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0 19:05:30 点击: 次 来源:旗帜中流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毛主席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探索和实践(2-1) 一在中国,民主是被喜欢政治的人常常谈论的话题。 很多人认为,民主在中国是个奢侈品,自秦始皇以来,就建立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政体,中国传统思想里头,无论是儒家、法家还是道家,都很少谈及与民主有关的话题。 于是有人说,中国的前途在于民主宪政。我很疑惑,就问:“中国没有过民主政治吗?”对方答:“基本是没有的。” “那毛泽东时代呢?”我很不甘心。 “民主是西方才有的,毛泽东时代,也是独裁政治,对人限制得太严了,是个僵化的体制。” “那么,你认为限制了人的什么自由呢”?他回答:“那时候,什么都不让做啊,比如,不让人致富,还有……总之,很多方面都控制得严。” 我回答:那时候我们的经济发展,是为了大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不是让少数人发财致富,如果一个国家只是给了少数人剥削别人的自由,他们当然可以富,但大多数人就会被剥削,社会就不平等了。毛泽东时代没有黑社会、没有妓女、没有贪官污吏,也很少有赌博,这难道不好吗?民主的精神,也不是给一部分人自由,让大多数人失去自由吧。 他一时无语,但我看得出,他心里并不服气。 其实,社会上跟他类似的看法是很多的,他们都是从自我的利益出发,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平等。然而,这不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六个字:“人民当家作主”。 这和资产阶级的“主权在民”还不完全一样,他们讲的民是指公民。当年,出身贫民且是流浪者的法国思想家卢梭,主张自由平等,反对私有制及其压迫,并提出“天赋人权”,反对专制和暴政。他没想到,后来实践他理论的,却是同样搞私有制的资产阶级。 而在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细的不用说了,总之,人民在政治大方向上必须是一致的,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共和国,只有拥护社会主义的阶级和群体,才算得人民的范畴。 毛泽东时代的1975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毛主席的一生,所追求的就是为了广大人民的翻身解放,以及人民的真正幸福。 虽然,我们在建国后,逐步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但仅仅具有经济基础,还不能实现社会主义。 这正如伟大导师列宁所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政治上,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让那些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革命军人都学会管理国家、管理社会,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使他们觉得,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并不是几个大领导的事,也不完全是党和政府的事,而是人人都要参加的,而且,要以主人翁的角色去参加。 二 进一步地讲,毛主席所追求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这也是无产阶级民主的鲜明特点,它可以公开地亮明这种民主的阶级性,即为哪个阶级享有的民主。在这之前,任何阶级所建立的政权,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民主性,但他们从来不公开亮明这种民主的阶级性。即使在封建时代,封建帝王们也会打着“为民爱民”的旗号,用“仁义道德”的幌子掩饰他们的独裁和专制。明明是等级制度,却标榜自己“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至于资产阶级,则更是宣布自己的政权对全体公民都是民主的,“人人生而平等”、“自由、平等、博爱”。生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资产阶级,虽然建立了一套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三权分立制度,但他们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建立真正的、人人平等的民主。经济上的不平等,决定了政治上的不平等。 在近现代的中国,也不乏仁人志士学习西方,欲引进西方的民主政治,改造专制政体,其结果都失败了。任何脱离国情的生搬硬套,尽管他们的初衷是好的,无奈封建的传统势力太强大了。而且,在民智未开的状况下,仅仅学习西方的表面的“套路”,民众并不懂得“议会”、“选举”、“共和”是怎么回事。没有民众的觉醒和支持,单靠资产阶级的微弱力量和少数知识分子的努力,空中建楼阁,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三 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把争取人民的民主作为奋斗目标。 当1925年—1927年大革命风暴兴起时,他就亲自领导了湖南等地的农民运动,在农民运动迅猛发展的地区,土豪劣绅的权力被摧毁,在“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下,革命的农民争取了自己的民主权力。有农会的地方,权力归农会;有工会的地方,权力归工会。毛泽东盛赞这样的形式,因为人民的民主权利从来不是谁赋予的,而是通过他们的斗争才能获得的。 后来,在他担任苏维埃政府主席时,他又主持建立了民主集中制的、议政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既有利于发扬民主,又有利于集中群众的意志。 在抗战时期,已成为全党领袖的毛泽东,更进一步地发展了他的民主理论,并付诸实践。 为了扩大抗战的群众基础,充分调动各个阶级的抗日积极性,毛泽东提出了“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原则,即在各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中,共产党人占三分之一,非党的进步人士占三分之一,中间分子占三分之一。政府中的干部和代表,也是由群众选举产生的,即使是不识字的农民,也采用了投豆子的方法,让每个人拥有选举权。 民主的主体是什么人?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蒋介石都没有发动群众,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既不相信群众,也害怕群众运动搞大了危及他们的统治,所以,他们的民主范畴只限于他们本阶级和本集团的小圈子。只有毛泽东,从青年一直到晚年,始终把动员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作为自己事业的根基。只有彻底的马列主义者,才会有真正的群众路线。 四 毛泽东所创建的民主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 首先是民主与集中的结合。民主集中制,是伟大导师列宁首创的一条建党原则。这条原则,被毛泽东结合中国的国情,充分地运用和发挥了。不仅是在党内,在政府机关也实施这一条原则,既把广泛的民主和必要的集中结合起来,没有民主就不会有正确、科学的集中,就会导致官僚主义和独裁。陈独秀和张国焘、王明这些人,是不懂得民主的,每遇大事,喜欢拍脑袋,要么按教条行事,要么按权威压人,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结果做出了很多愚蠢的决策,给革命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毛泽东则恰恰相反,他喜欢民主,而民主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他的决策,都不是靠自己的头脑预想出来的,而是首先到实际中去,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的呼声。这就是“从群众中来”。正确的决策一旦形成,就要变成全党的统一意志,雷厉风行地去执行,而不是做拖沓无休止的辩论,像西方议会那样,看似热热闹闹,实际上是效率低下、议而不决。 正如毛主席所说的那样: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个人的心情舒畅,又有统一的意志,要有这样一个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其次是鲜明的阶级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在他的宏文《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勾画了未来人民国家政权的蓝图。“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第三是人民民主真正的平等性。民主最本质的内容就是平等性,平等就是消灭和缩小差距,使人活得有尊严。而真正的平等,不是书写在法律条文里的。在强权和金钱面前,法律常常成为一纸空文。孙中山当年让出大权,向实力派的袁世凯妥协了,他还想用《临时约法》给老袁上一道紧箍咒,没想到这道紧箍咒根本限制不了袁世凯,反而助长了他称帝的野心。蒋介石也自称自己信仰三民主义、崇尚民主自由,但事实上,他上台不久就向共产党人动起了刀枪,他屠杀共产党人、屠杀革命群众、屠杀进步的民主人士,在这个独夫民贼的心中,哪有半点民主可言呢? 只有毛泽东,才真正给予了人民广泛的民主权利。在军队里,官兵平等,士兵委员会有实实在在的权力,完全没有旧军队的那些军阀作风、土匪习气。所以,毛主席所创建的军队,才能成为具有超强战斗力的战无不胜的人民子弟兵。在全国解放以后,干部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官僚,而是人民的勤务员,干群关系也是平等的,坚决杜绝任何特权。 1945年,黄炎培先生在延安向毛泽东提出了一个问题。黄炎培先生问毛主席,中国共产党能不能跳出历史上“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同志回答说:能,这就是民主。 “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后来,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真正取得政权的时候,他也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做的。毛主席给予了广大人民以充分的权力,来监督这个党、这个政府,允许工人罢工,允许“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 五 列宁曾说过,无产阶级民主,是比资产阶级民主高级千百倍的民主,因为这种民主,是在打破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建立的。真正的平等首先是经济上的平等,如果在经济上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存在着严重的两极分化,那又怎样谈得上真正的平等呢?权贵富豪们住豪宅、开名车、花天酒地,而普通的老百姓却挣扎在死亡线上,在这样的社会里谈民主和平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建立了人民政权后,毛主席在民主建设方面所做的大事,是前无古人的。 ——1949年10月,在推翻了“三座大山”以后,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这是我们的国体。毛主席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这样的政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现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若无政权保障,民主权利只是一种幻想。 ——1954年开始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此实行全国范围内的选举,采用基层直接选举和县级以上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这一制度是毛泽东把马列主义的民主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 ——1954年,毛主席亲自领导和参与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人民充分地行使民主权利,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 ——1957年,毛主席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重要文章,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 ——1957年,毛主席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科学文化和学术的发展制定了原则。 ——1966年,毛主席为了反修防修,让广大的人民学会管理国家、管理社会,毅然在73岁的高龄发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在人民掌握了政权以后,如何巩固政权,是个大问题。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以后,如何在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破除旧的传统观念,防止政权变色、执政党变质,这也是个大问题。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加,不建立人民如何掌握政权的民主模式,是不行的。在这些方面,毛主席高瞻远瞩,做了不懈和艰难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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