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7 07:30:38 点击: 次 来源:旗帜中流 作者:舒圣祥 - 小 + 大
挖地道随意进出监狱,“孙小果”都不敢这么干! 住单间、开小灶,挖通暖气地沟随意出入监狱,服刑期间在外交通肇事让死者顶包、在娱乐场所制造重伤刑事案件,本无立功表现却有人为其记功,本无悔改之意却轻松获得减刑……如果说,云南的孙小果“死里逃生”已足够魔幻,那么内蒙古罪犯席某某所受到的种种“优待”,更是突破了普通人对监狱的想象。2005年7月,席某某在服刑期内脱离监管,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致使1人死亡;交通肇事52天后,席某某又伙同他人在锡林浩特市制造了1人被重伤害的刑案。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6月30日发布消息,披露了内蒙古锡林浩特监狱赵庆林等16名狱警的违纪违法问题。经查,2004至2007年,该监狱相关领导及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放纵罪犯,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席某某充当“保护伞”,致使席某某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其服刑时脱离监管场所、重新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监狱不是罪犯享受生活的地方,更不是罪犯继续当大哥的所在。席某某何以能在锡林浩特监狱拥有16名狱警“小弟”,为其长期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这些司法系统的公职人员是畏惧席某某本身的黑势力,还是畏惧席某某背后更大的能量? 这些问题待解,但毫无疑问,除恶务尽,扫到狱警这一层不该算完,狱警一定是受了更高层后台的指使,否则无法匹配通报文稿中的“目无法纪、擅权枉法,触目惊心、令人发指”。“席某某”究竟是何许人也、姓甚名谁,公众似乎也有知情权。 虽然“目无法纪,擅权枉法”,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人实际受到的处罚,却仅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换言之,他们都这么“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了,却不影响继续拿公务员的退休金,这难免给人“罚不当罪”之感。通报中对此的解释,“因已过追诉时效,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报内容,16名狱警至少涉嫌触犯以下罪行:编织假材料让席某某多次违规减刑,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明知席某某服刑期间撞死人、打伤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当地有关部门认为“已过追诉时效”,究竟是出于怎样的考量,是认为该情节不构成“特别严重”还是其他原因,显然有必要进一步释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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