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16 11:34:37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人为刀俎 - 小 + 大
在如今的中国,劳动法难道真的只能算是个屁? 最近,996工作制成为了热点话题,更由于马云、刘强东等各路资本大佬们高调力挺996工作制而激起众怒,以至于人民日报主编都忍不住站出来怒怼马云。其实在如今的中国,私营企业超时加班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从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层面的宏观决策就是要以中国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来吸引外资来中国投资,其实从那时起,南方那些所谓的发达地区的打工仔们加班工作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基本上都是每天工作10至12小时,每月只休息1至2天而已,人们形象的称之为血汗工厂。当年因苹果代工厂问题及富士康十三跳以及华为员工过劳死等事件曾在国内引起广泛的关注,但结果呢,国内大批御用专家学者们力批中国工人是懒汉,并说什么是工人自己主动要求加班的,什么如果不满意可以辞职啊之类的混话,却少见为工人辩护的,更未见哪些主流媒体和专家学者对企业是否违反劳动法而有所质疑的。而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富士康、华为等众多私企却未收到任何处罚,反倒成为各地政府的贵宾。因此我觉得这次互联网企业加班现象本质上与制造业实行了几十年的超时加班并无任何不同,都不过是反复印证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与利润的关系的那个著名论断而已。只是由于此次由于涉及的对象太特殊,是号称高科技的互联网公司以及高技术高收入的程序员,因此才更加吸引人们的眼球。但我觉得这次加班事件反响却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从现象上看,主要表现在那些御用专家们这次罕见的闭了嘴,没有为资本家们站台,从而迫使资本家们不得不自己亲自站了出来,从而使人们更加真切的看清了他们的嘴脸,尤其是这次人民日报竟然罕见的也参与其中,批评996,为普通劳动者发声。究其原因,我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近几年党内严抓党员纪律产生切实效果,从而使哪些御用文人不敢再明目张胆的为资本家站台;二是民众思想意识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三是996工作制确实严重摧残劳动者的健康,并严重违法;四是程序员这个群体文化水平高,能够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维护自己的利益,并且也更容易博得人们的同情,这是与产业工人最大的不同之处。 其实我觉得私企如何强制员工加班、马云刘强东他们如何为996辩护这都不奇怪,资本家嘛,如果不是为了赚钱他们开公司干嘛啊。我认为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他们这些人为什么敢如此猖狂,他们视法律如何物?我们的监督执法部门哪里去了,都这么多天了,怎么也不见我们的监督执法部门出来走两步啊? 在此我想请问:劳动法是什么?劳动法是不是可有可无,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如果违反了劳动法是否属于违法,是否必须要进行惩处?到底有没有监督劳动法执行情况的部门?网上查询的结果是:劳动法是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亲自签署实行的涉及所有劳动者权益的正式法律,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瞧瞧,法律条文说的多好多美妙啊。可是。。。但是。。。但可是。。。可但是。。。TMD都几十年了,血汗工厂的名声都传到国外了,请问有几个企业因加班问题而被相关部门警告甚至是处罚的?富士康处罚了吗?华为处罚了吗?这次被暴露出来的众多互联网大企业你们处不处罚呢?我看答案应当是非常明显的吧。我们老百姓形容某人或某事毫无用处时有句比较粗俗但很贴切的话,叫***算个屁啊!而鉴于如今的中国劳动法被普遍忽视甚至是无视的现况,我不得不质疑:在如今的中国,劳动法难道真的只能算是个屁吗?另外,好像万恶的美帝动不动就拿中国的人权说事,我们的外交部也经常回怼说中国是法制国家,中国充分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但问题是连最基本的劳动法都形同虚设,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被严重侵害,这你们好像并没保障吧,你们这不成了公开撒谎吗? 这里我还有个疑问,我们的有关部门如此放纵强制超时加班的企业,是不是有玩忽职守甚至是渎职的意味呢?劳动法第一百零三条 【渎职处罚】可是这么说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大家对比这条法规看看是不是这样呢?还有,既然劳动法乃是正经八百的正式法律,那我们就应当严肃对待,比如说,法律规定,故意杀人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死罪。如果我们对此规定不满,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其不合理之处,提出修改建议。但绝不可以公开支持鼓励赞扬故意杀人者,并为故意杀人者唱赞歌吧,这样的人肯定也应当要受法律的惩处吧,不知是不是?同理,公开支持鼓励赞扬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并为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唱赞歌的人是不是也应当一样进行惩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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