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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马克思主义哲学讲稿(2020版)(28-21)

时间:2021-02-23 08:37:11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铁木尔哈达 - 小 + 大

【连载】马克思主义哲学讲稿(2020版)(28-21)


第五章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普遍规律分别从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实在内容、发展的形式以及发展的总过程和趋向等方面,揭示了物质世界发展的主要过程和规律性。然而,这并没有包括物质世界发展的一切方面、一切过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则从不同侧面进一步揭示了物质世界的各种联系和发展过程,揭示事物发展中的对立统一关系,即矛盾的普遍性,从而使唯物辩证法得到补充、加深和具体化。
因此,唯物辩证法的三个普遍规律和基本范畴之总和,构成了唯物辩证法之统一的、完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本范畴也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就讲这个问题。

第一节  唯物辩证法范畴的实质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
(一)范畴的唯物辩证性质
什么是范畴?范畴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实际上就是各门科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如物理学中的质和速度、粒子和场,化学中的分化和分解,生物学中的个体和种、同化和异化,政治经济学中的商品、货币概念等,这都属于范畴。
什么是哲学范畴?哲学范畴是对自然界、社会和思想最普遍对象、特性和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哲学范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属于认识对象的范畴。如物质、存在、阶级、国家、人民群众、个人等;
第二类是反映属性范畴。如时间、空间、运动等;
第三类是反映关系的范畴。如对立和统一、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偶然和必然、绝对和相对、有限和无限等。
因此,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也就是客观事物之间最普遍矛盾关系的概括和反映。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与其他各门具体科学范畴是有区别的。
各门科学范畴所反映和概括的,是物质世界个别领域中的事物性质和关系,如同化和异化范畴,这只反映了生物学体内的同化和异化的矛盾关系,因而不适用于其他科学领域之研究。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所反映和概括的,是客观事物之间的最普遍的矛盾关系。如对立和统一、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本质和现象等,是各种事物共有的矛盾关系,带有最大的普遍性,因而这些范畴也适用于一切科学研究领域,对各门科学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
虽然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与其他各门具体科学范畴有区别,但是又紧密联系着。哲学范畴比其他各门科学范畴具有更高的概括性和最大的普遍性,然而哲学范畴是不能脱离各门科学而形成的,它是从各门科学的规律和范畴中抽象出来的。就是说,哲学范畴是以各门科学范畴为基础的。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哲学范畴作为最普遍矛盾关系的概括和反映,对其他各门具体科学范畴之研究具有指导作用。各门具体科学范畴之研究,不管自觉和不自觉,总是运用哲学范畴的。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作为对物质世界的概括和反映,在形式上虽然是主观的,但它的内容却是客观的,不是人们虚构的东西。例如,客观事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有了人们头脑中的因果观念。人脑中的因果观念只不过是对客观事物因果联系的反映。
不仅如此,就范畴产生和发展来说,也具有客观性。范畴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反复接触同一类事物,积累了对某一类对象属性和关系的丰富印象,于是在头脑中进行整理和概括工作,把这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概括出来,形成概念,并在概念基础上进行逻辑思维活动。范畴离开人的实践活动,就不会产生。范畴也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丰富和发展。我们熟知的很多基本概念,在几百年前都是没有的。而在社会实践中,则还在不断产生着一些基本概念。
唯心主义否认范畴的客观性。客观唯心主义者,如黑格尔把范畴作为绝对精神的属性,创造世界的原动力,否认范畴内容的客观性。主观唯心主义者把范畴看作是人脑中固有的东西,是认识事物的先天形式,是整理紊乱自然界的工具,否认范畴产生于社会实践。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不仅具有客观性,而且具有辩证性质,因为它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诸范畴,不是彼此孤立、固定不变的,而是相互联系、发展变化的。每对范畴都是互相依存、互相排斥,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都是对立统一的具体表现,都从一定的侧面反映事物发展的辩证过程。同时,各对范畴之间也都是互相联系的。如原因和结果与偶然和必然有联系。如我们讲原因,总是要讲是偶然原因还是必然原因。形而上学者否认范畴的辩证性,把范畴看作是死板的凝固不变的东西,从而也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
(二)唯物辩证法范畴在认识中的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人们认识和掌握事物现象之间的网上纽结。列宁说:“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即认识世界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的网上纽结。”(《哲学笔记》第68页)
这就是说,客观世界好比一张大网,人们在认识和掌握客观世界的一定阶段上所形成的范畴,好比是网上纽结。抓住了这些纽结,就能帮助我们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范畴作为人们认识和掌握客观世界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人们对已往认识的思维结晶;范畴作为帮助我们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的纽结,它又是我们取得新知识的认识工具。
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可以帮助我们树立科学的思维方法,锻炼和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这对于指导我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都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我们知道,哲学是研究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的学说,是世界观的学问。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则是人们的思维对客观事物最普遍矛盾关系的反映和概括,是从各个不同侧面反映了人们对世界的根本看法,是从各个不同侧面反映事物的辩证方法。
只有运用辩证方法才能精确地认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只有运用辩证的方法,才能为现代自然科学提供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和最正确的说明方法,才能为无产阶级提供最好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
当人们掌握了这种思想工具,就会对世界、对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和斗争有一种唯物而又辩证的看法,就会用一种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更好地按照唯物辩证法办事。

第二节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很广,如对立和统一,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绝对和相对,有限和无限,原因和结果,偶然和必然,可能与现实,本质和现象,等等,都属于唯物辩证法的范畴。
关于对立和统一,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相对和绝对,有限和无限等范畴,我在前面已经分别讲过,所以不再重复。这一节主要讲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可能与现实、形式和内容、本质和现象等范畴。因为这五对范畴并不是唯物辩证法范畴的全部,所以叫基本范畴。
(一)五对范畴从侧面揭示事物最普遍的矛盾关系和发展过程
原因与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必然和偶然,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趋势的一对范畴,它是对因果联系的进一步认识;
可能和现实,是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这一客观过程的一对范畴;
形式与内容,是揭示任何事物都共有的内在要素和它的结构以及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的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后面还要专门分开讲这五对范畴,在此从略。
(二)各对范畴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的各对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表现,都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就是说,它们之间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因果关系在具体事物的发展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不能颠倒。但是,在事物发展的因果链条中,因果的区别又是相对的,是相互过渡、相互转化的。
必然偶然关系的对立,表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相互依存表现在,必然性要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
可能和现实关系也是对立统一的。可能不等于现实,但是,可能是现实的可能,现实是实现了的可能。
形式与内容关系,任何内容都有一定形式,任何形式也必然有一定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
现象与本质关系,事物的本质决定事物的现象,现象是事物本质的表现。没有本质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同样,没有现象的本质也不存在。
这些内容还要以专题细讲,在此从略。
(三)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原理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原理,对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具有重大意义。
在我们研究和处理问题时,要弄清事物发展的因果联系,它是怎么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观原因,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都要认真调查研究,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客观事物,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在工作中,要弄清必然性和偶然性,按照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制定行动的目的和计划,才能避免盲目性,增强自觉性。同时,要注意偶然性及其作用,利用一切有利的偶然因素,尽量避免不利的偶然因素影响,从而推动工作正常发展。
另外,还要注意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的问题。一切工作都要从实际的可能性出发,从坏处着想,向好处努力,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有利条件,力争实现好的可能性,防止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形式和内容关系也是工作中特别要注意的问题之一。要自觉地运用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一定要适应内容的规律,促进事物发展。当某种形式妨碍其内容发展时,就要抛弃旧形式,采取新形式。当形式还适应发展内容时,又不可过早地抛弃。并且,还要学会善于掌握各种形式和创造新形式、利用旧形式,来为新的内容服务。
现象和本质关系是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人类认识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我们研究任何问题时,都要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经过调查研究,运用科学方法,抓住事物的本质。以在复杂的斗争中不为假相所迷惑,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坚定正确的方向。

第三节  原因与结果
(一)什么是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简称“因果”。它们是揭示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着的事物的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因果联系也称“因果律”,也可以作为规律来看。
世界上的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因果联系是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的一种。这种联系说明:世界上的任何一种现象,都是由另一种或另一些现象所引起的;而任何一种现象又总会引起另一个或另一些现象。
所谓“原因”,就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或者说是引起结果的事物;所谓“结果”,就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产生的现象,或者说是由于原因的作用而产生的事物。
原因与结果这对范畴的特点在于:在时间上有先后次序,就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如先有生产力的发展,然后才有生产关系的变革;先有生物遗传基因的改变,然后才有物种的变异。
但是,前后相继的现象并不都是具有因果关系的。例如,春夏秋冬相继、昼夜相随就不是因果关系。因为这是由地球自转和公转引起的,自转产生昼夜,公转产生春夏秋冬。
(二)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现象的因果联系有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不处在因果联系中。既没有无原因的结果,也没有无结果的原因,一切现象都受因果联系的支配。不受因果联系支配的现象是不存在的。有些现象,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而不能科学地说明产生的原因,但是不能说没有产生的原因。如有些疾病的形成根源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但原因还是存在的,随着医疗实践和科学的发展,早晚会搞清楚。
现象的因果联系有客观性。因果联系不是人脑虚构出来的,而是从客观现实中抽象和概括出来的。列宁说:“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因果性,只是世界性联系的一个极小部分,然而——唯物主义补充说——这不是主观联系的一小部分,而是客观联系的一小部分。”(《哲学笔记》单行本143页)
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是可以验证的。如我们说“热”是从太阳上来的,只要用一面凹面镜把太阳光集中在焦点上,就能造成像普通火一样的效果。在实践中,人们不仅能认识客观事物的因果联系,而且能根据这种认识创造必要条件,达到预期的效果。如电石的化学成分是碳和钙,电石就是碳化钙。我们使碳和钙化合,就可以得到电石。这些正好证明,人们的因果观念是客观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在人脑中的反映。
一切唯心主义者都否定因果联系的客观性。主观唯心主义者有的说“一切因果联系形式,都是从主观意向中产生的”,有的说“因果性是人们思想中或想象中的一种习惯的联系”。客观唯心主义者则从上帝、绝对理念、绝对精神中引出因果性来。他们有的认为世界上的各种联系,包括因果联系,都是上帝按照一定目的安排的,都是神的意志作用的结果。主观唯心主义宣扬的是“唯意志论”,客观唯心主义宣扬的是“宿命论”。宣扬的最终目的,就是为掩盖在剥削制度下,劳动人民受苦受难的根本原因,为剥削阶级反动统治作辩护。
(三)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现象的因果联系,除普遍性和客观性外,还有辩证性、特殊性、复杂性。原因和结果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从总的普遍联系看,世上形形色色的现象都处于普遍联系中。但是,当我们把任何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单独抽出来观察时,原因和结果的对立就显示出来了。
恩格斯说:“只有从这个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我们才能了解现实的因果关系。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而且在这里不断更替的运动就显现出来,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马恩全集》第20卷574-575页《自然辩证法》)
恩格斯这段话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只有从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才能了解现实的因果关系;二是只有把单个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取出来孤立地考察,才能看出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
例如,生产和消费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两个环节,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为因果。劳动产品的生产是人们得到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的原因。人们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得到满足,则是劳动产品生产的结果。在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得到满足之后又会出现新的消费要求,于是又要进行新的产品生产。这样,生产、消费,消费、生产,形成一个无穷无尽的生产过程。在这普遍联系的长过程中,是无法确定生产和消费谁是原因、谁是结果的。只有当把这两个环节从它们相互作用的长过程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才显示出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是确定的,它们之间是相互排斥的。对任何一组因果关系说,都有确定的内容,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如苏联社会帝国主义侵略阿富汗,引起阿富汗人民反侵略斗争。苏侵阿是阿反侵略的原因,阿反侵是苏侵阿的结果。反侵略是由侵略引起的。
原因和结果不仅互相对立,而且互相依存,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的互相依存,就是说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如生产是消费的原因,消费是生产的结果,如果离开消费结果孤立地谈生产是原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世界上,没有无原因的结果,也不会有没有结果的原因。
关于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有两种具体情形:
一是在事物发展的链条中,某一事物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在另一种联系中是结果。例如,电流在发电机中产生,是电磁感应的结果;而电流在电热器中,则是热产生的因。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
二是同一因果关系中,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反作用于原因,构成互为因果的复杂关系。例如工农业生产关系,农业的发展为工业提供粮食、原料,是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工业的发展又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农机、化肥、动力和其他工业品,工业发展又成了促进农业发展的原因。
由于现实事物的联系错综复杂,使得因果联系也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第一,各种不同的物质运动形成的因果联系,都有各自的特殊性。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各有不同的因果联系形式。要把握因果联系的特殊性,首先要把握矛盾运动的特殊性。
例如,化学运动中,因果联系是通过原子的化合和分解的形式表现出来,离开化合和分解就无法把握化学运动的因果联系;生物运动中,因果联系是通过有机体的同化和异化、遗传和变异的形式表现出来;社会运动中,因果联系是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等等。
第二,在同一种运动形式中,由于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多样性决定了因果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这大体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一因多果,同因异果。
一因多果,就是一种原因,同时引起多种结果。例如,在一定条件下,只要抓好水利这一环节,就可以同时解决饮水、灌溉、发电、养鱼等一系列问题;植树造林既可以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蓄水防洪防旱、防风防沙,又可获得木材、燃料和各种林业副产品。
同因异果,就是同一样的原因,在不同条件、不同场合下可以引起不同的结果。例如电流通过灯泡的钨丝,引起钨丝白热化,发出光来,通过水引起水的电解,通过电机则引起机械运动等。
另一种情况是:一果多因,同果异因。
一果多因,是指同一结果由多种原因引起。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有多种原因,有国内国外的,有敌我两方面的,有党内党外的,有政治、经济和军事的,总之,是由多种原因合成的。
同果异因,指同一结果在不同场合、不同条件下由不同的原因引起。例如粮食增产,可能因气候好,可能因兴修水利,可能因良种化,可能因施肥适当等。
总之,事物因果联系是辩证的、复杂的,考察事物因果联系时必须具体分析。

第四节  必然性和偶然性
(一)什么是必然性和偶然性
当我们深入观察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因果联系时,就会发现两种不同的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必然性和偶然性这对范畴,就是揭示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的对立统一,是对因果联系的进一步认识。
必然性,就是指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确定不移的发展趋势,它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例如,生物体中同化和异化的矛盾决定着生物只能朝着生长、成熟、衰老和死亡方向发展;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决定着资本主义私有制要被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的趋向发展;等等。
偶然性,就是指由事物外部的、不稳定的、非本质联系引起的摇摆或偏离的趋向。它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出现的形式也有不确定性,显示出事物发展过程的复杂性、曲折性。例如,生物体按照新陈代谢规律发展是必然的。但是,由于环境和条件的不同,有的健康成长,有的未老先衰,有的甚至中途夭折。诸如此类,就属于偶然性。
必然性为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所决定。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事物的根本的质,贯串过程始终,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只要事物根本矛盾没有解决,事物的发展方向是不会变更的。
偶然性虽然不是事物内部根本矛盾决定的,但也不是没有原因和根据。一般说来,偶然性的根据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偶然性决定于事物发展过程内部的非根本性矛盾。事物的非根本性矛盾虽然不贯串过程始终,不决定事物根本的质和发展前途,但是对于根本矛盾也起着一定的影响作用。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非根本性矛盾有的解决了,有的发生了,有的缓和了,有的激化了,这就对整个过程发生影响,造成某些具体特点。这些特点对于过程整体来说就带有偶然性。
二是事物之间的外部矛盾的作用,也是偶然性产生原因之一。事物的发展不单决定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也受到事物外部矛盾的影响或干扰。这种影响或干扰会使发展过程摇摆或偏离,造成许多偶然现象。例如,人在正常情况下经过幼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死亡,这是必然的。但是,各种非正常死亡就带有偶然性。
总之,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有其客观根据,而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的。从思维中引出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如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就是从思维中引出必然性的,他认为概念是必然性的真理,必然性就是概念自身。在这里,他把必然性移到了概念领域,而不承认概念中的必然性只是现实世界的必然性反映而已。主观唯心主义者马赫则声称,除了逻辑的必然性,任何其他的必然性,例如物理的必然性,都是不存在的。
列宁在批判这些唯心主义观点时说:“承认自然界的必然性,并从其中引出思维的必然性,这是唯物主义。从思维中引出必然性……这是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第160页)
唯物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都是由客观世界本身存在的矛盾决定的,承认事物矛盾的客观性也必然承认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客观性。作为哲学范畴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只不过是客观事物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人脑中的反映而已。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对立的,必然性不是偶然性,偶然性也不是必然性,不能混淆。但是,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又是相互转化的。必然性是从事物中抽象和概括出来的,是事物本质的东西。但是,一般的东西不能离开具体的东西,必然性也不能离开偶然性而自己表现出来。任何事物都必取一定的表现形式,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就是偶然性。
恩格斯说:“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所谓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费尔巴哈论》单行本第35页)
这段话告诉我们: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偶然性也就没有必然性,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才能表现出来;同样,偶然性也不能离开必然性,在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支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总是有必然性的一面,又有偶然性的一面,必然性对事物发展过程起支配作用,而偶然性则起影响作用。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下面分别讲讲:
第一,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排斥、对立。在事物发展中,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两种互相对立的趋势。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普遍的、稳定的,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偶然性则是个别的、不稳定的随机的趋势。
例如,季节更替是一种普遍的、稳定的、一定要贯彻下去的趋势,是必然性。但是,季节中的气温不一定一直是符合当季特点的气温,总是有时热、有时冷,甚至出现反季气温现象。这种个别的、不稳定的、随机的趋势,就是偶然性。
第二,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统一。它们是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中,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例如,地球自转或公转是有一定轨道的,有规律性。但是,地球每次自转或公转的轨迹与前一次不同,总是有偏离前一次轨迹的现象。只有把各次的自转或公转轨迹总和起来,它们才是按一定轨迹运行的。
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创造方面也反映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任何发明与创造都是时代的产物,都是科学和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到底由谁发现,怎样发现,却有偶然因素。例如天然放射现象,这个现象最初由法国物理学家贝克勒尔在研究磷光物质时,从一次底片感光的偶然机会发现,是偶然的机遇。这是历史条件决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如果没有他的工作,其他人早晚也会发现的。
第三,偶然性和必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由于情况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偶然的东西可以转化为必然的东西,必然的东西可以转化为偶然的东西。
例如,生物机体在外界生活的影响下会发生变异。最初这种变异表现为同一品种内部个体之间的差异,也就是某些个体出现新的性状,这是偶然的。如果这种性状适应环境的变化,有利于个体的发展,它的后代就会沿着变异的方向发展,使偶然出现的新性状逐步巩固下来,成为必然具有的性状,这是偶然转化为必然了。反之,原来的必然具有的性状,由于情况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成为不稳定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的性状,这时必然就转化为偶然。
菜花、苤拉这两种莱就是甘兰变异而来的。甘兰的某些个体花冠异变,经过人工培养使这种性状巩固下来,变成菜花。甘兰的某些个体根部膨胀,这种性状在适当条件下巩固下来,形成新品种苤拉。这就是偶然转化为必然的例子。
生物进化中也有返祖现象,是偶然的。在返祖中出现的某些性状,在历史上曾是生物体必然出现的性状。但是,这种性状在它们后代中已经失去了它的必然性,而返祖现象的出现,就是这种必然向偶然转化的表现。
综上所述,偶然和必然是同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趋势,偶然包含着必然,必然通过偶然来表现,偶然为必然开辟道路,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这就是偶然与必然的辩证关系。
在偶然和必然关系问题上,要批判形而上学观点。形而上学者否认偶然和必然的辩证统一,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只承认偶然,否认必然,把世界上一切现象都看作是偶然发生的,偶然性支配一切。在社会领域,他们否认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把偶然事件说成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这种观点看不到偶然的背后隐藏着必然性,不了解偶然在不断地为必然开辟道路。
恩格斯曾批判否认必然性的形而上学观点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们并不是按照共同的意志,根据一个共同计划,甚至不是在某个特定的局限的社会内创造历史。他们的意向是相互交错着的,因此在所有社会里,都是那种以偶然性为其补充和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占统治地位。在这里透过各种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必然性,归根到底仍然是经济的必然性。这里我们就来谈所谓伟大人物问题。恰巧某个伟大人物在一定时间出现于某一国家,这当然纯粹是一种偶然现象。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人除掉,那时就会需要有另外一个人来代替他,并且这个代替者是会出现的,——或好或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会出现的。恰巧拿破仑这个科西嘉岛人做了被战争弄得精疲力竭的法兰西共和国所需要的军事独裁者,---这是个偶然现象。但是,假如不曾有拿破仑这个人,那么他的角色会由另一个人来扮演的。”(《马恩选集》第4卷第506-507页)
第二,只承认必然,不承认偶然,也是形而上学观点的另一种表现。认为世界上一切现象都是必然的,没有偶然性;偶然性是人们不知道它发生原因而产生的主观范畴。按照这种观点看来,就是一条狗尾巴多长,一个人何时被跳虱咬了一口,等等,都是必然的。这是一种机械的决定论。
恩格斯说:“如果某个豆荚中有六粒豌豆而不是五粒或七粒这一事实,是和太阳系的运动规律或能量转化规律处于同一等级,那么实际上不是偶然性提高到必然性,而倒是必然性降低为偶然性。”(《马恩全集》第20卷第562页)
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必然陷入宿命论。事实上,任何偶然性的产生都是有原因的。你认识它的原因时是偶然性,不认识它产生的原因时仍然是偶然性。总之,偶然性有它产生的客观根据。形而上学者不承认偶然性,也就必然否定偶然性在事物发现过程中的作用,从而导致宿命论。
马克思说:“如果‘偶然性’不起任何作用的话,那么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这些偶然性本身自然纳入总的发展过程中,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偶然性’的,其中也包括一开始就站在运动最前面的那些人物性格这样一种‘偶然情况’。”(《马恩选集》第4卷第393页)
(三)要根据事物的必然规律办事,并充分估计各种偶然因素
正确认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对我们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恩格斯指出:“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马恩选集》第4卷第243页)
发现事物规律,按照事物的客观必然性办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条件。必然性也就是规律性,不按规律办事就要失败。科学研究的任务,就是透过复杂的偶然现象揭露出隐藏事物背后的必然规律性,并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活动。
客观必然性是必须研究和强调的,而偶然性也不能忽视。这是因为:一是要掌握必然性就必须研究偶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二是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起促进或阻碍的作用。要搞好革命和建设工作,就要充分利用偶然性的有利因素,尽可能避免不利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利用偶然性的有利因素促进事业成功的,古今中外也不乏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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