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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马克思主义哲学讲稿(2020版)(28-23)

时间:2021-02-24 13:29:47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铁木尔哈达 - 小 + 大

【连载】马克思主义哲学讲稿(2020版)(28-23)

第四篇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根到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给人类特别是无产阶级提供了一个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就是一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认识论是关于认识及其规律的理论。它必须正确地解决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内的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也正是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坚持了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坚持辩证法和唯物论的统一,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使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统一起来,使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统一起来,从而使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真正成为唯一正确的认识论和科学的思维方法。
本篇分三章讲:一、认识和实践;二、真理;三、科学的认识方法。

第一章  认识和实践
第一节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是科学的认识论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它包括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思维和存在、主观和客观,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的问题,这是认识论的出发点的问题;二是思维能否反映存在,主观能否认识客观的问题,这是认识的能力或可能性的问题。
对认识论的基本问题这两个方面的不同回答,划分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哲学派别和认识路线。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认识论,先验论和不可知论是非科学的认识论,旧唯物论的认识论虽有正确之处,但在总体上是不科学的。只有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才使认识论变成科学。
这里分两点讲:唯物论的认识论是反映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一)唯物论的认识论是反映论
什么叫认识?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这个基本观点出发,认为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人脑好比一个加工厂,它的原材料都是来自客观世界。认识,就是这个加工厂对客观材料进行加工后的产品。如果没有客观世界提供材料,人脑这个加工厂是什么也生产不出来的。因此,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反映论。它的认识路线是“从物到感觉和思维”,即从物质到精神、从客观到主观的路线。
所有的唯物主义,尽管其表现形态不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前提,就是都坚持反映论,都是“认真地坚决地承认外部世界及其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为其一切论断的基础。”(《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一个重要结论。
同唯物论的反映论相反,唯心主义颠倒了思维和存在、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它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基本观点出发,否定认识来源于实践,认为认识来自精神本身。
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的认识是天上掉下来的,来自独立于人的头脑之外的客观精神,或者是由于神的启示。如柏拉图认为,认识是灵魂对“理念”的回忆,灵魂在和肉体结合之前已在“理念世界”对理念全都认识,当和肉体结合降生时受肉体影响而忘记,通过学习又回忆起来;孔子说的“生而知之”“天生德与予”也是宣扬“圣人”的思想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些都是客观唯心主义对认识的看法。
主观唯心主义者则认为,人的认识来源于主观精神,是人的心灵的自由创造和想象的产物。一句话,人的认识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如孟子说的“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就是说知识是人脑中固有的,求学问无它途径,只有从自己头脑中去发掘;明代王守仁说的“心即理也,学者学此心也,求者求此心也”也与孟子的说法一致;英国大主教贝克莱认为,我们认识的只是感觉,离开感觉,一切事物都不存在,世界上只有感觉和感觉者,至于引起感觉的客观对象,是没有的。感觉从哪里来的,是上帝放在人心中的。这种说法也是主观唯心论。
总之,唯心主义认识论有两个特点:一是不承认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二是都否定认识来自实践,把认识看作是先于实践的东西。从第二个特点的意义上说,所有唯心论的认识论都是先验论,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即从精神到物质、从主观到客观的认识路线。
从反映论这个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出发,在解决认识论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时,一切唯物主义者都主张世界的可知性,反对不可知论。
不可知论的基本观点是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否认人们有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否认人类有反映客观世界的可能性,怀疑人类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总之,不可知论认为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是不可认识的。
不可知论的典型代表是英国的休谟和德国的康德。休谟认为,人类的认识不能超出感觉经验的范围,但感觉的源泉是什么,那是无法也不可能回答的。因此休谟断言,一切知识实质上都是无知。他甚至认为,在感觉之外是否有客观事物存在,那是根本无法知道的,至于对世界本质的认识,那就更谈不上了。
康德和休谟不同,他承认客观世界的存在,并且承认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所引起的,这是正确的。但是,他认为客观世界是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人们只能通过感觉认识某些现象,而不能透过现象进一步认识外部世界——“自在之物”的本质。这样,康德就把现象和“自在之物”(外部世界)的本质绝对的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从而走上了不可知论。
总之,无论是休谟还是康德,都不是把感觉看作是人和外部世界直接联系的桥梁,而是把感觉看作是隔离意识和外间世界的鸿沟或屏障。这就是不可知论者错误的认识论根源。
哲学史上大多数哲学家,包括唯物主义者和一些彻底的唯心主义者,都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批判过不可知论。但由于旧唯物主义者不了解实践活动的意义,不懂得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而唯心主义者却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外界的反映。所以,他们就不可能科学地解决认识问题,也不可能彻底地驳倒不可知论。
对不可知论最有力的驳斥是社会实践。恩格斯指出:“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他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使他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页)
例如,作为生命活动物质基础的蛋白质,原来只存在于生命体中。在人工把它制造出来以前,始终还是这样的“自在之物”。但是我国的科学工作者第一次用人工方法合成了一种具有生命活力的蛋白质,即结晶牛胰岛素,从而证明我们对于生命体内这种蛋白质的化学成分和结构的认识是正确的。这样,这种所谓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自在之物”变成了“为我之物”。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可以认识的。从人类认识的可能性来说,客观事物只有已被认识和尚未认识的区别,决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存在。
而就认识的现实情况来说,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现象,人类对很多现象还是处于无知的“国度”。因为一个人或一个时代,人的生命及其认识能力和认识条件是有限的,不可能认识客观世界所有事物及其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认识又是有限的。
但是,人类是世代延续的,我们这一代认识不了的事物,下一代可以继续认识,下一代认识不了,还有再下一代。在无限的前进系列中,在人类世代更迭中,最终是能够得到解决的。人类的认识,就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无限发展的过程。
(二)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一切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都是反映论。但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有本质的区别。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仅继承了唯物主义的传统,坚决把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存在的反映,这一唯物主义的基本前提作为认识论的基础。而且,它全面地、科学地解决了意识和存在、主观和客观的相互关系。人是认识的主体,客观外界是被认识的对象,而且是人们改造的对象。人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认识事物及其规律的,并根据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进一步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旧唯物主义哲学,在认识论上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原理,肯定了客观世界的可知性,批判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不可知论。但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有两个根本缺陷:一是脱离实践,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二是不懂得辩证法,不了解认识是一种辩证的发展过程。
为什么旧唯物论者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呢?
毛泽东主席在《实践论》中指出:“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因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因此不能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即认识对生产和阶级斗争的依赖关系。”
旧唯物论者虽然承认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意识是存在的反映。但是,他们所理解的“物质”“存在”是很片面的。他们仅仅承认自然界是物质的,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承认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也是物质的、客观存在的,只承认人的肉体是客观的,而不承认人们感知事物的实践活动也是客观的,把人的本质仅看作是生物学的人,而没有看作是社会的人、阶级的人,或者说只看到了人的自然本质和属性,没有看到人的社会本质和属性。
正因如此,他们看问题不是同人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联系起来,而是离开社会实践,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看事物。这样,他们把人和自然的关系只看作是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而没有看作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在他们看来,认识也不过是人脑对自然现象的直观的、消极的反映,是完全被动的。
这种反映论说明不了:对同一现象,为什么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认识,不同的阶级的人有不同看法的问题。也正是由于有这样的缺陷,它经不起唯心论的攻击。唯心论者抓住旧唯物论的这个缺陷,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唯心的抽象的加以发展了,把人的主观能动性说成是人的单纯意识活动,而不承认是现实的感性实践活动。
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马克思就一针见血的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在内,其主要缺点是:把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形式或是从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的,不是主观地去理解的。所以,结果竟是这样,那能动的方面是和唯物主义相反的由唯心主义加以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不知道现实的感性活动之为现实的感性活动的。”
是否旧唯物论者都否认认识依赖于实践呢?也不是。有少数旧唯物论者也看到认识依赖于实践的关系。如明代的王廷相就说:“讲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所谓真知矣。”又说:“赤子生而幽闭之,不接习于人间,壮而出之,不辨牛马矣。”明末的王夫之也说过“知也者,以行为功”,并认为实践包含有认识的意义在内,但认识不可代替实践,即“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
王廷相和王夫之虽然知道认识依赖于实践,但他们说的实践只不过是指个人的生活实践,而没有把个人作为阶级的人去看。因此,他们仍然是离开人的社会性、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事物的,还没有真正摆脱旧唯物论的局限性。
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彻底克服了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总是社会的人。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生活实质上就是实践活动。实践是人的生活的主要内容。人的社会性就是人的社会实践性,因为人是在一定生产关系(包括社会生活、社会关系、阶级关系等)中实践着的社会的人。而且,人类本身就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人的本质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离开实践就无所谓社会生活,就没有人类本身,更没有人的认识。
同时,社会生活、社会关系、阶级关系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它又是处在不断运动和变化当中,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因此,人总是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具体阶段所制约,脱离历史发展、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阶段或抽象的人是没有的。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由于“两个离开”,认为人的本质完全和动物一样没有区别,而把人的认识看作是孤立的、抽象的非历史的认识,因此就不懂得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也就不可能揭示认识的产生和发展的辩证法。
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把实践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列宁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首先,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不仅是自然界的产物,而且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其次,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只有作为人的改造(实践)对象的时候,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正如恩格斯说的“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
此外,作为认识对象,还有由人们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存在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且,实践本身又是客观的物质活动,也是认识的对象。再就认识的过程来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和归宿。
总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以科学的实践为其特征的。它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懂得了实践的观点,就根本上懂得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否认了实践的观点,也就是从根本上抛弃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就是实践论。
辩证唯物主义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从而使一般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发展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这种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认为:
第一,人的认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就是积极的、能动的,是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由片面到全面、由现象到本质的辩证过程;
第二,它在承认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的同时,又承认认识对客观事物有反作用。它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为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服务。列宁指出:“从生动到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列宁全集》第38卷第18页)
唯物论和辩证法,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等,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从而使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成为真正科学的认识论。这是贡献给人类,特别是工人阶级的“伟大的认识工具”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

第二节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以前的一切认识论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把社会实践引入认识论,强调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把实践看作是认识的基础。现在就讲这个问题。
(一)实践的内容和形式
什么是实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说,旧唯物论没有把事物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的。在这里,也就告诉了我们:所谓实践,就是人的感性活动。什么是感性活动?就是凭人们的感官可感觉的活动,实际上就是人们进行的物质性活动。但这种物质性活动主要是指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而不是指人们吃喝拉撒睡的活动。工人做工,农民种地,战士练兵,科研人员搞实验,作家的艺术活动等,这类活动就是实践。
实践的内容就是组成实践的各种要素的总和。
有人认为实践要素包括实践主体的人、实践的对象和实践的手段三项,有人认为实践要素是由目的、手段和效果构成的。我倾向于后一种说法。因为实践既然是感性活动,它就应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因素,是主观见于之客观的活动。实践是人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这是主观的。改造客观世界要有工具,工具也就是实践的手段。这种活动最终要实现事物的变革,而这是实践的效果。没有这三个方面,就构不成实践的内容。
为什么不把实践主体的人和实践对象作为实践的要素呢?道理很简单,因为这里说的实践就是指人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我们说的实践要素是指在肯定这种活动的大前提下还包含一些什么东西。所以,人们的实践活动无非是先要有目的性,还要有达到目的手段,最后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实践既然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那么它的特点也必然与此有关。实践的基本特点带有三性:客观性、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第一,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实践的主体是人,实践的对象是客观世界,实践的手段是工具、机器,这都是客观的物质性的东西。实践的过程和结果也是客观的、物质性的。如工人做工造出了机器等,农民种地生产出了粮食等。因此,从实践活动一定会引起客观世界的某种变化,取得一定成果来说,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
列宁说:“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并且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哲学笔记》第201页)就是说,理论和实践都有普遍性,但实践高于理论,因为理论没有直接的现实性,理论要转化成现实还要经过实践,而实践则是直接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用感官可以感知的物质性活动。
第二,实践是能动性的活动。实践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它体现了人区别于一般动物的特殊的能动性。动物的活动虽然也影响着外部世界,在一定程度上能引起外部世界的变化,但这是无目的、无计划的本能活动。因此,动物是消极被动的适应环境,而人类的实践活动是按照客观规律自觉的、有目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同时,人类实践的能动性还表现在:只有在实践中,人们才可以透过事物现象认识到事物本质,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第三,实践是社会历史的活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人们的实践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在阶级社会里还与一定的阶级关系相联系。人们改造世界的活动绝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实践是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群众的实践。同时,人们的实践活动又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上进行的。实践的内容和形式受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又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因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的实践内容、方式、深度和广度都是不同的。
社会实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它包括人类为了改造世界的一切方面和领域,形成一幅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精美永恒的人类实践发展的总图画。
在多样的实践形式中,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首先,因为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离开了物质生产,人类就不能生存,社会就不能存在。马克思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恩选集》第1卷32页)
其次,人类社会的其他一切活动,如阶级斗争、科学实验等,都是在生产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且是为生产斗争服务的。如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它的产生、发展和消灭都是由生产发展决定的。由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就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所以人们的认识主要是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
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是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之一,对社会发展和生产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否认阶级斗争重要作用的理论是错误的。
科学实验也是社会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社会不可缺少的方式和手段。恩格斯说“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科学实验从生产实践中产生,受生产实践所制约,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我们要在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实验是我们认识与掌握自然规律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
(二)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居于首要地位,起着决定的作用:
一、实践是认识的起点。
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人们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通过眼、耳、鼻、舌等身体感官与客观事物接触,客观世界才能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来,再经过大脑的思考加工,才能形成对客观事物的特点、性质和规律性的正确认识。
人类的科学知识都是从实践中获得的。如在历代的丈量土地、衡量容积、计算重量和确定事物的数量等实践活动中,人们认识到事物的数量关系,由此取得了数学的科学知识;在兴修水利、建筑、造船、航海等实践活动中,人们认识到物体的力学关系,从而总结出力学的科学知识;等等。
总之,没有人们的实践活动,不用感觉器官同外界事物直接接触,人的正确认识是不能产生的。一个闭目塞听,同客观外界根本绝缘的人,是无所谓认识的。
实践是认识的起点,这是就整个人类知识的总体而言的。但就一个人来说,不可能也不必要事事亲自实践。事实上,多数知识都是前人的或域外传来的知识。
科学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每一代人都是在学习和继承前人所取得的知识的基础上,把前人知识的终点作为自己认识的起点,然后再把自己的在新的实践中取得的新经验知识充实到人类知识的宝库中去。这样,人类的知识才能积少成多,由浅入深、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如果每个人都要事事实践,从原始人的“钻木取火”做起,人类知识就不能发展,科学就不能进步,就不会有今天现代火箭的发射和人造卫星的上天,更没有宇宙飞船的飞行。
恩格斯说:“每一个个体都必须亲自去经验,这不再是必要的了;它的个体的经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由它的历代祖先的经验的结果来代替。”因此,我们要正确处理好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既要重视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的直接经验,又要认真读书,学习别人的实践经验,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推动力量。
这是因为:
第一,社会实践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提出许多新问题,需要人们去解决。人的认识就是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矛盾运动中向前发展的。欧洲文艺复兴时代自然科学之所以有突飞猛进的发展,是因为当时的新兴资产阶级为了发展它的工业生产,需要有探察自然物体的物理特性和自然力的活动方式科学。这也是社会实践推动人的认识和科学文化发展的生动表现。正如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马恩选集》第4卷第605页)
第二,社会实践的发展,为人们的认识发展积累了大量资料和丰富的经验,人们在不断地概括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认识推向前进。如自然科学关于基本粒子的研究,已经发现和积累了“介子”“中微子”等三百多种基本粒子的大量资料。随着高能加速器的进一步改进,人们必将发现更多的微观粒子,积累更多的资料。
第三,社会实践的发展还不断地为人们的认识提供了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如射电望远镜、显微镜、计算机、高能加速器、放电计数器、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等新工具的制造和运用,大大加强了人的感官,提高了人对自然的认识能力,帮助人们更深度地探索大自然的秘密。
第四,社会实践的发展还进一步锻炼和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马恩选集》第3卷551页)
人的实践越多、越广、越深,其认识能力就越强,也就是说脑子就越灵、越聪明。例如,一个长期专门从事黑色纺织品工作的老工人,凭视觉就可以分辨出40多种不同的黑色色度;一个有丰富经验的机器工人,根据机器的声响就能迅速准确地判断机器的运转是否正常和问题所在。
这说明,人的认识能力的发展也是离不开实践的。人们通过实践使主观和客观不断求得统一。一方面,在实践中逐步地改造客观世界;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又发展了人的认识能力。这就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也改造了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了自己的认识能力。
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
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认识究竟是否正确,拿什么去检验,用什么作标准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主观反映正确与否,不能凭反映者的自我夸张,反映本身是无法回答的;客观事物(被反映者)本身也不能出来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实践是主客观的“交错点”(列宁语),是沟通二者之间的“桥梁”。由于实践具有把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联系起来的特性,所以,只有社会实践才能作为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客观标准。
四、实践又是认识的目的或归宿。
认识不仅从实践中来,而且必须回到实践中去,以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毛泽东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第21页)
无产阶级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束之高阁而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它能够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脱离实际的理论,只能是僵死的教条。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和归宿,是全部认识过程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

第三节  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
认识依赖于实践。那么,人的认识究竟怎样从实践中发展而又服务于实践呢?这就要进一步研究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认识发展是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无限发展过程。
(一)由实践到认识
由实践到认识,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即由物质到精神的阶段。
一、什么是感性认识
所谓“感性认识”,就是人们的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它以直接性为特点,以事物的现象为内容。
感性认识的基本形式是感觉、知觉和表象:感觉是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引起神经冲动,由感觉神经传导到大脑的相应部位,便产生感觉。感觉是整个认识的起点;知觉是客观事物的整体在人脑中的反映。它是比感觉高一级的感性认识形式;表象是感知过的客观事物在人脑中重现的形象,故也叫印象。
感性认识的可靠性就在于,它是对事物的直接反映,在感性认识和客观事物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环节。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感性认识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是认识的起点,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步,没有感性认识就不可能有理性认识。
二、什么是理性认识
所谓“理性认识”,就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把握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它以抽象性、间接性为特点,以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它是人们在反复的社会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感性材料,经过大脑的抽象概括和逻辑加工而产生了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的形式是概念、判断和推理。
概念,顾名思义,可以理解为概括起来的观念。它是从感性认识所提供的关于事物的各种属性和具体形象中,抽象概括出共同的本质而形成的。因此,概念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例如,物质概念所反映的就不是物体的这种或那种具体的特点和特性(如软硬、长短等),而是一切物体所共有的最一般的特性,即不依赖于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性。
判断是运用概念对客观事物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的思维形式。
推理是以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为依据,合乎逻辑地推出一个未知的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如已知所有金属都能导电,因为铜是金属,所以能导电。
概念、判断、推理这三种思维形式是有机联系的。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是认识成果的凝结体,它是构成判断,从而进一步构成推理的不可缺少的因子。概念、判断和推理构成了完整的思维过程,是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或事物之间的关系在意识中的反映。理性认识的过程就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最高阶段。其作用包括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认识的任务就在于通过感性认识而达到理性认识,因为只有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只有认识了事物的本质,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
第二,人们依据对于客观事物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就能更好地进一步去感知事物和预见未来。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第10页)
例如,音乐家对声调旋律的感觉,地质工作者对矿石的鉴别,画家对形象色彩的辩证等都要超过一般人,就是因为“理解”了,所以才能“更深刻、更敏锐、更准确”地感知事物,丰富和发展已有的认识。只要认识和把握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能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遵从必然,把握自由,预见未来,指导实践。
要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必须占有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如果材料零碎不全,又不符合实际,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的理性的认识。
第二,必须对丰富的感性材料进行科学抽象和逻辑加工,即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建成概念和逻辑的系统,从而达到理性认识,即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和理性认识既有本质区别,又是统一不可分的,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而事物的本质就存在于事物的现象之中,并通过事物的现象表现出来。人们只有通过理解事物的现象,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从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看,首先要在实践中获得丰富的感性材料,然后通过头脑的思维加工,才能上升到理性认识。没有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无从产生。所以,毛主席在《实践论》中指出:“认识开始于经验——这就是认识论的唯物论。”
二是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片面和表面的东西,还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感性认识只解决现象问题,理性认识才能解决本质问题。因此,毛主席说:“认识有待于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法。”(《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第18页)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不仅表现在它们之间的互相依赖、互相转化,还表现在互相渗透。在人们的实际认识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总是互相交错在一起的,即感性中有理性,理性中有感性。注意,离开感性的纯粹理性和离开理性的纯粹感性,实际是不存在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是社会实践,这可以从以下两点来看:
第一点,感性认识或理性认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二者都依赖于实践,通过实践产生感性认识,认识了事物的现象,而本质就存在于现象之中。因此,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就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如果离开了实践,既不能认识事物的现象,也不能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所以,二者都不能离开实践,都依赖于实践。
第二点,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也必须通过实践。因为,这种飞跃不是离开实践作“纯粹的”思维加工的结果,而是经过反复多次的实践再加上思维加工才能完成。
总之,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都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阶段。片面地看重感性认识而轻视理性认识,或者片面地看重理性认识而轻视感性认识,都是错误的。
在哲学史上,唯理论和经验论就是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唯理论只承认理性认识的可靠性,而否认感性认识的可靠性。经验论则认为只有感性认识可靠,理性认识靠不住。
毛主席指出:“哲学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都不懂得认识的历史性和辩证性,虽然各有片面真理(对于唯物的唯理论和经验论而言,非指唯心的唯理论和经验论),但在认识论的全体上则都是错误的。”(《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第20页)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教条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都不懂得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犯了类似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教条主义者轻视感性经验,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本本出发,把马列主义当作教条到处乱套,阉割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精神。经验主义者则轻视理论的指导作用,满足于自己的局部经验,往往把它当作普遍真理到处搬用。
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都给中国革命带来过极大的危害和损失。我们要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及其影响,从认识论上说,就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去夺取革命和建设的胜利!
(二)由认识到实践
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运动并没有结束。要完成对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还必须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实现由精神到物质的转化。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又一次能动的飞跃,而且这次飞跃比前一次飞跃的意义更加伟大。
毛主席指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么还只说到问题的那一半。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来说,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同上书第21页)
第一,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毛主席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同上书第21页)
因此,认识决不能停留在理性认识阶段,而必须回到实践,指导实践,改造世界。同时,理论本身虽然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概括和反映,是人们从客观实际中抽出来又在客观实际中得到证明的科学结论。但是,理论若不和实践相结合,仍然不能改造世界。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才能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从这个意义上说,认识的第一个飞跃只是第二个飞跃的准备,第二个飞跃是第一个飞跃的目的和归宿。没有这第二个飞跃,就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第一个飞跃也就失去意义。所以,毛泽东指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理论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充分地表现在列宁说过的一句话:‘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然而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么,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同上书第21页)
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正是在实践中,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表现出来。没有实践,一切理论、设想、计划、方案等都不过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一切事物都是要人去做的,坐着不动,什么也不会出现,更不会有革命的胜利。因此,马克思主义者认识世界的目的,不只是希望达到对现存事物的正确理解,能够解释世界,而更重要的是为了改造世界。正因为实践如此重要,所以马克思说“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
第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要知道人们在实践中得到的理性认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性,只有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如果达到了,就证明这个认识是正确的;达不到,就证明是错误的。
一般说来,由感性认识发展而来的理性认识,可能是基本正确的也可能是根本错误的,也可能是部分正确、部分错误等。而究竟正确与错误的程度如何,都必须由实践做出判断,不能凭主观臆断。由于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受着各种主观条件的限制,完全正确的情况是少有的,部分错误是常有的,全部错误的事也是屡见不鲜的。同时,客观事物在不断变化,实践在不断发展,即使原来的认识(理论)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当再由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中,这种认识还要随着实践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得到补充、纠正、丰富和发展。因此,由认识到实践的过程就是认识指导实践的过程,也是一个实践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需要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实事求是。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就是用理论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结合实际,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和实践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条件,用普遍原理为指导,去具体地分析具体问题、解决问题。
如果不从实际出发,把理论当成僵死的教条,到处生搬硬套,必然不能有效地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如果把脱离实际的方法和作风拿来律己,则害了自己;拿来律人,则害了别人;拿来指导革命,则要葬送革命,给党和人民带来巨大灾难。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因主观主义、脱离实际而吃亏的事有很多。王明就曾经以百分之百的马克思主义者自居,动不动就说拿本本来。但是,他既不了解中国的现状,也不了解中国的历史,只是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的词句,把它当成包医百病的灵丹圣药,机械地照搬,结果在实践中碰得头破血流,使革命事业遭受很大的损失,几乎断送了中国革命。
鉴于这种严重的教训,我们必须要反对空谈马克思主义,必须联系中国革命的实际来研究马克思主义。只要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我们就能成功。
毛泽东思想就是如此。毛泽东主席运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科学地分析了我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现状和历史,总结了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为我们制定了一整套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才夺取了新民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夺取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胜利。
第二个条件是发动广大群众,实行群众路线。要实现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还必须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实行群众路线,使理论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实践是人们的社会性活动,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要实现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必须通过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实践。
马克思指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马恩选集》)
(三)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在实践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如果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因而证明了理性认识的正确性,就算完成对一个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往往需要经过多次的反复才能完成。
为什么说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多次的反复才能完成呢?毛泽东说:“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第25页)
这就是说,从客观过程来说,一方面,事物的发展及其本质的暴露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就得到充分发展,它的本质也不可能一次就暴露无遗。另一方面,事物的本质隐藏在现象之中,甚至为假象所掩盖。只有事物得到充分发展,矛盾充分暴露,并对大量现象(包括假象)进行了分析比较,才能达到对于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
例如,从1808年道尔顿发现原子之后,科学家们进行了一百多年的实验、认识、再实验的多次反复,才对原子的结构形成了比较正确的认识,而且这个认识仍在进一步深化中。
从认识主体来说,人们的认识总是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一方面受到客观的社会历史和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如在发明显微镜以前,人们对细胞结构的认识受到限制;没有望远镜,人们对天体运行规律的认识受到限制;没有X光机,人们对人体的观察受到限制;在资本主义大工业出现以前,由于生产规模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这就不能全面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等等。另一方面,人们的认识还要受到种种主观条件的限制。如立场、观点、方法的限制,个人的实践范围、思维能力、知识水平的限制,等等。
由于主客观条件上有这样一些限制,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常常需要有一个反复的过程,而不能一次完成。
例如,我们党的许多政策都是首先在实践的基础上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然后提出一个方案,再把方案拿到实践中进行试点,在试点中进一步总结正反两反面的经验,再对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又把修正后的新方案拿回到实践中去继续接受检验。一个方针政策性的草案,往往经过多次反复后才能形成一个正确的方针政策。
总之,无论对自然现象还是对社会现象,若要完成一个正确的认识,总是要经过不断实践、不断认识,经过认识和实践的多次反复后才能成功。人们的认识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又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如果在实践中得到了预想的结果,人们对某一发展阶段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就算完成了。
然而,对于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向前发展的。任何过程,无论是属于自然界的还是社会的,由于内部的矛盾和斗争,都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
客观物质世界的运动和发展是无限的,人们的认识运动也是无止境的。关于客观事物及其发展的无限性:从时间上来说,一个过程向另一过程的推移和转变是无限的;从空间上来说,物质结构的水平和层次也是无限的;同时,某一事物的具体过程同其他过程的联系和关系也是无限的。客观事物的这种无限发展、无限的层次和无限联系,就决定了人们的实践和认识运动也必然是一个无限循环、无限发展的过程。
因此,毛主席说:“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第30页)这是对人类运动无限发展的科学概括和总结,从而深刻揭示了人类运动的总规律。这也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杰出贡献。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和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工作方法是完全一致的。毛主席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854页)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社会的实践,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必须尊重实践,尊重群众。脱离人民群众的实践,就得不到起码的知识。“从群众中来”就是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把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化为集中系统的意见,形成思想、理论、方针、政策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由物质到精神的过程;“到群众中去”就是把集中起来的意见,经过研究而形成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等,再回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指导群众的实践,并在群众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的过程。这个过程是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即精神转化为物质的过程。
坚持不断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因此,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坚持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是一致的。认识路线是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群众路线是认识路线的具体运用,是表现于实际工作中的活生生的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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