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0 11:11:4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人大新光的一封回信 致不知名的师兄: 新年好! 非常感谢师兄(可能是师姐,如果喊错,多多包涵)在考试周还能抽出时间给新光写下心里话,我们非常感谢,虽然我并不知道我正在写的这篇文章究竟能不能存活下来,但因为有师兄师姐继续关心新光并向我们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十分感谢。相信诚恳的沟通一定能让我们减少因为不断地失语而导致的对立。师兄您是一直在关注新光,并且也下了一番功夫去了解每一件事情,尤其是通过自己的调查得知我们暑假去了某个工厂。但遗憾的是,我们的经历与您所了解到的事实确有不少出入,所以我们也想说一说我们的经历以便澄清。 师兄在文中说,我们所参与社会实践的工厂“其实是个管理规范、手续齐全的正规工厂”,我想可以在这里简单记叙几个细节,以方便大家判断。我在招工应聘签订劳动合同时,经理指哪里便被要求我在哪里签字按手印,没有片刻功夫容我细细检查,但我依然注意到了合同中薪资、工作时长等关键项目的空白,我询问经理为什么不按照招聘条件填好,经理却不耐烦地说“不想填就走”;我甚至还被要求填写了一份“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书。要求填写空白合同和要求”自愿”放弃社保,实际上是不合法的,但我们选择接受,因为与我们处境相同的工友们是不得不接受的。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一方面 《 劳动法 》 与 《 劳动合同法 》 在当地(实际上是在广大的中国土地上)都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推行,进而依据相关法律来维护劳动者权利的困难异常之大;另一方面,工友们若拒绝接受这样不平等的协议,便意昧着在烈日下耗费更多的时间与成本去寻找一个只有极小可能存在的较为合法的工作条件。所以,在您看来是管理规范、手续齐全的正规工厂,却恰恰是一个最为普遍、但又并不合法的、并没有在法律程序上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工厂。 我还记得,在我进入工厂之后,每天7点50分到岗上班,经常工作到晚上十点下班,有时因为产量指标小一些会早些下班,扣除吃饭时间,我们每夭大约工作 11 到 12 小时。生产线一天要过几千近万个零件,我们需要像机器一样运转不休。但异化劳动还并不是“让人不能忍受”的问题,因为这里还有着很多并未上报因此非法的规定。 这里有离岗证制度,上班期间,我们需要拿到离岗证才能上厕所解决生理问题,否则只能憋着;一整条流水线上,有十几甚至几十人,却只配备一个离岗证,工友们常有憋一个多小时却都不能上厕所的遭遇,但让我们遗憾的是,工厂主管却以自己定下的制度为傲,一旦发现工友没有拿证便上厕所,便会罚款。曾经与我一起工作过的一位小姑娘,就曾因为被发现过一次违规上厕所而被罚款了300元,这已经相当于她近3天的工资了,违反一个非人规定所带来的惩罚竟至如此,管理之不合规可见一般。 不仅如此,这所“管理规范、手续齐全”的工厂,还雇佣童工;并且要求工人们倘若离开工厂便要扣除近半个月的工资作为所谓的“培训费补偿”。更有甚者,一位工友因为主管违规改造机器而被压烂手指,却被主管当着众人的面骂做“人蠢就不要干”,我看着他捂着流血的手等待主管处置,但主管却不准许他去医院,只丢给他一个创可贴,鲜血静静流淌看 … … 后来三五天我都没有再见到他,我向其他工友打听时,他却已经被工厂开除了。 在这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违规行为。许多暑期工小妹妹才十几岁,签了工作2个月的合同,却因为招到了更多稳定的长期工而在合同期间便被集体开除。我还记得,一位小姑娘被开除的当天,就是她16岁的生日;她是为了赚学费而来到这里的,但被开除之后她便再没有整月的时间去应聘赚钱了,所以她便只能带着被克扣殆尽的薪水回家。她迎来的是泪水,是被公然挑战的法律,是大人们对她的欺骗。 我还记得一位哈尼族的阿姨对同工不同酬的叹息,记得工友们对工作累而工资低的敢怒却又不敢言 … ,放眼整个神州,这样的工厂由何尝不是如春笋般生长在各个角落呢?后来,有一名工友和我们的一个同学被赶出厂门,遭到了经理和老板家属的殴打,甚至被摔碎两部手机。当地民警赶来处理此事,但在当晚,我们的同学就看到当地民警同志与老板晚上一起吃了夜宵。最后,在录像证据凿凿的情况下,民警却只对一个保安进行了行政处罚。 我们也曾去向劳动局举报该厂的违法现象,希望能够处理厂方非法用工。但迅雷不及掩耳般的,工厂贴出了“补交社保”的公告,但却又只找两三个工友摆拍之后便又撤下了公告,劳动局前来的工作人员看到照片之后没再追究便离开了。最后,我们拒绝非法扣除所谓的“培训费”,讨要我们的工资和工友被打的赔偿款,另外还有四个工友也不愿意再忍受厂里严苛的条件,跟我们一起参与了和经理、工厂的谈判;但是工厂却并不接受我们依照((劳动法 》 结工资的要求。谈判不成,他们便立即回到了车间,在我们不在场的情况下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对其他工友说我们是要来闹事的,并警告工友不得接触我们,甚至让大家挨个按下了手印。我们不过是想要谈判解决工资问题,不过是想讨要工友被打的赔偿款,但却被老板、经理以及他们的家属夸大为“闹事”、“搞非法罢工”。 我们能理解,老板想要维持既定的工厂规则而不按照《劳动法》结工资,于是说出子虚乌有的事情;但是师兄您如此了解我们的行动,不应该只听取工厂一方的陈述呀!而之后老师们赶到,但这也许也是他们第一次面对这样的状况,在我们与工厂、老师共同谈判之后,我们坚持按照《劳动法》结工资,但老师们却劝说我们“快回家就好了”。在我们的坚持之下,老师们表示无法帮助谈判便随即离开了,我们合法的应得的权益没有得到老师们的支持,我们也感到无奈。现在想来,如果老师能够支持我们按照《劳动法》 结工资,也许我们便能早些达成谈判的共识吧。 师兄,您质疑我们,究竟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故意挑事。但从上述我们的经历来看,其实当我们能够平等交流,将事实坦白讲明,我相信是能够打消我们“挑事”的疑虑的吧。而谈及我们对工友服务、工人待遇的认识,我们也愿意向大家分享我们的想法。改革开放以来,千万民工如潮水般进入城市,他们把家乡里的老人孩子温柔地藏在心上,决意要靠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在城市打拼出一片天地,安放自己的柴米油盐和阖家团聚。他们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把城市建设起来,但是他们没有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没有足额的加班工资、更没有八小时工作时间的选择,他们创造一切,但他们却又一无所有。这是为什么呢?我们认为,正是因为手握生产资料的老板可以随意挑选劳动力,而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工友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因为无论选择哪一个工厂,都是选择为老板打工,而全天下的老板,又有谁不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来增加利润呢? 学过马克思主义的我们知道,这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必然规律,工友们的收入被限制在劳动力再生产水平线上。于是,我们对劳资矛盾问题的认识,其实并非像您所说的那样充满着小布尔乔亚的同情心泛滥,却是基于对生产领域的雇佣与被雇佣的深刻认知。您的文章中根据我们曾对一位工友所听的“悲伤音乐”的片段描写,认为我们对问题认识不清,但实际上我们的文中已经讲明,这位二十出头的工友,因为他被村霸欺凌而导致破产,又被追讨高利货,被强迫在这个工厂里工作。您是否可以想象,5万元的高利货,每个月需要还货近2500元,但工资却只有 2600-3000 元,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一条让听者也能绝望的路:要么把一生都耗在这个厂里,只能够还债;要么反抗逃离,丢下父母在村里遭受村霸的威胁;要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在沉重的负担与无望的生活中挣扎,竟已白头、沧桑得如同三十多岁一般。这也许是一个连劳动力再生产都难以再维持的悲惨特例,但更普遍的,校内工友们的情况又如何呢? 其实在关于工友夜校的问题上,我们早在 《对不起,我们不能再为后勤工友办夜校了》 一文中便已经讲明了我们的探索与努力。一方面,我们六年以来的夜校课程从未变过,为什么之前并没有出现参与人数减少,但却在那时出现了呢?明显地,这一变化并不能用“课程与需求脱节”来解释。而另一方面,我们却也进一步做出了改善的尝试,我们尝试过课程的改革,也尝试过宣传方式的改变,也询问过校内后勤工友的想法和意见 … … 最终,我们不得不认识到这一残酷的现实:是后勤集团的裁员,让原本两到三个人的工作量由一到两人承担,工友们的劳累程度陡增,一天工作下来只想躺在床上休息,更没有了之前参加夜校的热情。当工作与生存的重担已经让工友劳累不堪,又怎么谈得上技术的提升和精神世界的丰富呢?但若是工友们的工资也能增加1. 5至2倍,也算是一种差强人意的调整了,但可惜的是,事实却又并不如此,这一点,师兄您可以向各个食堂可爱的叔叔阿姨们求证。 我们绝不否认,我们的夜校形式需要丰富和探索,并且我们也确实在进行这样的尝试。自从那篇文章发出之后,我们更多地将目光集中于太极队、放电影、广场舞等放松、娱乐的活动来吸引工友们,并且一度有很多工友来跳广场舞放松心情,直到这一学期 … … 我们无奈地看到,剩余价值生产的规律在我们的校园里、在后勤集团里同样存在着;我们悲愤地发现,如同南方工厂的主管警告工友们不要接触我们一般,多个食堂的主管和领导都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提醒工友们不要与我们接触,如果不是因为很多工友与我们的关系确实不错,大概我们便会被蒙在鼓里与工友们渐行渐远吧。但也正是在与工友们继续接触的过程中,在申报观影活动而不得的过程中,在食堂宣传遭到中区主管驱赶、拍照并且当即下令下班后进行从未有过的消防演习的过程中,在后勤领导阻止工友进入教二观影甚至说出“工友进来就报警”的过程中,我们对工友、对我们所遭受的不公平都再难以忍受了,才最终有了那一次所谓的“教二集会”。但我想,如果那天的审批顺利通过,如果那天工友们可以自由安排下班时间,如果那天的《我不是药神》能放映给工友,如果那天后勤领导没有说出那样带有鲜明歧视色彩的话语,如果那天我们的同学没有被拉扯,我们也不会被激怒而不得不向过往同学们倾诉而寻求解决问题吧。 期间还包括另一个误会,新光一位同学将排练用的玩具刀冒失地带进了后勤集团领导办公室,确是同学做事考虑不周了,因为这一把玩具刀而造成了老师和领导的担忧,新光同学们为这样冒失的行为感到很抱歉。但同学也当面向老师们解释,希望老师不要误会,相信也并没有必要再重复强调已经当面澄清的误会了,毕竟同学确无恶意,只是想要沟通并完成审批之心极为迫切的情况下的冒失之举。其实,我们不愿意逃避自己的过错与责任,但是也希望能不囿小节、更是直指问题的核心,以帮助问题的解决。 我们曾经进行调研,写就了后勤工友调研报告,递交给学校信访办反映问题;我们也曾给校长信箱递信,希望能寻求渠道向后勤指出违法用工,希望能督促后勤改正错误、合法用工。我们也真诚地邀请师兄,如果有可能,可以与我们一起讨论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帮助工友维护(《劳动法》所给予工人的最基本的权益。其实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过沟通的渠道,更谈不上拒绝沟通。几乎我们的每一位同学,都去赴约过三四次了,有的同学甚至陆续被班主任和辅导员、团委老师、党委老师、党委书记、院长、系主任、副校长找过,师兄这么了解我们,您应该也是知道的,事实上我们不是没有沟通。但为什么我们后来越来越不愿意赴约了呢?因为我们每次所谈的核心问题。希望后勤能够正视并改正非法用工现象和不再用各种方式阻止我们接触工友的问题。几乎每次都被刻意忽视掉了。 师兄真诚地对我们提出疑惑与意见,我们感觉深受信任,但我想,师兄在重读我们的文章时也应该更加仔细一些。因为在我们的文章里其实早已用我们的所思所想所为证明了:我们并不是听到工友放“悲伤音乐”便同情心泛滥的小布尔乔亚,也不是毫无反思精神、只知道怪罪后勤集团的巨婴,更不是毫无理性、以煽动舆论为目的的闹事者。而至于师兄提到的,新光同学让自己发烧的父母在宿舍楼下等待一天的情况,我在这里诚恳地希望您能够不要道听途说,进而让不实信息伤害到同学和他的家人。我们相信且坚持着,身为人民大学的同学,行事总要遵循一个道理,做事需要有一个因果。而您也不必要将我们视为故意挑动事端的洪水猛兽,毕竟,挑动事端又能为工友、为我们、为新光带来什么好处呢?我们终是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相信了解整个过程的朋友们明白,当一个个沟通的尝试告以失败的时候,坚持要接触工友、为工友服务、为工友办晚会的新光同学们,又是承受了多大被非议的压力,克服了多大被老师、同学们误会的恐惧,才选择了即使采取这样激烈的方式,也要推动沟通与问题的解决呀!被失声禁言的新光,是多么希望能够有效地发声和沟通啊,我们永远希望帮助工友的声音能够更多一些,也希望我们不论线上线下的交流都能在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进行,让每一个声音都能被充分听到。师兄,我们非常感动,感动于您尝试理解新光的诉求和问题的努力。而如果您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我们更加希望您能再次提笔,写下我们可以共同督促和推进后勤合法用工的办法,我们也热切地希望能与您探讨。我们如此坚持解决校内的非法用工问题,相信您一定明白,毕竟“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呢?我们也希望,我们能够一起为服务工友出一份力,毕竟工友权益问题在广泛的时空中存在看,但改变的努力是不应该推迟的,正所谓“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呀!我们也希望,我们能够一起为帮助工友获得基本的法律保障而真正地出一份力,毕竟获得法律保障的基本权益是每一个工友实现其自由发展的前提,毕竟我们的工友每天都生活在这样的现实中,而他们也本应值得一个更美好的、更可期的未来啊!纵使无处申诉,纵使遭遇误解与批评,新光人也都已准备好迎接这一切,因为我们相信,纯真的目的与开放的沟通一定能帮助我们走出正确的道路,而我们也期待着更多的朋友们、同学们能够走到一起来,关心工友的生活与权益,关心这个世界的创造者、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无时无刻不依赖着的可爱的人儿。新新之光,愿成为照亮劳动者的不灭而温暖的星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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