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3 14:10:48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纸上建筑 - 小 + 大
这个标题是双关意义:第一层说的是,从娃娃就开始有了冒名顶替;第二层说的是,处置冒名顶替居然也是拿娃娃当主犯,成年主谋反而罪居其次……已经热搜霸榜多日的孔孟之乡,你理解吗? 从娃娃开始冒名顶替,本来源自网友的调侃,没想到现实早就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今日山东曝光一则实例:1997 的退伍兵张健回乡安置,1999 年被分配到了山东菏泽牡丹区林业局,但对方一直不让他去上班,2005 年才由林业局介绍信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 而他空耗6年的坎坷就业之路居然另有渊源,2014张健偶然查询到有个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而且从1999年就开始上班了……原来自己是被人给“冒名顶替”了。 比那些同龄人冒名上大学更令人惊奇的是,顶替他的人真名邱之豪,当年只有11岁,乃是当地一名校长之公子,利用职权和关系让儿子从小学就开始吃上了空饷、锁定了国家编制,安排的单位还是杠杠的肥缺。 从顶替程序来说,也并不比冒名上大学更简单,同样要打点各部门关键干部,办理假户口、假档案、假入职等等……其中必然涉及到伪造证件等刑事罪名,情节较轻的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一直以来,因假造证件公章而坐牢的平民不计其数,然而,涉及到干部群体,画风就变了。 昨日,菏泽市牡丹区政府通报了对此案的调查处理结果:冒名者邱之豪给予除名;其父邱兆海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帮其办理假户口、假档案、假入职的派出所户籍警、人社局工作人员、安监局局长等人,全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受害者,满意了吗?老百姓,满意了吗? 这罚酒三杯都罚的是茅台。伪造证件等犯罪行为居然都是“警告”了结,刑法看都没看,边都不沾。处罚最重(被开除)者居然是邱之豪本人,彼时他“犯下”顶替之过时,才是个11岁的娃娃。而真正的主犯他的爸爸,不过是个“双撤”,连“双开”都舍不得,还要继续留下来吃国家饭、拿退休待遇……受害人被顶掉了最好的青春,加害人被惩罚了什么? 可以说,冒名顶替从二十多年前猖獗到今天,关键是执法不公。违法犯罪不追究法律责任,庶民坐牢,干部警告,一纸身份顶几年牢,严刑峻法跟他们没有关系,如何让此群体对国家法律有所敬畏? 以前我们会呼吁增加“冒籍罪”以遏制乱象,现在看来根子不在这里。对于冒名顶替不可缺少的伪造证件环节,足以判刑三到十年,足以形成相当震慑,为什么这么多年未阻退冒籍?因为它对特定群体形同虚设,仅仅是窃钩者的枷锁。 本案中尤其恶劣的情节包括:侵害到退伍军人安置就业。军人保障事关国防安全,一直以来就有政策、有法律,国家三令五申,破坏军婚都得判刑,破坏军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却“警告”了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九条,“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不是“警告”! 另外一个恶劣点:受害人张健自2014发觉真相后就开始多方寻求说法,然而6年之后的今天才得到处理,还是借了最近的风口。等工作6年、等公正6年,人生有几个6年又6年?这等于二十年后又把人欺负了一遍,当地的廉政指数需要打个大大的问号,或者干脆是感叹号! 一手遮天,何来公正?建议上级部门及时介入,建议执法机构睁开眼睛,一视同仁严格执法,以挽民心,以平民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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