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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再现“孙小果”,何以果果不休?

时间:2020-05-30 15:21:31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风中劲草 - 小 + 大

自云南孙小果伏法以来,各地“孙小果”层出不穷,变着花样比一比,谁的“果”味更浓。

“北京版孙小果”郭文思,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后经过运作,每年一次的九次减刑堪比大姨妈,不足15年即出狱,仍劣性不改,打死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

近日,随着一桩行贿罪的审理,“湖北版孙小果”林明学又进入公众的视野。

林明学为武汉黄陂人,1999年进入金融行业,控制了广西桂林一个县级城市信用社,长袖善舞的他很快就混上了“全国十大优秀企业家”的头衔。

他一方面高息揽存,另一方面把存款转移到自己名下据为己有,由此造成了大量储户高达亿元的损失,信用社发生挤兑风波。

2001年,他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其后,他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至于为何改判,至今尚没有明确说法。

就在其服刑期间,有人把他从桂林监狱转入湖北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1965年出生的他,如何可在未成年管教所服刑?不得而知。

再来梳理一下他的走出监狱之路:

2007年,林明学减刑1年;

2008年,林明学减刑1年3个月;

2010年,林明学被减刑1年3个月。

此外,2009年8月21日至2010年8月20日,林明学获监外执行一年。

2011年上半年,正在服刑的林明学委托丁某和朱某某为其办理假释手续,并托吴某雄交给其办理费用150万元。

朱某某以北京某单位下属办公室名义出具了林明学系“特殊业务关系人员”公函,并建议武汉检方同意林明学的假释申请。

这“特殊业务关系人员”是什么意思,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反正武汉检方予以认可,根据这个公函为林明学出具了假释意见。同年8月份,武汉中院裁定林明学假释,考验期至其刑满之日。

就这样,林明学堂而皇之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原本被判处死刑的他,只坐了十年的牢。这一点,只怕真•孙小果也要望尘莫及。

假释以后,林明学在黄陂继续经商,任万基金泽集团主席,还创办了武汉安心百分百帆船俱乐部有限公司,身份陡然转变为当地著名企业家。

再世为人的林明学不思悔改,又实施了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

后来东窗事发,林明学又被重新收监,牵出了为其假释铺路的“保护伞”多名:

武汉市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胡洪春,武汉市原政法委副书记周滨,武汉市黄陂区原政协主席李胜桥,武汉江汉区法院原院长刘汉强等人。

从死刑改判20年,再经过三次减刑一次监外执行,最后假释出狱,这个一条龙操作中,到处有多少人参与其中?肯定还有不少漏网之鱼。

各地这种违法减刑的事例为何层出不穷?与监狱系统独立于人们视野之外有莫大关系。

在这种不为人所注意的地方,什么大事也可化小,小事可以化了,只要你钱出位,就有人持“刑”待沽。

家里没钱没背景的犯人,你听说谁遇到过这样商场跳楼大甩卖一般打折的减刑方式?

如果不是这些“孙小果”们出狱之后仍然猖獗不已,他们可能这辈子就此老死于床第之上,空让受害人含恨终生。

不禁要问,果果不休者,所为何也?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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