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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白于毛主席(16-8)

时间:2018-11-06 06:12:3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还清白于毛主席(16-8)
 
中共八届六中全会(1958.11.28—12.1日)
  1958年11月28日—12月1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在武昌举行。根据毛主席的意见,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一方面,对人民公社给予充分肯定;另一方面,从理论上和政策上阐述了一系列重大问题。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前—时期党中央和毛主席纠正“左”倾错误的认识成果
  批评企图超越社会主义阶段的空想 重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区别。强调大力发展生产力。《决议》指出:无论由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还是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都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我们既然热心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必须首先热心于发展我们的生产力。首先用大力实现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计划,而不应当无根据地宣布农村人民公社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甚至立即进入共产主义等等。
  《决议》中的这些精彩文字都是毛主席修改时加进去的,是专门对刘少奇和邓小平等人在《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的社论以及刘少奇在山东、河北、河南、江苏等地视察中所鼓吹的错误做法而进行的批评。为使读者研究,现将毛主席在《决议》中加进去的文字转录如下:
  “必须指出,集体所有制对于今天的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发展,仍然有它积极的作用。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迟早,取决于生产发展的水平和人民的觉悟水平,这是客观存在的形势,而不能听凭人们的主观愿望,想迟就迟,想早就早。因此这个过渡只有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地实现。如果看不到这些,把成立公社和实现全民所有制混为一谈,过于性急,企图在农村中过早地否定集体所有制,急忙地改变为全民所有制,那也是不适当的,因而是不可能成功的……”。
  “每个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个相当长和相当复杂的发展过程,而在这整个过程中,社会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是经济上发展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社会主义的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共产主义的原则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更合理,但是,这只有产品极大丰富了以后才可能实现。没有这个条件而否定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会妨害人们劳动的积极性,就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产品的增加,也就不利于促进共产主义的实现。因此,在人民公社社员收入中,按劳分配的工资部分,在长时期内,必须占有重要地位,为了促进社员劳动的积极性,也为了使社员在生活中的复杂的需要比较容易满足,公社必须努力使社员所得工资逐步增加,并且在若干年内,必须比供给部分增加更快。即使已经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以后,由于社会产品还没有丰富到足以实现共产主义,人民公社在一个必要的历史时期内,仍然将保留按劳分配的制度。企图过早的否定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代之以按需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企图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勉强进入共产主义,无疑是一个不可能成功的空想。”
  “无论由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向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还是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都必须以一定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只有生产力发展到某种状况才会引起生产关系的某种改变,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条基本原理。同志们要记着,我国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是很低,苦战三年,加上再努力若干年,全国的经济面貌可以有一个很大的改变,但是那时离开全国高度工业化,全国农业机械化,电气化的目标,还将有一段不少的距离:就是离开社会产品大大丰富、劳动时间大大缩短、劳动强度大大减轻,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而没有这些,当然就谈不到人类社会的更高发展阶段——共产主义。因此,我们既然热心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必须首先热心于发展我们的生产力。首先用大力实现我们的工业化计划,而不应当无根据地宣布农村人民公社‘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甚至‘立即进入共产主义’等等。那样做,不仅是一种轻率的表现,而且将大大降低共产主义在人们心目中的标准。使共产主义伟大的理想受到歪曲和庸俗化,助长了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倾向,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8年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有关刘少奇的“穷过渡”、“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论调,请参阅本论著前面的有关文章)
  “决议”对否定商品生产和浮夸风作了有力批判:
  批评企图否定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错误观点 决议强调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必要和重要性。《决议》提出: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两个重大原则问题,必须统一认识。有些人在企图过早的“进入共产主义”的同时,企图过早的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早的否定商品、价值、货币、价格的积极作用。这种想法是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不利的,因而是不正确的。
  这里以决议的形式,对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这两个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大原则作出明确肯定。
  批评浮夸风 “决议”要求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把经济工作越做越细。《决议》指出:目前社会主义建设中值得注意的一种倾向是浮夸。这是同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不相容的,是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不利的。经济工作必须越做越细致,各级领导人员必须善于区别事物的真相和假象。区别有根据的要求和没有把握的要求,对情况的判断必须力求接近客观实际。
  尽管毛主席一再强调“压缩空气”,降低生产指标,但会议通过的《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规定的粮、棉、钢、煤等四大指标仍然偏高。如钢的产量由2700—3000万吨降为1800万吨左右,仍没有降到应该的合乎实际的数字。
  全会期间,毛主席于12月1日,撰写了《关于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是不是真老虎的问题》—文,在写到事物的两种可能性时指出:虚假的可能同现实的可能性又是两件东西,又是统一性的两个对立面。冲天干劲是热,科学分析是冷。在我国,在目前,有些人太热了一点,他们不想使自己的头脑有一段冷的时间,不愿做分析,只要热,是不利于做领导工作的……。
  12月9日,毛主席在六中全会上讲了12个问题。并对继续纠正“左”倾提出了以下意见:
  ——“对苦战三年,基本上改变农村面貌”的口号有怀疑。毛主席指出:本来我对苦战三年改变农村面貌,是有怀疑的,但是后头不知道那一天就推广到全国去了。4月在武昌10个省委书记开会的时候,我提出过这个问题。我说,可以不可以改为苦战三年,初步改变农村面貌。把这个基本改变全国面貌的口号时间拖长—点。这个意见无疑是当机会主义,这样的机会主义我很愿当,当了有味道。
  ——指出围绕人民公社问题,有一大堆思想搞不清楚。这个决议的主要锋芒是向着急这方面的。毛主席在讲到党内外争论时说:最近围绕人民公社这个问题,有各种议论。我看,大概可能有几十万干部对这个问题有一大堆思想搞不清楚。一人一说,十人十说,大体上有几说:一说就是性急了一点,纷纷宣布自己是全民所有制,纷纷宣布两年或三年或四年进入共产主义。缺点是太急了一点。我们这一回作这个《决议》主要锋芒是向着急这方面的,就是说,不要太急,太急了没有好处。
  ——要求做到计划要留有余地,让群众的实践超过计划。毛主席认为,马克思主义对立统一学说,在我们国家1958年有一个很大的发展。他说,现在要搞一个空气压缩机,把空气压缩一下,我们脑子里的空气还是那么多,但是,压缩一下,留有余地,提出的计划低一点,让群众的实践超过计划。我看这也是一个辩证法的问题。
  ——强调要估计人民公社和人民政权存在着巩固和垮台的两种可能性。毛主席指出:巩固和垮台这两种可能性都存在。他说,我倒是借这个机会讲一下这些倒霉的事情,无非是人民公社垮台,共产党垮台、崩溃、分裂,剩下一些游击队。他强调:不过,我们有一条马克思主义基本规律管着,就是说,我们这些倒霉,不管怎么样,总是暂时的,就整个说,是局部的。帝国主义、世界上的资产阶级,一定要灭亡,是永久的,以后就没有了。而社会主义事业,有损失,有失败,因为我们搞的不好。那种挫折、那种分裂、那种失败,甚至灭亡,都是暂时的,不久就要恢复。
  毛主席的这番话是就人民公社问题说起的。一方面,他希望人民公社巩固,力求巩固;另一方面他又担心人民公社垮掉,或者要作垮掉的思想准备。他进而引发出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发展的两种可能性的论述,反映了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者的深邃认识和郑重态度。
  毛主席这番话是在三十多年前说的,然而,对于我们今天正确看待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挫折、失败,仍然具有震聋发聩的指导作用。
  ——“决议”澄清了有些人以为公社化要把个人现有的消费财产拿来重分的误解。指出:“社员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包括房屋、衣被、家具等)和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在公社化以后,仍然归社员所有,而且永远归社员所有。”并允许社员可以保留宅旁的零星树木、小农具、小工具、小家畜和家禽等;也可以在不妨碍参加集体劳动的条件下,继续经营一些家庭小副业。
  ——“决议”规定人民公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一般可分为公社管理委员会、管理区(或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区(或生产大队)一般是进行经济核算单位,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生产队是组织劳动的基本单位。
  ——“决议”规定抓紧1958年12月至1959年4月时间,结合冬季和春季的生产任务,进行一次整社工作。
  ——“决议”仍然反映了不少“左”的东西。如说供给制“吃饭不要钱”是“共产主义因素”,说公共食堂是“社会主义阵地”,规定公社统一负责盈亏等。
  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毛主席从1956年就提出不作下届共和国主席的建议,这次会议同意了毛主席的意见,会议《公报》说:八届六中全会在经过了充分的、多方面的考虑以后,决定同意毛主席同志提出的关于他不做下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的建议。(1958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会议内定由刘少奇接任这一职务,并由他酝酿提名下届政府领导人人选名单,交党的八届七中全会审定,再交人大选举。关于内定刘少奇接任毛主席当共和国主席一事,有个材料记载,现录如下,供读者参考:
  195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召开,毛主席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在会上正式提出:我不能再做国家主席了,我应当退到后台上,让别人干。他没有指名让谁来当国家主席。这个提议使大多数不知内情的与会者感到愕然。经过一阵沉默后,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邓小平说,都不提,我提刘少奇同志当国家主席。没有人表示不同意,毛主席本人也没有反对。这样大家鼓掌通过,同意毛主席提出的不做下届国家主席候选人的建议。1959年4月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人大会上,刘少奇当选为国家主席。(萧心力主编:《巡视大江南北的毛主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56页)
  刘少奇推行“左”倾错误受到批评,但是,他的职位却提高了,并且由他组阁,这无疑会增加毛主席纠正“左”倾错误的难度。
  第二,毛主席虽然在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上花了很大力气纠正“左”倾错误,并且亲手在《决议》中加了大量纠正“共产风”的文字,然而在《公报》中对毛主席所作的努力却只字未提,这说明以刘少奇、邓小平为首的坚持“共产风”的势利还相当大。
  第三,反浮夸风,也是这次会议重点之一,然而《公报》中只用“反对浮夸”一句话带过。毛主席反对浮夸风的许多精彩讲话,也支字未提。
  第四,钢、煤、粮、棉四大指标虽然降低了一些,但仍然编高。《公报》用大量文字加以渲染,并号召全党全民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1959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实现比1958年更伟大的跃进。这说明,当时中央领导层中,以刘少奇、邓小平为首坚持高指标的领导还占有相当数量,要使他们脑子冷下来,看来还要花一番气力,毛主席少不了还要发几次大火,再给这些人头上泼几大盆冷水。
  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毛主席领导下,主动纠正工作中的“左”倾错误的一次重要的会议。虽然全会通过的决议仍肯定了一些“左”的东西,订的经济建设指标仍然偏高,但是它的锋芒主要是纠正急于过渡的“左”倾思想,对人民公社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第二次郑州会议(1959.2.27—3.5日)
  八届六中全会以后,1959年2月下旬,毛主席赴河北、山东、河南三省调查研究,发现八届六中全会《决议》做出的关于纠正“共产风”的决定精神并未贯彻“一平、二调、三收款”的现象仍然相当严重。于是,毛主席于2月27日至3月5日,在郑州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专门研究纠正“共产风”的问题。
  在会议中,毛主席对“共产风”进行了更严厉的批评。他说:从去年9月人民公社成立后,刮起了一股“共产风”,主要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三是猪、(又鸟)、鸭、(有的部分,有的全部)无偿归公社,还有部分桌椅、板凳、刀、锅、筷等无偿归公社食堂,还有大部分自留地归公社……。这样一来,“共产风”刮遍全国。他批评说: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这是不允许的。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都还采用赎买政策,怎么可以无偿剥夺农民的劳动成果呢?这样做,实际是抢产,没给钱,不是抢是什么?这样下去,一定垮台!
  他又说:我代表1000万队长干部,五亿农民说话,坚持右倾机会主义(按:当时如果谁反对刘少奇推行的“共产风”就被他们批判为右倾,所以毛主席这样说——笔者注),贯彻到底,你们不跟我贯彻,我一个人贯彻,直到开除党籍,要到马克思那里告状!
  为了引起大家重视,在3月5日的发言中,毛主席严厉的批评说:共产主义没有饭吃,天天搞共产,实际上是抢产,向富队共产。旧社会谓之贼,红帮谓之抢,青帮叫偷,抢和偷的科学名词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毛主席把“共产风”上纲为“左”的修正主义,冒险主义。他批评说: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想快反而慢。武昌会议时,价值法则、等价交换己弄清,但根本不执行,等于放屁。
毛主席讲这番话,显然是对刘少奇和邓小平等人拒不执行武昌会议精神和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严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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