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5 13:44:27 点击: 次 来源:旗帜中流 作者:纸上建筑 - 小 + 大
如果没有网络喊冤,福州赵宇能否翻案? 2018年12月26日晚,福州,赵宇在出租屋听到楼下有人呼救,前去了解情况。他看到邻居女孩小邹正被一男子掐住脖子,便上前拉开。一番拉扯中,赵宇踹到男子腹部。这一脚,让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了14天。 事后才知道,施暴男子姓李。李某在被拉开的过程中,死死地掰着赵宇的3个手指。由于另一只手被劝架的女孩拉住,腾不开手的赵宇只能踹了李某一脚脱身。转折发生在3天后,李某报警,赵宇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然而,李某却不承认自己“实施侵害”。之前在媒体的采访中,他则要求记者“晚一点打过来,他们在这边打麻将听不见”。 2019年2月18日,被救女子回应称,自己当晚喝醉了,该男子坚持送她回家,并踹开门要求留宿,“他用大凳子砸我头,把我按在墙上,就要脱我的衣服”,于是她大喊“救命”,随后赵宇进来制止,双方发生冲突。 “强奸未遂打麻将,见义勇为十四天”——福州赵宇案,在短短几天内掀起民意滔天。 在此之前,案发已经过去一个多月,赵宇经历了十四天刑拘,身上背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嫌疑,面临着巨额赔偿和坐牢三年的可怕命运……可谓前途一片灰暗,不得已开始求助网络喊冤。 另据报道,1月4日,福州警方本想报请检察院批捕赵宇,幸好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也正是在民意汹涌的短短几天之内,一个多月的悬案迅速逆转——2月20日,福州公安修改罪名为“过失致人重伤”,移送检方审查起诉。不到一天的时间,检方就审查完毕,结论为“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为弘扬社会正气,对赵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前几天还在打麻将、要赔偿的另一主角李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监视居住。 这一串儿台阶下得飞快,而真正掩盖的其实是前期侦办过程中的不当。 案情很复杂吗?其实案情早就一目了然,我们应该相信警方的侦查能力。为何如此简单清晰的案情,在历时一个多月之后突然逆转?是法治流程的自然结果,还是舆论监督下的突变? 虽然结果是逃离了牢狱之灾,但是顺台阶被踢下来,与堂堂正正走出来,可不是一码事。见义勇为者赵宇先生,乃至暴力受害者邹小姐,都被泼了一身脏水。在警方的通报中,不遗余力地渲染了邹小姐“娱乐场所服务员”的身份,以及与“包工头”李某早就相识并多次往来的前情,详细刻画了赵宇“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脚”,随后双方被各自的“女人”劝离……这看似漫不经心的笔触,处处都在混淆是非,试图给清清白白的见义勇为涂上不可言说的污秽。 见义勇为不容玷污。无论邹小姐和李工头真实关系如何,呈现在22岁小伙赵宇面前的场景非常清晰:一名壮年猥琐男正在入室暴力侵害一名年轻女子,根据法律,此时他拥有无限防卫的权利。说实在的,没抄家伙干他就算不错了,赤手空拳与犯罪分子搏斗还要怎样?怎么踹一脚就成了“防卫过当”?正当防卫难道比拳击规则还苛刻? 真相就是,警方要下台阶,检方就得送梯子,不然没法安全落地呀。 几天之内把“故意伤害”罪名修改为“过失伤人”,就是莫名其妙。过失伤人要以“过失”为前提,赵宇先生的“过失”在哪儿? 警方递出“过失伤人”,检方接出“防卫过当”,这一串台阶似乎接得挺流畅,实际非常拙劣,简直令法律蒙羞。 “过失伤人”和“防卫过当”看上去挺像,其实根本就不是一码事。过失与故意,是主观意识的分别,正当防卫是主动行为,只要以正当防卫为前提,就不存在什么“过失”,要么故意防卫,要么故意伤人,两者必居其一。 赵宇那一脚,难道是“过失”踢出去的?能够“过失”飞出去的只有鞋,而不是脚。公众需要的是给这一脚正名,这是合理合法的正当防卫之脚,既不存在过当,也不存在过失,不对后果负法律责任。 正如赵宇方律师称:不起诉不代表认定无罪,将继续上诉直到认定赵宇无罪,并或将申请国家赔偿。我们完全支持赵宇方的维权诉求,这是为了让正义清清白白,是为后来者彻底解决见义勇为之忧。 前期办案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要彻查、追究。有媒体曝光李某与赵宇家属通话录音,其胸有成竹求“私了”,并且拍胸脯可以跟公安方面去“协调”,三年、一年、撤案,好像都是李某一句话……这些线索是否该引发上级注意? 看来,李某并非空口吹牛,公安那边确实一直在按照李某所说的节奏走,见义勇为者一步步被刑拘、移送起诉,而涉嫌入室侵害者始终以“受害人”身份逍遥法外,一边打麻将,一边要赔偿,对媒体采访大放厥词…… 福州当地警方,面对“包工头”李某猥亵、殴打女子,他们不立案;反而对赵宇见义勇为硬立案,居心何在?很简单的案情,如果能够公正调查,在警方侦查阶段就可以公正解决。为了把前期的错误(或者猫腻)给圆回来,最后还是硬着头皮炮制了一个“过失伤人”罪名移送检方,他们当然知道检方会如何接招,这一唱一和纯属是为了造梯子、下台阶,是对法律的亵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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