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31 06:45:02 点击: 次 来源:旗帜中流 作者:于平 - 小 + 大
“不迁坟按黑恶制裁”:扫黑除恶不是什么都能装的筐 “如不限期迁坟,将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江西上饶广丰区下溪街道柳坞社区发出的一纸告知单,不久前引发广泛关注。 此事被《新京报》报道后,4月11日,江西上饶市广丰区委宣传部通报,事发后,下溪街道立即采取措施,收回了不当告知书,责成相关社区干部因告知书用词不当向当事村民赔礼道歉,并启动问责程序。 根据当地官方披露的信息,之所以会发出这样的告知单,是因为部分村民领了迁坟费一年后也不迁坟。言下之意,他们祭出“不迁坟按黑恶制裁”的大招,也是迫于无奈。 但扫黑除恶是个严肃的法治概念,不能随意扩大化地套用。即便民众拿了迁坟费却迟迟不迁坟,属于有错在先,涉事社区也不能给民众乱扣大帽子。 不管怎么说,拿着扫黑除恶的幌子逼民众迁坟,都站不住脚。而在湖南湘潭、山西忻州、河北井陉等地接连被曝存在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除恶摸排对象,还有地方扫黑除恶宣传册照抄不当资料将“医生”列入“中国10大黑心企业”后,上饶的涉事社区居然将拒绝迁坟的民众也跟扫黑除恶扯上了边,这实在是有些荒唐。 这些乱象频现,说明有些地方将黑恶当成了一个筐,什么都要往里装——这不啻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低级黑”,再怎么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宁、保障民众利益,而不是动辄“误伤”和添乱。 上饶中柳坞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志成表示,根据“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精神,不迁坟的村民“黑势力够不上,恶势力是肯定的”。由此回应不难看出,与其说涉事社区用扫黑除恶绝招逼民众迁坟是“用语不妥当”,不如说是在内心里与群众站到了对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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