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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交警“收黑钱”,果然又是临时工干的?

时间:2019-11-26 08:59: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清哲木 - 小 + 大

虞城交警“收黑钱”,果然又是临时工干的?


河南虞城交警“收黑钱”的暗访报道刊发后,引发广泛关注。当地有关方面也可谓是“雷厉风行”,20日成立联合调查组,21日就发布了调查结果。
河南省虞城县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0日,虞城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根据网民网上视频举报虞城交警“收黑钱”违规违法行为,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事民警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网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对涉案人潘某某、卢某某、卞某某、李某某四名辅警予以辞退并依法拘留,对四人相关涉案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虞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带班民警等8名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记大过、记过、警告等政务处分。
虞城县处理速度可谓给力,毫不含糊。但是,这个熟悉的套路似曾相识,又是辅警这个临时工担当“背锅侠”的重任。千斤重担4名辅警一肩挑。而视频里执法人员的臂章清清楚楚印着“警察”而非“辅警协警”的字样,是网友眼拙,还是虞城县相关部门看不见……反正认识汉字的都知道那个“警察”两个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为何转眼间受到严厉处罚的是辅警?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明确指出,警务辅助人员的履职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要再让辅警成为一些不良警察的“背锅侠”。其实,不仅是辅警,在所有的权力部门中,每一个临时工或临时聘用人员,都不应该成为正式员工的“背锅侠”,不能一旦出事,用“临时工”来顶包。再说辅警如果没有地方职能部门的授意,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收黑钱”。
另外,虞城县官方通报简直是惜字如金,对于收黑钱的金额和去处并没有明确说明。正如《新京报》就指出,“希望调查并不仅限于记者偶遇的警察,还要对收黑钱的问题来一次彻查,当中无论涉及谁、涉及哪个层面,都应该一查到底、严肃追责”。是的,偶遇就能“一见其情”那么没有偶遇的时候又是如何?谁给了相关警察收“黑钱”的权力?显然在地方不是存在一天二天的问题,“辅警干的”结论与“只辞退辅警”的处理,毫无新意,更像是在依照某种成熟的模式套路处理。而这也就不难解释,交警收黑钱现象为何屡禁而不绝:若到时不过是一句“辅警干的”,再加一个“辞退辅警”就完了,领导、正式民警肯定砸不了饭碗,收黑钱又算多大个事?
特别是臂章清楚的印着“警察”两个字的时候,再拉辅警当炮灰,就显得不地道,这完全是背后的领导责任人和涉事机关在上演金蝉脱壳。这一现象重演存在着严重违反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行政伦理,故意忽视背后的主要责任人以及行政机关应承担的责任,如此敷衍塞责岂能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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