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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有产生走资派的内部因素或条件

时间:2019-01-20 13:48:24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铁木尔哈达 - 小 + 大

社会主义社会有产生走资派的内部因素或条件
(征求意见稿)
 

开场白:共产党内确实存在资产阶级。
中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原来的民族资产阶级也基本消灭。但是,毛主席说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存在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是社会主要矛盾,还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进行革命。于是人们提出资产阶级在哪里的问题。毛主席回答说:“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內,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说共产党内还有资产阶级,有不少人仍不理解,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理解就由此而生,我也曾是不理解人之一。可是苏联瓦解、苏共解散、原苏联的各加盟共和国都复辟了资本主义,中国搞私有化改革也复辟了资本主义,确切地说是封资修主义。这些铁的事实证明,共产党內确实存在资产阶级,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确实是资产阶级。这就使人们进一步思考,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会产生资产阶级?我经多年思考,试图弄清这个问题。本文主要为此而写,当然对有关问题,也谈些个人看法。
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矛盾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生产关系就是社会的根本经济制度,也是社会上层建筑藉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它与生产力的对立统一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之一,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所以,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矛盾,便成为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的起点和基点,也是研究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关系,它决定着其他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我看到马列经典著作中,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和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中讲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的矛盾。但从1917年笫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俄国成立以来,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內部矛盾研究几乎空白,大多是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外部相关联的矛盾,如与社会生产力的矛盾,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等。毛主席在《关于〈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笔记》一书中指出: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除了‘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这样的话以外,根本没有接触到实质问题,没有在这方面分析和研究”。毛主席还提出: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下的人与人关系问题,大有文章可做。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过的提出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身问题(矛盾)。但是,可能我所见不多,仍未见到有关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矛盾的文章。我学过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学过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都是囫囵吞枣地接受,没有分析研究。在读了毛主席政治经济学笔记后,我产生了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內部矛盾的想法,想在这方面做点文章。
什么是生产关系?斯大林及苏联的经济学家们定义为: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关系即为生产关系,它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中人与人所处的地位和由前两项决定的分配关系要素组成。这个定义,长期被认为经典的定义。我从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看,这个定义有缺陷,马克思讲生产关系中的所有制,除了生产资料外,还有劳动力,斯大林的定义中却只有生产资料而无劳动力。
马克思是这样说的:“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的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未自然而然地就要产生消费资料的现在这样的分配。如果物质的生产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
马克思在他的其他著作中讲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有两个条件,一个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另一个是劳动者有人身自由,即有劳动力。资本家占有的物质条件与活的劳动力结合才能进行生产,获得剩余价值,因此他要购买劳动力。有人身自由的劳动者除了有劳动力外一无所有,只能出卖劳动力获取生存的生活资料,这样资本家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力的买卖关系,才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形成。
可见,只有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无劳动力所有制是形成不了生产关系的。斯大林的定义只有生产资料一面,而无劳动力的一面,构不成生产关系是对立统一体。所以,苏联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避开了生产资料公有与劳动力个人所有的矛盾对立统一关系,结果社会主义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变成了无矛盾斗争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掩盖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矛盾斗争。
马克思讲生产关系内部要素相互关系时,指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配,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配的结果。简言之,所有制决定产品分配。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物质资料生产条件分配,已是劳动者共有财产,因而它已不是非劳动者剥削劳动者的手段,成了全体劳动者共同创造财富的手段,这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优越之处,也是根本区别之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劳动力生产条件分配,在形式上仍保持劳动者个人占有,照马克思说法叫“天然特权”。由此产生的消费资料的分配是按劳分配,即按个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多少进行分配,马克思称之为“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
由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內部发生了矛盾,首要矛盾是生产资料即已公有制,即已社会化,但劳动力仍归个人占有,形成生产资料社会化与劳动力个人占有的矛盾,生产资料社会化,要求与其结合的劳动力也要社会化,才能相互适应,但是劳动力这个生产条件在形式上仍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一样,保持着劳动者个人占有。或者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取消了资产阶级法权,但在劳动力所有制上仍保持着资产阶级法权,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共产主义要素,劳动力个人占有制则是资本主义要素,二者是对立的,但又结合在一起,形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的基本矛盾。
第二、由上述基本矛盾,又产生了总劳动产品价值量分配上的矛盾,生产资料公有制要求“按需分配”,劳动力个人占有制要求“按劳分配”,于是把总价值量的分配划分为“按需分配”和“按劳分配”两部分。“按需分配”部分包括:一是扩大再生产的基金,二是防自然灾害保险基金,三是社会保险基金(包括社会救济金、社会养老金),四是社会福利基金(包括教育、医疗卫生、住宅、文化、体育、交通等),五是社会管理基金等。在社会主义没有在全世界胜利前,还要有国防基金和援外基金等。在扣除这些项目开支后的剩余价值量,才能“按劳分配”。由此,产生了“按需分配”和“按劳分配”之间矛盾,社会“按需分配”公共开支所占比例越大,“按劳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占的比例越小,反之亦然。其实质仍是消费资料分配上存在资产阶级法权,同共产主义分配消灭了资产阶级法权之间的矛盾。
第三、由于消费资料在分配上存在资产阶级法权,又产生了笫三个矛盾,即形式平等和事实上不平等,仍然存在贫富差别。马克思在提到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时说:“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财产。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么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但是,一个人在体力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的时间;而劳动,为了要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必颏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成为尺度了。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象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它默认不同等的劳动者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总之,在不同等劳动能力生产者之间,按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收入存在多和少的差别。
其次,马克思又指出“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马克思讲的这些,主要是讲了在存在资产阶级法权的条件下,在消费品的分配上存在着形式上平等和事实上不平等的矛盾,从而还有贫富差别的矛盾。
第四、在经济不发达国家搞社会主义,因工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很大差距,所以又在公有制中分成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全民所有的工业生产是现代化的,集体所有的农业生产还未实现现代化,因此,工业劳动者劳动创造的价值要比农业劳动者高,相应的个人平均收入工人高于农民。两种公有制形式的存在,也产生了工业与农业、城市和乡村、工人和农民存在差别的矛盾。
此外,毛主席在《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笔记中还提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的人与人关系问题,说:“所有制的变革,在一定时期之内,总有限度,但是在这一定时期内,人与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关系却可能是不断变革的。”也就是说,生产中的人与人关系也存在要解决的矛盾。生产中人与人关系是生产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实际是人与人在生产中的地位关系,即生产劳动者和生产管理者的关系,有地位差别就有矛盾。对此,我未研究,只好从略。
以上,我谈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存在五个矛盾:
一是在生产条件方面存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占有的矛盾,这是基本矛盾;
二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要求“按需分配”,劳动力个人占有制要求“按劳分配”的矛盾;
三是在“按劳分配”中存在形式上平等和事实上不平等的矛盾,由此形成贫富差别的矛盾;
四是在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城市工业全民所有制、农村农业集体所有制的差别矛盾,由此又产生了工人农民收入差距的矛盾;
五是存在生产劳动者和生产管理者之间的矛盾。
这五个矛盾,特别是前四个矛盾,都与资产阶级法权存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三要素的总和。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以及和这种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机构。
生产资料公有制产生公共财物不可侵犯的政治法律观念,产生爱护公物的道德观念。劳动力个人占有产生我的劳动产品我有权享受的政治法律观念,产生在维护公共利益前提下还有私人利益的观念。分配上优先扣除公共开支,然后再给个人“按劳分配”,产生公共集体利益第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观念。
“按劳分配”,产生有劳者得食、不劳者不得食和劳动光荣的观念,也产生多劳应多得和计较个人得失的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生产中划分生产劳动者和生产管理者,也易产生重视脑力劳动者和轻视体力劳动者的观念。
与上述观念相适应建立的政治法律机构,都是无产阶级用来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统治工具。政治、法律机构也是各有相对独立系统。政治机构又分为执政党机构、人民代表会议机构、政府机构、武装机构和其他人民团体机构,由这些机构组成体系性的政治机构。法律机构,也分为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执法机构,法院、监狱是主要执法机构。由立法、司法和执法机构组成体系性法律机构。这些具体政治、法律机构各有各的职能,共同组成无产阶级政权。组成无产阶级专政的各职能机构,又是以执政党为领导核心的,以武装力量为后盾的,各机构的共同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性的上层建筑,故有人民代表会议、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军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警察……之称。
产生于一定经济基础的一定上层建筑,要为其产生的经济基础服务。马克思说;“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所特有的法权关系、统治形式等等。”(马恩选集第2卷第91页)法权关系、统治形式,就是适应经济基础并为其服务的上层建筑。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如果不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服务,不为“按劳分配”制度服务,而为私有化改革、为“按资分配”制度服务,无疑它己蜕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三、从纵向和横向联系研究社会主义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社会的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构成社会的上层建筑。社会就是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社会同样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统一体。关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在本文前面都讲过了,但它是把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当作离开历史纵向联系和社会横向联系的独立的单体来研究的,在现实中这样的纯粹社会是不存在的。
任何一个社会,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于它脫胎产生的“母亲”社会有必然联系,而且产生后由于自身矛盾的发展,孕育更新的社会来取代它。同样,任何一个具体社会,由于人类历史发展不平衡,总是有不同形态的社会并存,而且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对立斗争中得到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就是要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联系和不同社会形态并存的横向联系方面,研究社会主义社会。
先说社会主义社会的纵向联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形成的,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可能形成于私有制社会,而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在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是,它的产生又离不开资本主义社会,是由资本主义社会脱胎而来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这样说的:“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劳动力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实行“按劳分配”制度的资产阶级法权,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痕迹。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前提下个人劳动所得的消费资料,还要受到法律保护。由经济上存在资产阶级法权产生的私有观念,也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精神痕迹。等价交换的价值观念,如平等观,则是资本主义社会道德的痕迹。
这些情况,说明社会主义社会是存在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结构或者说两种要素的社会,它是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过渡时期社会。它本身存在的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结构,其前景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共产主义结构逐步取代资本主义结构,以共产主义法权逐步取代资产阶级法权,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资产阶级法权作用范围扩大到生产资料所有制,倒退到资本主义社会。这已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成为现实。
社会主义社会的横向联系,包括国內外社会环境。
就国际环境说,社会主义革命是在俄国首先取得胜利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前,苏联长期处于资本主义国家包围之中。二战胜利后,就出现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个阵营。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搞宫庭政变,推行修正主义路线,在勃烈日涅夫当政时已发展为社会帝国主义,美苏两覇争夺世界覇权。中国在以毛泽东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依靠第三世界国家,争取团结第二世界国家,与美苏两覇进行斗争,形成美苏中三足鼎立之势。
后来,苏联东欧各国发生剧变,资本主义复辟。中国邓小平上台后推行修正主义路线,导致资本主义复辟。如今世界上只有朝鲜和古巴还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就像在资本主义海洋中的孤岛。而美国在苏解体后已成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独覇世界。
从俄国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到苏联解体和社会主义阵营消失,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国家除进行武装干涉、发动侵略战争外,还进行各个方面的渗透,搞“和平演变”。中国搞社会主义革命,一直遭到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企图武装侵犯,抗美援朝、援越抗美就是反侵犯的战争,在台湾问题上美国也干涉中国内政。苏联变为社会帝国主义后,在中苏边界陈兵百万,给中国施加军事压力。改革开放后,美国一直培养亲美势力操纵中国经济、金融,要把中国变成它的殖民地。
从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环境讲,特别是中苏两个大国,是很复杂的。现仅就中国内部环境的复杂性谈点看法:
一是自1921年中共诞生到1976年毛主席逝世56年,中国经历了反帝反封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革命,以斗私批修为主要内容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由此,在这一同时代人中形成了民主革命派,社会主义革命派,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派。
民主革命派,是拥护新民主主义革命,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就以功臣自居,贪图享受,不再想革命,宣扬“剥削有功”,提出“要巩固新民主主义”,反对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革命,农业合作化后又主张“三自一包”,即自负盈亏、自由市场、自留地和包产到户。由此,他们由民主革命派演变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社会主义革命派,是拥护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反对“三自一包”,被人们称为“老左派”。但是,他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不理解,以至有扺触情绪,有右倾保守倾向。这一派,在毛主席逝世后听信走资派谎言,非法逮捕“四人帮”,解放了走资派,赞成和通过了走资派主导制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走资派上台推行私有化改革后,他们开始醒悟,以“老左派”形象挺身而出,与走资派展开斗争。但有历史局限性,不肯改变否定文革的错误立场,因而他们反走资派斗争的影响力不广泛,没有得到社会广泛支持而失败。其中有些人醒悟,承认确实存在走资派,认识到毛主席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必要性,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派,就是拥护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派。继续革命派又分为两派,即激进派和温和派。激进派就是“唯我独革,唯我独左”,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主张釆取“暴烈”行动的一派,他们的“过火”行动,伤害了“老左派”的革命感情,人们把它们也称作“极左派”。温和派的最大特点,则是一切行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办事,被激进派视为“保守派”。
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改革开放,就是民主革命派、社会主义革命派、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派之间的较量。
二是各种不同利益的人群同时存在。支持走资派的有: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继续存在(他们还影响其后代子孙);农村曾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老的新的上中农继续存在;对思想改造有扺触情绪的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仍然存在。这些人群成为走资派复辟资本主义的社会基础。所以,走资派上台后,以“拨乱返正”为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大搞“摘帽”、“平反”,并提拔重用,作为复辟资本主义的骨干力量。
另一方面,广大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后培养的工农知识分子和与工农相结合的旧知识分子,则是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反对复辟资本主义走资派的社会基础。他们是当今毛泽东热的主体。
三是中国尚存在一个国家两种社会制度。大陆是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还实行着资本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原是英国、葡萄牙的租借地,台湾是受到美国控制的势力范围。这些地区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资产阶级文化对大陆都有影响,帝国主义国家还以港澳台作为平台对大陆进行渗透策反。
四是中国是多社会形态的多民族国家,有以汉族为主体56个民族,在未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前,少数民族地区有的是原始社会,有的是奴隶社会,有的是封建农奴制社会,有的跟汉族的社会基本相同,不同的社会形态对有关民族也有长远影响。信仰宗教也多样化,除原始的萨满教、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外,佛、伊斯兰、天主、基督四大名教俱全,宗教也往往成为西方对中国渗透的渠道。做好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发展,做好宗教工作,团结信教群众,是巩固社会主义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反对外国渗透,保障信教和不信教自由的基本政策。
以上四点是中国内部社会环境复杂性的主要方面,但不只这些,只是这是基本的,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产生极其重要影响的方面。
通过上述分析,把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放在纵向历史联系和橫向社会环境之中,社会主义社会就成了具体的生动的现象纷繁矛盾重重的斗争复杂的社会。
四、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及解决形式
前面讲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內部矛盾及其表现形式,讲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及矛盾,讲了社会主义社会纵横联系而产生的矛盾复杂性。那么在复杂的社会矛盾中必有一个起主导作用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纲,其他是目,纲举目张,主要矛盾解决了,其他矛盾则迎刃而解。
不论苏联还是中国,在解放前都是资本主义经济不发达的农业国,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都存在由农业国转变工业国,进而实现工农业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创造物质条件的社会主义建设问题。
苏联在没收资产阶级企业为全民企业后,又用一段过渡时间对农业个体所有制用集体农庄形式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由此完成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经济领域社会主义革命任务后,就宣布了在国內消灭了阶级,把发展生产、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他们实际把生产技术落后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当成了社会主要矛盾,他们也讲阶级斗争,只不过讲的阶级斗争是与国外帝国主义的斗爭。
中国在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也宣布社会主要矛盾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转化为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也把搞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以为只要生产发展了,什么问题(矛盾)都好解决。这就是产生“唯生产力论”和“阶级斗争熄灭论”的源头。
在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后,是否在国内就消灭了阶级,就没有阶级斗争了?客观事实回答是否定的。苏联在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搞宫廷政变上台,大反斯大林,在国际共运问题上提出“和平过渡”的修正主义路线,对社会主义兄弟国家大搞大国沙文主义。到勃烈日涅夫执政时期,苏联已演变为对外侵略的社会帝国主义。在国内,党政干部、特别是在决策层形成特殊利益集团,工农生活改善缓慢,而特权利益集团用国家之财挥霍浪费,过贵族式生活。苏联否认存在阶级,只抓生产不抓阶级斗爭,结果滋生出一个修正主义集团,也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最终在戈尔巴乔夫手里解散了苏共,瓦解了苏联,叶利钦彻底实现了资本主义复辟。这就是只抓生产不抓革命造成的“卫星上天,红旗落地”的后果。
中国中共八大宣布社会主要矛盾,即宣布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矛盾转化为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后半年多一点,就发生了资产阶级右派向共产党、社会主义发动猖狂进攻的现象。三年自然灾害困难时期,中共高层竟有些人提出“三自一包”“三和一少”的内政外交主张。
毛主席总结了苏联与中国经验,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存在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矛盾,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存在资本主义复辟危险性。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毛主席明确指出: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苏东剧变和中国改革开放后复辟资本主义的客观事实证明,毛主席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社会主义在消灭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及与此制度相关的资产阶级也被消灭后,为什么还存在资产阶级呢?资产阶级产生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但是要保护资产阶级产生的经济基础,还要有与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特别是政权。组成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政权,是由资产阶级豢养的政治代理人掌管的,由此形成一个为掌控生产资料进行剥削的资产阶级服务的官僚资产阶级,如果说资产阶级是正身的话,官僚资产阶级则是其副身。这不只是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奴隶社会的奴隶主也有世俗奴隶主和贵族奴隶主之分,奴隶主中的贵族是这个阶级的特权阶层,直接掌管着政权。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也由世俗地主和封建主两个阶层组成,世俗地主靠占有土地剥削农民,封建主靠征税剥削农民。我在毛泽东时代曾在青海牧区调查,那里的牧主阶级就有两个阶层,一个是由靠占有牲畜和草原进行雇工或出租畜群进行剥削的世俗牧主,另一个有行政管理权靠征捐税剥削牧民的封建主,封建主的官职有百户、千户、万户之分。
阶级社会执掌政权职能的官僚阶层的官吏都有三套制度:
头一套是选用、任职、晋职和奖惩的人事管理制度。旧社会讲的“学而优则士”、“朝中有人好做官”、“一人得道,鸡狗升天”,就是反映的这种官吏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套按官职等级划分权力大小的政治权力制度。“官大一品(一级)压死人”,反映的就是这种制度;
第三套是与政治权力相适应的薪水物质待遇制度。旧社会说的“千里做官,为了吃穿”、“升官发财”,就是说的这种制度。
这三套制度共有特点是分等级、按等级享有政治经济特权,这是官管民、官民不平等的制度,也是上下级不平等的制度。这种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是资产阶级法权在官吏制度上体现。
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后,解散了资产阶级政权机构,设立了无产阶级政权机构,但沿袭了资产阶级官吏按等级享有的政治经济特权制度,就是政权机构换了,人员换了,但是特权制度基本未变。苏联如此,中国也是如此。这种官吏管理制度,便成了滋生官僚主义、腐败的温床,发展下去就会形成一个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僚特权阶层,成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苏联和中国的走资派,李自成式人物,有相当一部分是由此制度而产生的。巴黎公社彻底改变了官管民的旧制度,建立了一套民管官制度,可惜的是苏联和中国都没有釆取巴黎公社式的民管官的新制度。
除了上层建筑领域进行的社会主义革命不彻底产生官僚特权阶层外,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中仍存在资产阶级法权,也是产生走资派的温床,劳动能力是个人的“天然特权”,“按劳分配”实行的还是“等价交换”的资产阶级法权原则,存在着形式平等和事实不平等,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水平还有差距。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仅存在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生活差距,即事实上的不平等也产生矛盾,并由此产生集体主义观念和个人主义观念的矛盾。如果不对资产阶级法权加以限制,把等价交换的资产阶级法权原则用之于生产资料占有制上,就要瓜分社会公共财产,变公有为私有;用到上层建筑领域,就会以权谋私,产生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现象;用到个人生活上,就会产生有利必争,闹不团结等等。由等级制产生的闹待遇,追求享乐,上级摆官架子,下级拍马奉迎。如此下去,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又会泛滥起来。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不仅干部的二十多级工资制、工人的八级工资制、农民中工分制都有可能产生走资分子,就是共产党员也有可能蜕化变质为走资分子。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在经济制度方面不能立即废除资产阶级法权,不能立即废除“按劳分配”,实行“按需分配”,但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并逐渐缩小其作用,逐步在消费资料分配上扩大共产主义分配原则。
正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实行了共产主义原则,而在消费资料分配上还实行着等价交换的资产阶级法权原则,也因为上层建筑领域沿袭着资产阶级的官吏管理制度,所以在经济领域消灭原有的资产阶级后,又从社会主义存在资产阶级法权的基础上产生了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个当权派与民主革命派勾结在一起,搞资本主义复辟活动,就成了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道路上的绊脚石,成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对象。由此,无产阶级和新生的资产阶级矛盾,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社会主要矛盾,成了无产阶级专政下新产生的社会主要矛盾。从本质上讲,这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是向共产主义方向前进还是倒退回资本主义的两条道路的矛盾。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由毛泽东总结国际共运、主要是苏联和中国无产阶级专政下新形式的阶级斗争经验而提出的。
解决无产阶级专政下产生的社会主要矛盾,即解决无产阶级和新生的资产阶级(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矛盾,因为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机器,特别是掌握着武装力量,在此条件下,可以用发动群众、用文斗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式,摆事实讲道理,把走资派批倒批臭,夺回他们手中掌握的一部分党和国家权力,同时给他们生活出路。与此同时,要对国家公职人员“官管民”的管理制度,改革为巴黎公社式的“民管官”制度。广大干部和群众,也要自觉进行世界观上的革命,斗私批修,破私立公,在思想上树立起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世界观。
五、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复辟后怎么办?
对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复辟后怎么办?毛主席生前已回答了这个问题,就是两个字“造反”。毛主席说过,修正主义上台就是法西斯上台,并多次强调,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地方要造反,要出孙悟空,要出蔡锷。苏联在戈尔巴乔夫、叶利钦手里复辟了资本主义。中国邓小平上台,就是走资派上台,修正主义上台,历经五代,已经基本复辟了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出路何在呢?还是要听毛主席的话,除了造反,没有别的出路。
有人主张搞第二次文革。文革也是造反,但条件是全国政权还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走资派只是篡夺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单位的权力,在这种条件下釆取文斗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式造走资派的反是可以的。但当走资派上台掌握了政权,掌握了全部国家机器,这个当权者已不是共产党内的一个派别了,而是成了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全国的统治者了,文革形式的造反就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必然遭到镇压而失败。
有人把希望寄托在修正主义集团回心转意,回到毛主席革命路线上来,回到毛泽东社会主义时代。愿望是好的,但不现实。自伯恩斯坦搞修正主义以来,不论哪国的修正主义,都没有回心转意过,都没有回归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岂能例外。迄今为止,从古到今,从中国到外国,任何一个反动统治阶级没有自动下台的,都是武装暴力革命推翻的,走资派已上升为反动统治阶级,岂能自动下台。
有些人无根据地臆想修正主义统治集团分裂为邓、毛两派,把希望寄托在所谓“毛派”领导人身上。在国际共运史上,有由信仰马克思主义变为修正主义的,没有背叛马克思主义后再回到马克思主义的。有人说,邓小平不懂马列主义,如果他不懂怎么背叛马列主义。背叛毛泽东思想的修正主义者,不是不知道毛泽东思想是真理,而是他们的资产阶级立场必然反对毛泽东思想。否定文革和否定晚年毛泽东,主要不是认识问题,而是立场问题。认识问题是可以改变,立场问题很难改变。
有些人认为宣传马列毛主义,批判邓三科修正主义,是空对空,是打口水仗,对革命没有任何意义。要知“造反”是群众运动,如果不在道理上弄清谁对谁错,如何提高觉悟,不提高觉悟能自觉参加革命斗爭吗?何况批修也是造修正主义反的一种形式,是在思想战线上的造反行动。拿枪搞武装斗争有生命危险,难到拿笔杆子批修就无风险吗?轻视輿论战线斗争实在是一种短见偏见。造反是既离不开枪杆子,也离不开笔杆子,是以武为主以文为辅,文武结合才能成功。
有些人认为现在革命条件已经成熟,关键要行动起来。此论,我以为轻率。自古以来,群众造统治者反,都是统治者逼反的,也就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梁山的英雄好汉,也都是“逼上梁山”的。列宁讲群众革命是有条件的,就是被统治者在统治者统治下无法忍受下去,统治者也无法统治下去,到这时群众暴力革命运动才会爆发。不到条件成熟就行动,是盲目行动。当然,条件成熟了还不敢行动,是胆小软弱表现。
无产阶级革命,还要有一个先锋队组织,即革命的统帅部,这个组织还要有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领袖领导。这些条件并不具备。以我看,现在是为革命创造条件的准备时期,准备也是行动,但不是暴力行动。
总之,以毛主席一段话作本文结语:“中央如果出了军阀也好,修正主义也好,总而言之,不是马克思主义,不造反就犯错误,要准备造反。”(1965年10月12日毛主席在中央工作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河南厅举行最后一次会议上讲话)

20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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