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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惹祸

时间:2020-08-06 07:00:4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褚朝新 - 小 + 大

“秘书”惹祸

今天,又有个“秘书”火了。
8月3日,有网友爆料,微博用户“白杨玉”发微博说:陪领导家孩子参加人大附的考试,难度直逼博士入学考试,还有时间限制,领导孩子考试要是挂了会不会怪我不够给力。
这条微博被有心人关注到,随后翻出了“白杨玉”的另外一条微博。这条微博发布于2018年8月10日,内容是:给领导写的讲话稿发在光明日报了,虽然知道是看领导的面子,但还是想弄张报纸收藏起来先……
根据微博的截图,我查了一下,那篇文章的标题叫《治理食品安全谣言需要“讲出来”》,发表于2018年8月4日,署名作者叫方晓华,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处长,2019年7月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
根据这些信息,媒体很快找到了当事人“白杨玉”,是农业农村部某中心工作的邓某。随后,网上开始有消息说,邓某是方晓华的秘书。
这个事情目前引起一些质疑:秘书去陪领导的孩子参加考试,这是公务员还是家仆?领导讲话的材料、发表的文章,都是秘书代笔的,领导们还能不能自己亲自干点事情?
这两点都是时下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也都是极易引发舆论的敏感点。
引起舆论关注后,化名“白杨玉”的邓某称:微博号“白杨玉”是其个人小号,发发牢骚、吹吹牛,这个东西不能当真。“这个考试是线上考试,孩子家里没有人,我主要是去帮忙调试设备。”此外,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文章是大家集体智慧的结果,不能说是他个人写的。
从邓某的回应看,陪领导家的孩子考试属实,但他只是去帮着调试设备,没有干别的事情,而在光明日报发表题的题为《治理食品安全谣言需要“讲出来”》的文章,虽然署名为方晓华,但并不是方晓华独立撰写的,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公务员,不能公人私用,不能替上级官员干私活,这是规矩。领导干部不自己写发言材料,这也是当下各级党政机关在狠抓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其中一种。
其实,按照方晓华的级别,他是没有资格配备秘书的。
1980年,中办《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中要求,正省部级以上领导可以配专职秘书。
在地方上,过去县委书记、县长们都有秘书,甚至连一些科局长也有秘书。
2007年左右,我出门采访遇到的县委书记基本都还有秘书。2011年左右,对秘书的配备要求越来越严,很多县委书记、县长不再有秘书,但身边仍有秘书性质的工作人员,有的地方称之为“通讯员”,有的则称为“领导的工作人员”。
大量官员违规配备秘书,导致一些官员出门包是秘书提着、茶杯是秘书端着,有些官员甚至连给自己买个高铁票都不会,也出现了一些秘书借用所服务的官员的影响力违法违纪的情况。
中共十八大前后,对秘书的管理原来越严格,除了规定不能违规配备秘书以外,还对专职秘书的任用提拔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2014年中央办公厅下发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省部级领导秘书在任用时,公示未发现问题后要征得中组部同意,才能正常履行任命程序,不得破格提拔;此外,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秘书不能在秘书岗位上直接提拔转岗;省部级官员调任新职,不允许将原来的秘书、司机带走。
究竟何种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秘书,目前较为权威的说法是只有省部级以上的官员才能配备秘书,厅级、处级都不能配备专职秘书。因为只有省部级官员才能配备秘书,所以真正的秘书起码都是科级,多数是处级,有些秘书甚至可能是副厅级。当然,国家级领导的秘书,级别就更高了。
大家可以翻一翻一些地方官员的简历,很多人的简历里都有“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这样的过去。
文章开头提到的方晓华,以前是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处长,属于正处级官员,现在是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属于厅级官员,不管是现在的厅级还是过去的处级,都没有资格配备秘书。
“白杨玉”微博披露的信息,反映出当下有一些不够格配备秘书的官员身边仍有隐秘的秘书存在,此事应该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邓某所披露的情况究竟有哪些违纪行为,有待官方的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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