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10 08:29:4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四名干部强行压制怀孕妇女去流产,丈夫锤击致三死一伤被判死刑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罪犯王昌胜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00年春节前后,罪犯王昌胜与其妻李某兰为躲避计划生育,住在濉溪县任集镇庙台村小李池庄其岳父家中。 同年4月13日,濉溪县陈集乡政府干部梁某玲、陆某跃、王某展、郜某峰四人到任集乡找到王昌胜、李某兰夫妇,强行让二人乘车返回陈集实施节育手术。 当日18时许,王昌胜在与梁某玲等人乘车返回途中,持铁锤砸击王某展、郜某峰、陆某跃、梁某玲四人头面部,致陆某跃、郜某峰、王某展死亡,梁某玲受伤。 作案后,王昌胜驾车逃离现场。据悉,王昌胜,绰号“毛孩”“孩羔”,男,1970年10月4日出生,家住安徽省濉溪县陈集乡三和村。 同年4月17日,王昌胜以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后来,王昌胜被列为公安部A级逃犯,悬赏10万元予以缉拿。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淮北市公安局、濉溪县公安局四级公安机关组成追捕专班,先后赴安徽(安庆、蚌埠等)、江苏、上海、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新疆、宁夏等20余个省市,辗转行程数百万公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持续开展工作。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王昌胜抓获归案,淮北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攻坚小组,把王昌胜案件作为1号案件集中攻坚,先后研判比对了上亿人。至2017年7月14日王昌胜被公安机关抓获,期间王犯逃亡近17年。 2018年7月30日,淮北中院公开宣判,认定王昌胜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王昌胜不服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王昌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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