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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没电”够可笑了,竟然还吓得4位律师不敢代理!

时间:2019-08-07 13:54:19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闲言 - 小 + 大

2019年8月4日,江苏徐州女教师李秀娟网络发求助信称,遭到当地有关方面不公正对待,其中包括徐州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的殴打。8月5日,各方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尤其是,丰县政府的回应,共有四点,有大量的证据材料,充分说明了在李秀娟事件中,当地处理的确是仁至义尽。

当然了,在回应的结尾也明确指出,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很高明的回应,到此,我不由得发自内心地感叹。

同时,这样的及时回应,表明了当地政府的态度,也说明了当地政府的工作,关键的是对此后的可能留有余地。只是,看完当地的回应后,我还是有点疑惑。

就说2019年3月1日晚上吧。

用官方的说法是,派出所于2019年3月1日晚,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传唤,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楼逃逸过程中腿部擦伤。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

而李秀娟反映的是执法民警对其有殴打、辱骂行为,并且很明确地指出是派出所副所长罗某。至于如何殴打辱骂的,用李秀娟的话是,“在我写绝笔信时,我满眼都是罗烈副所长在我家楼下薅(hao)着我的头发扇打我的脸,用手铐拖拽我的情景”。

要知道,差不多过去了5个月的时间,李秀娟对她挨打的情景,印象依然如此深刻。在“绝笔信”中,对殴打辱骂有更详细的描述,读来令人扼腕叹息。

至于,李秀娟点名的副所长也有回应。对于李秀娟指控遭到殴打一事,罗副所长表示并不存在,他已经将所有证据上交给调查组。只是补充说到,“将李秀娟从家中带走时,由于执法记录仪没电,部分画面缺失,正常情况是把人带到所里录制才结束,但客观原因是我的执法记录仪没有电了。”

两相对比,应该相信哪一种说法呢?

殴打与没有殴打,口说无凭,得有证据。官方是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问题是这样的调查,只能让人再一次相信“塔西佗陷阱”真的很有道理。

罗副所长说了,执法记录仪没有电了,部分画面缺失。不知道,官方是查看哪些相关的视频?没有电的执法记录仪,如何证明警方没有殴打辱骂呢?万一要是警方故意关闭呢?

本来,强制性配备执法记录仪就是用于证明警方执法的,如今没有电了,又该如何证明警方是合理合法的传唤呢?又该如何证明警方是文明执法,没有殴打辱骂呢?用有缺失画面的视频,用当事民警的说法,要是能够得出不利于警方的内容,那太阳真的从西面出来了。

说实话,S访本无罪,就是越级S访也没有罪,无非就是S访是各地社会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以至于各地将S访的人当做“特殊人物”或者说“围吻对象”来对待。而在处置中,寻X滋S罪的大帽子时不时就能使将出来。就如丰县官方的回应中,能够清楚的看出这李秀娟已经成了当地重点围吻的对象。

找有关部门不能解决问题,S访又是被干涉,如此一来,就如当地官方所说的那样,建议李秀娟走司法程序。可是从李秀娟的说辞中,她早就找过律师了。

起初是因为给女儿治眼睛,到后来是做伤残鉴定,再是找当地司法援助中心,直到接连找过4个律师,但都被律师以各种理由拒绝代理。

按照司法援助中心,根据伤残鉴定做出的36.8万的经济索赔,在当地没有律师代理的情况下,李秀娟又如何走司法途径呢?

执法记录仪没有电,让人对官方有关殴打的调查无法相信;而先后4个当地律师,不愿意代理,不能不怀疑有外力影响。面对着女儿八级伤残,盲目4级,近似失明的眼睛,不知道李秀娟除过上网求助以外,还能有啥救济渠道呢?

上网求助,一般而言,没有能够吸引眼球的“卖点”,很难引起舆论的关注。到此,就能理解李秀娟的“绝笔信”之说了。

尽管本起事件并不复杂。2018年3月12日两学生玩闹,无意伤及李秀娟女儿的眼睛。2018年4月25日,班主任组织三方家长协商处理。12月7日,有伤残鉴定。

按道理说,两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都有赔偿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走司法途径是最合理的。在官方的回应中,也对李秀娟有过建议。如今李秀娟回应是没有律师代理。既然如此,那么当地的下一步,就应该是查清为啥律师不敢代理呢?

总之,这起“绝笔信”是有点匪夷所思,可是这“绝笔信”反映的问题,却都是真实存在的。对“绝笔信”的回应中,别的不说,起码有关是否殴打辱骂的问题上,没有电的执法记录仪就是一个大漏洞,同时这调查也太简单可笑。

显然,当地还是协助李秀娟找勇敢的律师,走司法途径的好,至于其它,包括“代赔偿”之类的,还是按照规定吧。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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