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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当三好学生,这是我的权力,对此我很坦然”

时间:2018-12-22 20:03:0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你不能当三好学生,这是我的权力,对此我很坦然”

 
又到人大的期末,按照惯例,每学期末RUC各院各班要举行三好学生推荐人选等各种评选。
按照惯例,经济学院各班的三好学生推荐人均由各自班级组织民主投票产生,这一制度持续数年未变。
于是,12月19日,经院15级本科经济学1班对班上同学举行了三好学生推荐人投票、唱票,选出了四个名额,陈可欣位列第四。班委同学也将这一结果在班群通报,至此,一切程序都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经济1班的班主任老师看到结果后,却突然更改了规定:只根据得票排序评选是不够的,还需要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一才能当。
修改规则后,陈可欣就与三好学生推荐者无缘了。班主任是“主观认为”被推荐者的得票数“至少超过投票人的三分之一”,并且因为自己有签字的权力,行使这样的权力是“很坦然的”,认为陈可欣同学不合规则,不予推荐。更让人疑惑的一点是,此前经院如果因为票数相同而多出一个被推荐人的时候,老师们都会去争取这个名额。但是到了陈同学这里,就是“不能为了占名额而占名额”,横加一条规定,还拉了一个已经退选的同学下水,这前后的对比让人不多想都难。
无独有偶,在陈可欣把群聊截图放在pyq之后,经院向俊伟转发并评论道,自己也经历了类似的遭遇。经济学2班在团支书组织下召开了班会,由经院党员先锋促进会派工作人员监督、记录,对班上包括向同学在内的三位通过了院党校的校党校候选人评选选出班级推荐候选人参加下一学期的校党校。当晚实际票数共25票,向俊伟以13票的过半数优势成为本班级的推荐候选人,团支书随即将这一投票结果上报给了学院。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一纸通知书自经院党委有关部门下发,校党校推优规则更改了!从原来的民主推优,改为院各党支部开支部党员大会审议表决、班主任审核推荐、院党委复核产生新的推荐人。当然,这个过程候选人不必到场,由党支部“自行对候选人进行了解”。12月12日晚,新的评选结果出炉,原本在班里得票过半数的向同学以瞩目的零票落选。看上去党支部的评选标准与班级同学的评选标准有很大的不同呀。
而名单上另一位零票的瞩目选手王同学,似乎在之前经院的黑名单上也榜上有名。只不过有趣的是,除了这两位同学之外,其他的最终推荐人与原先基本保持一致。
每年有那么多奖项、那么多名额可以申请,申请人数过多就有推优制度,有推优就有竞争,有竞争就有落选,更何况大学里各类推优评选一般都掺杂现实利益考量(评选与保研、综合测评、奖学金等指标挂钩),我们都可以想见,推优评选并不是一件简单而随性的事,任何程序的实施与更改都应该经过充分讨论、吸取群众意见,以正规程序实行,确保推优制度的公正、公平与合理。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经院这一连串迷之操作,我想大家心里都会不由得产生一些疑问:
一问:必要性——为何改?
前文已经提到,经院各班三好学生、校党校推荐人历来都是在班级民主评议产生的。往往同班同学是大学里对彼此了解最多的一群人,投票的同学都是经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已经具备理性思考、客观评价的能力,所以班级民主评议是一种比较客观科学的选拔方法,经院应用此方法多年未改,也是侧面印证这种方法的合理性。
既然要更改选拔方式,想必新的选拔方式一定比前者要更加客观,更加科学,才有更改的必要性。那么新的选拔方式是否比原本更科学呢?新规则下的推荐人是如何选出来的呢?
班主任“主观标准”认为需要增加得票数一条规定,因此只选出前三名同学。
“经院各党支部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本院预备党员、党员审议表决、班主任审核推荐、院党委复核产生新的校党校推荐人。而且,此过程中候选人不参会。”
在向俊伟的经历中,修改的规则里没有给候选人有自我陈述的机会。而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场与会的还有所谓的每个班级的“党务联系人”,在会上由他们对候选人的情况做大致的介绍。问到当事人向俊伟是否知道自己的党务联系人是谁时,他表示在大学期间都没有与这样的人见过面聊过天,在评选期间也没有人找他了解情况。
如果是这样,一个从未和候选人沟通交流过思想情况、甚至候选人都不知道其存在的人,有资格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吗?
而陈同学就更委屈了,原本按照院里的规则评选三好学生只要求学习好、体育好、品德好,可从来没说过对得票数有什么要求的。而班主任仅仅是“主观上”认为有这个必要,硬生生修改了规定。这位班主任在最后说,投票前本应该找他一起商量规则。那老师突然修改规则,难道就和同学们一起商量过了吗?
这种方式比起班级民主评议更合理吗?如果不,为何要改呢?
 
二问:时间点——为何事后改?
两次修改规则,时间点都掐在评选结果出来之后。更改有预兆吗?似乎没有。陈可欣的班主任自己也说了,学校的规则是“民主评议”,并且“第一次投票大家是认真投的”,这是认可了这次评选的正当性。但是当有同学提出质疑,要尊重每一票的意见,按照流程走来推荐陈可欣的时候,班主任却说这次规则没有事先商量,觉得这次评选不合理,为了让它合理化,他就加了一条票数规定。
事后更改,合理吗?陈可欣班主任的逻辑的奇怪之处在于,既然整场评选的规则是不合理的,但是只需要在事后修改规定,并根据之前的票数来确定名额就可以了,不需要在新规则之下再评选一次。看到这里,我真想问一句,老师是不理解什么是“法不溯及既往”吗?
即使推优方式有更改的必要,更合理的难道不应该是在班会召开、尘埃落定之前吗?否则,选举仿佛落入了薛定谔怪圈——在“合适人选”出现前,采用任何方法都是可能的;但是如果是某某同学竟然这么受民意支持当选……失策。
再次重申我的质疑,事后更改规则,真的合理吗?
 
三问:选拔标准——根据什么改?
三好学生的评选里有一项指标关乎品德,而党员选拔标准更是带有一定的政治性,志愿加入的人,其对无产阶级的关注与热忱,其愿意扎根群众、服务群众的初心才是最关键的。不然所谓人民的党,与任何精英的党没有区别。
然而现在身边党员的评选方式似乎越来越走精英路线,淡化了这一思想性指标:我们身边经过层层挑选成为党员的同学,可能是成绩优异的,可能是学生会高层人员,可能是有特殊才艺的。但有多少人是关注工农群体的?有多少人了解过流水线工人的现状?有多少人曾与校内后勤工人深入聊天,帮助他们干一点力所能及的活?
如果这三位同学当选,关心工人群体、支持工人权益的他们也能够成为同学们的榜样,鼓励更多的学子走近劳动人民,作出自己的贡献。但,为什么精致利己者充斥各种评选队伍,而真正深入工农群体的学生却通过不了一次小小的三好学生评选,或者校党校候选人评选呢?
不难注意到,有此经历的三名同学都出现在经院“嘿名单”上。尽管如此,从班级民主投票中可以看出,同班同学很多是支持他们的行为的。这次更改规则之后,其他所有同学都没有“出事”,唯独他们仨落选。评选规则的突然变动,不得不让人怀疑,这究竟是就事论事,还是带有某种针对性?
 
四问:更改方式——民主否?
再来问问陈同学的班主任,评选标准究竟是什么呢?虽然他说“一起商量规则”,但是他张口闭口都是“我作为班主任有这个限制”、“我只按我主观上认为合理的规则决定是否签字”、“我的主观标准”,这番举动可没有半点要商量的意味。更戏剧的一幕出现在班群里不止一个同学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态度之后,班主任直截了当否定了重新评选的提议,直接说自己有签字的权力,不仅没有尊重学生的感受和想法,面对同学的质疑也没有正面回应,却绕到了怀疑规则合理性上,表现出了一定要行使自己权力的莫大决心。
不坚持一个一贯的原则,只根据主观标准而变,这难道是他说话的一贯方式吗?这位经院老师倒是说出了一句大实话,可以拿来解释这一切:“这是我的权力,对此我很坦然。”这句话多么贴切地表达了师生关系的本质!从老师们的行动来看,他们是从来不肯放下自己手里的权力,平等和学生交流的。
回到本次事件中,我们看到有同学参与了讨论,他们表示赞成让陈可欣当选,给她这个推荐名额的。但是班主任却没有给“民主评议”充分的空间,我们只看到他以自己的主观标准取代了一个班同学的意见,更不用说修改后的规则也不是合理科学而有必要更改的。到最后,这位班主任让陈可欣和他私聊解决,也堵住了其他同学继续关注、发表自己看法的通道。这顺应了某些官僚的管理思维: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从一切方面堵死他们的生存空间,这样就高枕无忧了。
只按照自己的规则行事,不考虑学生的切身权益,这难道是应该是老师们所为吗?
作为一个人大普通同学,我同样享受着学校为我提供的一切福利和资源,享受着奖学金与出国交换的机会。但是如果评选的标准是可以随意更改的,对我们其他学生来说也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我今天提出这四个小小的疑问,也是希望母校能做出回应,切实保护我们学生的权益。经院的三好学生、校党校选择标准为何要更改?为何更改前没有预兆?为何要在尘埃落定后临时更改?新的推优标准到底是什么?新的推优标准是否符合民意?
我希望这一切能够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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