹不清楚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邻省醴陵市一烟花爆竹厂结鞭车间发生燃爆事故,已造成三人死亡两人重度烧伤”的谣言来自何方,但既然醴陵应急管理局已经公开辟谣,吴钩估计萍乡市应急管理局这次确实是理亏了!

不过,造谣、传谣可不仅仅是理亏的问题。据说,虽然萍乡方面表示,“我们没有恶意中伤醴陵的意思”,且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已开车前往醴陵当面道歉。

但醴陵方面不仅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造谣者的法律责任,而且对于以正式文件发布不实信息的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

醴陵在湖南,萍乡在江西,虽然分属两个省份,但两地接壤,是名副其实的邻居,都号称“中国花炮之都”,而且两地涉事的相关部门都同属于“应急管理”系统,都是一家人,为这点事似乎没有必要撕开脸皮、对簿公堂吧?否则,这不就是搞分裂,岂不有损于安D团结的大好局面,让政府的脸面何在?

可是,作为吃瓜群众,吴钩却希望醴陵的局座能不顾忌压力,坚持自己的主张,采取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道理很简单,既然网民造谣、传谣要被拘留,凭什么官方传谣、造谣就可以道歉一下了事?

2017年8月11日,山西晋中和顺吕鑫煤业发生滑坡事件造成4人死亡5人失踪。但从8月11日到8月15日,官方多次通报,理直气壮地声称无人伤亡,公安部门反而行政拘留一名“散布谣言、发布虚假消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造谣者”。

最不可思议的是2018年10月20日,山东郓城发生煤矿事故。男子王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事故造成21人被掩埋、已确认9人死亡,当地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将其行政拘留。2018年10月29日,当地官方通报却称矿工死亡总数上升到21人。针对网友质疑,郓城警方竟然回应称,发布与官方媒体报道不同的事故死亡人数数据,就属于“虚构事实”。

造谣、传谣当然要负责任了,这些年因为“谣言”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网民实在太多了。可奇怪的是,造谣传谣的网友纷纷被拘留,一直以来却鲜有官谣被追究法律责任。不是说法律面前官民平等吗,为什么法律却成了专门对付老百姓的“利器”?

现在网络谣言盛行,政府都在“打谣”,可打来打去,打的都是“民谣”,“官谣”怎么不打?毕竟民间渠道获取的消息不对称,“民谣”没有官方的“权威”金招牌,一万个“民谣”也抵不上一个“官谣”的危害——为什么最该打击的却被法律网开一面,统统放过?

连政府的红头文件都在公然造谣传谣,这是小事吗?倘若“民谣”要拘留,“官谣”就道歉,谣言只能越打越多!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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