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帖 |  手机版| 登陆 | 注册 | 留言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关注 > 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关注 > 文章

犯强奸罪还转升司法所长,司法也被强奸了!

时间:2019-10-17 07:33:27    点击: 次    来源:旗帜中流    作者:夜半挑灯看吴钩 - 小 + 大

犯强奸罪还转升司法所长,司法也被强奸了!

6月15日,“财新网”刊发的题为《湖南邵东少女七年前被强奸,嫌疑人被立案后正常退伍当上司法所长》的报道引起普遍关注。当事人廖玲回忆称,当时她14岁,彭某超当时24岁。当地警方表示当时已立案,移交案件后目前不清楚调查结果。对此,邵东县司法局回应称,彭某超“属于是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犯罪”。
2019年6月20日,当地官方再次回应称,涉案嫌疑人彭某超已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邵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司法局、公安局、火厂坪镇、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调查相关情况。县主要领导表示,秉着“不袒护、不冤枉”的原则,依法依纪对涉案人进行调查处理。另外,涉案嫌疑人彭某超2012年12月退伍,2015年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现为邵东县火厂坪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司法所工作,并没有被任命为司法所长。2012年8月26日,邵东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案发时,彭某超为现役军人。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到彭某超原所属部队。下一步,邵东将与所属部队对接衔接,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彭某超涉嫌强奸案。
我不知道邵东县司法局回应称,彭某超“属于是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犯罪”是什么意思,莫非在邵东县司法局的眼里,有犯罪嫌疑的人被提拔为司法所长就天经地义、毫无瑕疵?
同样,我也搞不清邵东官方有关彭某超“负责司法所工作,并没有被任命为司法所长”是什么意思,但我却知道,据“财新网”报道,在湖南省邵东县火厂坪镇政府工作人员公示栏彭的名下,清清楚楚地写着:司法所长、武装干事!而中共邵阳市委的机关报《邵阳日报》2019年1月一篇对彭某超的“先进事迹”报道中,其身份也是火厂坪司法所所长。
整整七年了,一桩强奸案虽然被立案,移交案件后居然至今没有结论,也没有给受害者任何答复,结果却等来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被提拔成了司法所长”的结果,仿佛一切都未发生过,直至被受害人偶然发现后举报——谁能料到,这样只有在影视剧中才可能出现的离奇情节,居然在现实中出现了!
如果不是涉嫌强奸的彭某超受到提拔重用、激怒了受害人,或许这起强奸案就“永远没有发生”;即使“发生”,也许永远没有答案。毕竟那段屈辱的历史已经过去七年了,没准少女已经慢慢淡忘;即使难以忘记,也会早已心灰意冷,恐怕不再指望法律会主持公道了。
 
责任编辑:
觉得这个帖子好,那就赞赏鼓励一下小编吧!
赞赏
取消

感谢您对人民之声网的支持!

扫码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赞赏哦

上一篇:轮奸少女致死案:7个月未审判需给家属多些解释

下一篇:贫困县近4千万元项目层层转包,到执行只剩了135万

发表评论提示:欢迎网友积极发表您的真知灼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用户名密码 匿名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共有 0 条评论
 |   QQ:1195527324  |  QQ群:743026760  |  人民之声网  |  联系电话:13775848088  |  投稿邮箱:11955273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